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北大荒建设黑垦区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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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黑龙江省自1947年创建第一批国营机械农场以来,已有整整四十年历史。
  四十年来,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统一的艰苦曲折的发展过程,并已建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重要农业商品生产基地。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曾明确指出:“抓黑龙江省三江平原的开发,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一项伟大战略决策。”“抓国营农场,黑龙江是重点。”这个战略指导思想,自始至终地贯串在垦区开发和建设全过程。
  四十年来,党和国家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开发北大荒和建设黑龙江垦区的文件。这些历史文献和资料,是十分丰富和宝贵的。旨在探索使垦区建成为一个具有优良的生态环境,合理的所有制结构,农林牧副渔工协调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并重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农业。
  五、六十年代,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同志曾多次亲自过问并部署关于黑龙江垦区的开发和建设;朱德、董必武、邓子恢曾先后来垦区视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赵紫阳、胡耀邦、万里等中央领导同志曾分别视察垦区,深对入改革、振兴垦区经济,作了许多重要指示,并高度赞扬了“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北大荒人的革命精神。
  遵照党和国家的决策和部署,四十年来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大体可分为四个时期。
  一、初创时期(1947—1955)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发出了“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号召,指出:“除集中行动负有重大作战任务和野战兵团外,一切部队和机关,必须在战斗和工作之暇从事生产。一九四六年决不可空过,全东北必须立即计划此事。”在这个战略决策指导下,东北抗日民主联军和八路军、新四军的大批部队,先后进入黑龙江地区,在紧张战斗、建立政权的同时,开始了开荒生产运动。这个带有军垦性质的开荒生产运动,虽然是自给性的,却为后来第一批国营机械农场的筹建,在物资和人员等方面作了必要的准备。
  1947年春,中共中央东北局召开财经委员会议,主持财经工作的陈云和李富春同志,在分析了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的新形势之后,强调:“东北行政委员会和各省都要在国民党难于插足的地方,试办国营农场,进行机械化农业试验,以迎接解放后的农村建设。”同年6月,李富春同志在东北政委会财经工作会议上,传达党中央指示时指出:“为迎接全国解放,组织亿万农民走集体化、机械化生产道路,”“在北满创办一个粮食工厂(指国营农场),”主要任务是:“培养干部,积累经验,创造典型,示范农民。”由此可见:党中央关于在东北(当时主要是黑龙江地区)创建一批国营机械农场,并对国营农场的性质和任务作了初步探索,其战略思想已初步确立。
  根据党中央这一具有远见卓识的决定,在当时的松江、合江、黑龙江省创建了第一批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机械农场。自1947年至1949年,创建的第一批国营机械农场分为四种类型;共计60个。其中有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创建的通北、永安、八一五、鹤山农场,有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领导的香兰(解放二团)、孟家岗(解放三团)、二龙山(青干一团)、红星(青干一团)伊拉哈荣军、伏尔基河荣军农场;有原黑龙江省和松江省省营的宁安、桦南、花园、五大连池、赵光、查哈阳、伊拉哈、绥滨农场;以及县营农场42 个。前三类省营农场18个,耕地总面积为475637亩。
  黑龙江省国营机械农场的创建,并成为全国社会主义农垦事业的开端,是由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地理条件决定的:
  ——人民解放战争转入战略进攻,为了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支援战争,作为大后方的黑龙江地区,需要并可能建立第一批国营农牧场;
  ——正进行土地改革的广大农村,以及建立起来的小农经济,需要社会主义机械化的大农业给以示范;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大量荣复转业军人需要妥善安置;起义、投城和被俘的国民党部队官兵数量剧增,根据党的政策,对其中愿意留下来的人员组织起来,参加垦荒建场,以便在集体生产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社会主义国家苏联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农业机械化经验可以借鉴,而北大荒具有地大人稀、农业资源丰富、地处北疆、与苏联接壤的有利条件;
  ——有一批老干部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过南泥湾垦荒和在延安地区创办过光华农场,他们随着部队来到黑龙江地区,把南泥湾精神和“光华农场”经验运用到北大荒的建场工作中来。
  以上表明:北大荒创建的第一批国营农场,既是党的南泥湾精神和光华农场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和发展,又是对苏联机械化农业经验的初次借鉴和运用,而且是着眼于全国解放后的大农业建设这样一个战略高度。
  北大荒的开发是在解放战争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进行的。国营农牧场的创建条件极为艰苦。管理体制又是多头多层次领导,还没有成立统一的国营农场的管理机构。1949年东北全境解放后,4月,在东北人民政府农业部的领导下,成立了第一个国营农场管理机构——机械农场管理处(1950年改为公管农场管理局),地址设在哈尔滨市;管辖十多个机械农场,同时指导省属和其他国营农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农场建设纳入了国家的复兴建设计划,党和国家加强了对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领导。其主要决策和部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建和扩建了一批农牧场。1950—1952年的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新建和扩建的农牧场,属东北国营农场管理局领导和省营的有九三、集贤农场;属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领导的有宝泉岭、笔架山、铁力农场;属公安系统领导的有梧桐河、密山、花园农场。
  1953—1955年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又新建了一批在农业机械化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农场:(一)1954年接受苏联政府和人民的馈赠,在北大荒建立一座大型机械化谷物农场——友谊农场;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国营友谊农场的决定》中要求:“在最短期间内学会大量开垦荒地和经营大型农场的先进经验……在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起应有的示范作用”;(二)1954年,黑龙江省建立了克山农场,这是按照友谊农场正规建设程序,依靠自己的力量(人力、机械和技术力量)建设起来的大型机械化农场;它的建立,也为垦区国营农场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三)1954年,在铁道兵司令员王震同志的倡议下,志愿军8505部队(铁道兵第五师)进驻虎林,创建了第一个铁道兵农场——八五○农场;八五○农场在建设中实行王震提出的“母鸡下蛋”方针,为“以场扩场”提供了经验;(四)1955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农建二师奉中央军委命令,由山东集体转业来黑龙江省,建立二九○、二九一等军垦农场。总之,这批大型机械化农场的建立,不仅扩大了开发荒地的规模,而且促进了农业机械化进程。
  ——在管理体制上,党和国家根据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群的初步形成,对管理机构作了必要的调整。1951年8月,东北荣军工作委员会与公营农场管理局合并,所属各解放团和荣军农场归公营农场管理局领导。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东北公营农场管理局与省农业厅国营农场管理局合并,成立省人民委员会领导下的国营农场管理厅,统一领导黑龙江省国营农场,以及农建二师所属农场。同时,原农建二师师部也随之撤销。铁道兵八五○农场的创建,则为即将成立的中央直属垦区——铁道兵农垦局奠定了基础。
  ——加强了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1952 年9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作出了《关于加强国营农场工作的决定》;同年,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颁发了《国营农场经营规章》和《国营农场建场程序》等重要文件。这些文件对黑龙江省国营农场认真总结创建以来的经验和教训,逐步实现计划生产、科学管理和企业化经营,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创建,经历了解放战争、时期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三年。截止1955年末,在黑龙江省中央直属(含东北局)农场和省属农场已发展到53 个,耕地面积为336.8万亩(不包括县国营农场和劳改农场;友谊和农建二师所属农场未形成生产力,也未统计在内)。北大荒的开发,由西部逐步向东部(三江平原)扩大,略具雏形的黑龙江垦区进入了发展时期。
  二、发展时期(1956—1966)
  这一时期,党和国家作出了关于开发和建设北大荒的一系列新的决策和部署。1956年5月,国务院成立农垦部;同年6月,铁道兵农垦局正式成立,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央直属垦区(后改名为密山农垦局、牡丹江农垦局);1958年第二个中央直属垦区——合江农垦局成立;1963年上述两局合并,成立东北农垦总局,成为农垦部驻黑龙江省的国营农场管理机构。这样,党和国家加强了对垦区的直接领导,投放了大批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快了北大荒开发建设的速度,并扩大了规模。1956年近二万名铁道兵战士和1958年十万转业官兵进军北大荒,形成了高潮。
  早在1955年8月,王震同志向党中央提出《关于开发北大荒问题的报告》,建议:“如果能将铁道兵1955—1957年收入的工程费一亿元用于投资,则1960年就可使1000万亩耕地投入生产……”8月15日,军委副主席彭德怀同志批示:“王震同志提议可以先小搞试验,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一些。此事主办时,还须与政府有关部门商洽。”1956年,国家拨出铁道兵工程费1.3亿元,作为开发北大荒的资金。1956年春,铁道兵各师动员复转官兵17000人进军北大荒,并筹建了八五二、八五三、八五四、八五九农场,还接收了金沙(八五五)、永安(八五一○)、青山(八五六)、密山(八五七)农场和由牡丹江青年垦荒队扩建的青年农场(八五一一)。铁道兵九师在汤原县北大营建立八五○九农场(后改名为汤原农场)。到1957年末,铁道兵农垦局共有农牧场18 个,耕地面积达260万亩。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军垦农场的意见》,指出:“军垦既可解决军队复员就业问题,又可促进农业的发展,在有些地区还可以增强国防和巩固社会治安。因此,在有大量可垦荒地、当地缺乏劳动力、又有复员部队可调的条件下,应该实行军垦。”“军垦的组织形式,一种是首先组织军垦农场,然后逐步转变为国营农场;另一种是一开始就组织国营农场。”在党中央的号召和中央军委的部署下,同年3月至5月,近10万转业官兵进军北大荒,创建并扩建农场。其中6万名分配到牡丹江农垦局,1.7万名分配到合江农垦局,4500名分配到省农场管理厅所属农场。
  这里,还应该提到的是,1959年7月国家动员五万名山东省支边青年参加黑龙江垦区的建设,其中牡丹江农垦局3万人,合江农垦局2万人。这批山东支边青年,大都二十岁左右,志愿垦荒,热爱农垦事业,成为开发和建设北大荒的又一支骨干力量。
  由于党和国家动员大批复转官兵和支边青年开发北大荒,并在实践中通过“以场扩场”和“扩大老场规模”等方式,到第二个五年计划前期,黑龙江省国营农场发展为四个系统:一是中央直属垦区,即牡丹江农垦局和合江农垦局所属农场;二是省属农场;三是公安系统的劳改农场;四是县属的地方国营农场。前三类规模较大,是全省农场系统的主体。它们分布在:(一)嫩江地区:即嫩江、讷河县境内的九三地区农场群;嫩江县北部地区的劳改农场群;甘南县境内的查哈阳地区农场群;北安县境内的赵光地区农场群;德都县境内的劳改农场群;(二)密山地区:主要是以铁道兵创建的农场为基础,在密山、虎林、宝清、饶河四个县境内,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汇合的三角地带建立起来的农场群;(三)合江地区:以佳木断为中心,在集贤、富锦、萝北一带建立起来的农场群,规模最大的友谊农场就在这个地区。
  以上农场群的形成,意味着黑龙江省作为全国规模最大、机械化程度最高的社会主义垦区已初具规模。
  1958年2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国营农牧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会议上,中央确定了国营农场建场采取“边开荒,边生产,边建设,边积累,边扩大”的方针(简称“五边”方针)。这个方针的基本点是把勘测、规划、开荒、基建、生产等结合起来,缩短建场过程,使农场早日投产;从生产中求积累,从积累中求扩大;艰苦奋斗,因陋就简,用少量资金办更多的事。它基本上反映了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的创建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加快农场建设、开发北大荒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五边”方针的侧重点是强调农场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忽视了从实践中形成的“建场程序”的科学性;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忽视了客观可能性及规律性。特别是这个方针在全国“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影响下实行的,当时中央直属垦区实行“场社合一”和“局县合一”,省属农场则下放给市县管理;再加上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致使全省国营农场在发展中遭受重大损失。
  1960年冬,党和国家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接着实行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1 年4月,周恩来总理指示农垦部:全国要搞几个真正有把握的商品粮基地。同年8月,邓子恢副总理到牡丹江垦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作了题为《关于国营农场几个根本制度的商榷》的重要报告,从理论和政策上对国营农场存在的一系列重要问题(生产责任制、“定、包、奖”制度、“两结合”工资制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年底,东北局在哈尔滨召开了国营农场工作会议,贯彻并落实了邓子恢的报告精神。1962年5月,邓小平副总理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指示:国营农场要恢复国营友谊农场老章程。1963年2月,谭震林副总理专门提出《关于整顿北大荒国营农场问题的建议》,同年10月,亲临黑龙江省座谈国营农场今后七年发展规划。这一系列指示和决策,对黑龙江垦区的建设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也是垦区在发展时期中的重要转折点。
  从1962年开始,党和国家对黑龙江垦区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从生产关系到生产力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体制的调整:(一)1962年,经国务院同意,成立黑龙江省农垦厅,将九三农场所属10个分场、赵光农场所属6个分场、查哈阳农场所属8个分场、红色草原牧场所属9个分场,改为独立场。上述四个总场部,设立省农垦厅九三、赵光、查哈阳、红色草原四个地区农垦局。(二)1963 年1月,将原中央直属的合江农垦局和牡丹江农垦局合并,成立东北农垦总局;这是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为了加强开发北大荒、建设商品粮基地而作出的决定。总局是农垦部在东北地区的派出机构,同时受东北局和省委的领导。(三)1962年11月,调整专(市)县农牧场;当时已发展到123处(不包括作物良种繁殖场);将其中一类(计67处)划归省农垦厅领导,一类(计56处:农场23处,牧场33处)划归东北农垦总局领导。经过上述调整,加强了党和国家对农牧场的统一领导,不同程度地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
  ——重点武装机械化生产队:1963年2月,由农垦部主持,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垦区重点机械化会议。决定当年重点武装100个生产队(其中东北农垦总局70个,省农垦厅30个),以后每年武装一批,争取1967年把全省国营农场的生产队基本武装起来。这是一项提高农场生产力水平的重大措施,使国家对农业技术改造方面所能投放的有限设备和资金,重点使用,发挥更大作用。
  ——改革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体制:1964年9月,中共中央批转农垦部党组《关于党组扩大会议对几个主要问题讨论意见的报告》,批示对国营农场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五条改革性的意见(简称《五条》),其中包括必须改正硬搬苏联单一经营方针,实行一业为主,农牧结合,多种经营的方针,以及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同工同酬的社会主义原则。1965年2月,农垦部党组扩大会议通过《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草案)》(简称《十六条》),这是贯彻中央《五条》的进一步具体化。这两个文件是在总结我国十几年办场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弊端提出来的。它对黑龙江垦区产生了极其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从而获得了丰硕的成果。
  据1967年统计,国营农牧场发展到102个,总人口103.8万人,职工35.5万人;拥有各种农机具60,925台件,耕地总面积1800万亩,生产总值55435万元。1962年亏损6723万元,1966年盈利884万元,1967年盈利5750万元。1962年上交粮豆22277万公斤,1967年上交粮豆109640万公斤,增加近4倍;1962—1967年五年累计上交32.5亿公斤。
  这是黑龙江垦区在发展时期实行“八字”方针后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党和国家进一步开发和建设北大荒的成果。
  三、严重挫折时期(1967—1975)
  这一时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使黑龙江垦区的经济体系和生产建设,遭受严重挫折。
  早在1966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所属部队的10769名转业官兵,分批到达东北农垦总局、省农垦厅、省水产局所属的29个边境农、牧、渔场,组建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一师和第二师,共辖9个团、24个营、94个生产连队。当时,“文化革命”尚未兴起,组建生产建设兵团的着眼点是“屯垦戍边”。
  1968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小组共同发出《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决定将东北农垦总局与省属部分农场、黑河农建一师、合江农建二师合编为五个师、58个团(1969年开发抚远荒原,新建第六师)。同时,省属农场除编入兵团体制的,其余再次下放地、市、县领导。
  这个准军事性的生产组织,以及当时推行的“左”倾错误,从根本上否定了《五条》《十六条》的成功经验,提出了“新兵团改造旧农场”的错误口号,废除了合理的规章制度,贬低农业机械的作用,摧残了已建立完整体系的科学技术,使垦区的经济日益恶化。除了1967年垦区经济基础尚未遭到彻底破坏、依然取得好收成外,从1968年兵团组建开始,到1973年的六年间,垦区经济每况愈下。国家对兵团基本建设累计投资8亿多元,而兵团累计亏损8亿多元,平均每年亏损1.3亿元。这六年是垦区历史上经济效益最差的时期。
  从1969年起,黑龙江垦区接收了大批城市知识青年。到1972年底,仅三年多时间,全省农场系统共接收、安置了45 万人(其中兵团安置31万人)。城市知青大批来到垦区,给职工、干部队伍增添了新生力量,也给垦区带来了经济负担过重的压力。
  在“十年动乱”这个时期内,党和国家虽然作了加强垦区建设的指示和措施,但终因“左”的影响,体制不当,未能奏效。1972年3月,国务院决定设置省国营农场管理局,将1968年下放给地、市、县领导的46个农牧场(其中包括省公安厅领导的劳改农场31个),收归省农场局直接领导。年底,又决定将由内蒙自治区划归省属的呼伦贝尔盟和大兴安岭地区所属的32个农牧场交省农场管理局,下设合江、绥化、黑河、嫩江、大兴安岭、呼伦贝尔盟六个农场分局。1973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出指示,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划归省委统一领导。同年10月,李先念副总理在一份关于兵团建设以来历年粮豆生产和交售情况下降的报告上批示:“这个兵团的生产情况,真有些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了。再不过问,恐怕要吃国家的粮食呢。”进而指出:“问题在于方针、政策是否正确……希望农林部和黑龙江省委抓一抓这个兵团的工作,从方针、政策上总结经验,错了就转过来。”
  以上指示、措施和批评,虽然引起某些变化和改善,但,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垦区遭受严重挫折的局面。1975年春天,邓小平同志主持党中央日常工作,提出:“一定要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垦区开始从各方面加强了经济工作的领导,重新启用了“靠边站”的农场干部和下放的科技人员,逐步恢复了各种规章制度,并重点抓了农业机械化和经营管理。1975年,全垦区生产有了回升,尽管未达到1967年水平,但,由于耕地面积的扩大,粮豆总产已突破历史最高水平,达到24.9亿公斤,上交13亿公斤。其中,兵团上交第一次突破10亿公斤,达到10.65亿公斤。兵团工农业生产总值也第一次突破10亿大关,经营盈利9477万元,其中农业经营盈利6468万元。
  四、新的发展时期(1976—1986)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党和国家重新部署了对黑龙江垦区的进一步开发和建设。
  经毛主席和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批发了黑龙江省委、省军区《关于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报告》,报告分析了全省两个农垦系统并存的弊病,要求改变兵团体制。1976年2月25日,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市正式成立,同时撤销兵团和省农场管理局。总局的建立,是适应社会主义国营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总结了近三十年管理体制几经分合的历史经验,有利于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有利于加速国家商品粮基地的建设,实现了全省国营农场组织上的统一。
  1977年12月,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首先重点武装黑龙江的国营农场,并决定增加国家投资。
  为了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把黑龙江垦区建成商品粮基地的任务,编制了《三江平原综合治理规划》,别拉洪河为其中的第一期工程,并列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1977年,近五千名农垦职工,300多台推土机,60多台各型汽车,在别拉洪河下游沿线破土动工。至1979年,主河道基本竣工,全线通水,共完成土方量1644万方,投资4000万元。这是垦区采用机械化施工的大型水利工程;它的兴建,是总局成立后为治理三江平原,进一步扩大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1978年2月,国务院批示农林部,同意组织国务院工作组,赴黑龙江垦区进行全面考察。这是党和国家为加速开发三江平原,建设商品粮基地而采取的实际步骤。由国家21个单位、45人组成的工作组,对垦区作为期27天的考察。通过全面观察,形成了十九份专题调查报告,为制订垦区经济发展战略,提供了科学依据。
  全省国营农场组织上统一之后,垦区经济经历了三年徘徊。三年平均粮豆总产量28.5亿公斤,工农业总产值增长较快,但经营亏损增大,平均年亏损9200万元。其原因,除连年遭受局部自然灾害外,根本原因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所指出的:“经济工作的求成过急和其它一些左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还继续发挥作用。“左”的影响在垦区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建设上违背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尊重科学,先进技术推广不力;基本战线过长,力量分散,效益差;经营管理不计成本,损失浪费严重;分配上的“大锅饭”,搞平均主义;单打一的全民经济,忽视集体、个体经济的作用;在生产结构上,重粮豆种植业,忽视农牧结合,多种经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结束了垦区经济徘徊不前的局面,把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黑龙江垦区进入了解放思想、进一步清除“左”倾影响,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新时期。在“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指引下,探索建设中国式国营农场的新路子。
  这一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李先念、赵紫阳、胡耀邦、万里、王任重、姚依林、田纪云等先后来到垦区视察,对垦区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等作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并高度赞扬了北大荒人的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革命精神。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关于开发和建设北大荒的战略决策,垦区开始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进行了以下调整和改革:
  ——形成多层次所有制结构;
  ——开展多种经营,建立合理的生产结构;
  ——实行财务包干制;
  ——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家庭农场)”双重经济管理体制;
  ——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和科技交流。
  与此同时,国家对垦区进行了以机械化为中心的农业现代化试点。为了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决定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从国外引进必要的先进设备,国家把这个光荣任务交给了黑龙江垦区。其中主要项目是:1979年友谊农场五分场二队的技术引进,1980年洪河农场的建立和1983年三百万亩开荒项目。这三项技术引进,对农业科学的促进,农业现代化和管理现代化的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借鉴。1980年,国家决定将友谊农场五分场列为全国农业现代化试点,作为“北方旱粮产区农业现代化综合实验基地”,并给以投资,开展综合试验。实践证明,上述决策对加速垦区农业现代化进程,起着深远的影响。它将使垦区逐步建成为经营规模合理、基础结构良好、技术装备先进、耕作制度科学、企业管理现代化、商品率高的农业商品生产基地。
  总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七年,是黑龙江垦区建立以来最好的历史时期。六年盈利,一年亏损,盈亏相抵,净盈利4.5亿元。特别是1983年,垦区生产经营取得了好成绩,粮豆总产32.95亿公斤,上交19.25亿公斤,工农总产值25.43亿元,净盈利3亿元。实现了超历史的好水平。
  四十年来,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经历了创建、发展、严重挫折和新的发展四个时期,实行了由传统农业到现代化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到商品经验,由单一所有制到多层次所有制,由单一经营到多种经营的转变,并已建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重要农业经济地区。
  黑龙江垦区已拥有土地总面积8600万亩,其中耕地3000 万亩,水面260万亩,草原720万亩,林地1000万亩,可垦荒地1400万亩;拥有人口163万人,职工71万人,其中科技人员1.5万人;拥有拖拉机23355台,康拜因12345台,汽车7140台,农业机械总动力达280万马力,田间机械化程度达90%。总局下辖九个管理局,101个农牧场,独立核算的工业、商业、建筑企业共1200个。拥有5所高等院校,8所中专,240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高中,文化、卫生、福利等事业都有了相应的发展。
  经过四十年来的辛勤劳动,农垦工人在建立国家农业商产基地的同时,发扬了“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北大荒精神。
  “北大荒”已成为历史上的名字。北大荒的开发和建设历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块地区的决策和部署的不断完善和不断深化。正如邓小平同志倡导的: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北大荒正是从农业现代化这个战略角度,经过四十年的反复实践,逐步完善并深化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农业经济地区的光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