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岭区志续
字体大小
默认
  • 默认
打印
凡例


  一、本地区为“政企合一”的体制,本志定名为《带岭区志续》。篇目安排与编写方法兼采县志
与企业志两种体例。
二、为使读者对本地全貌有所了解,在志书的篇首设立《大事记》。本志单独设篇,篇下设章、节、目,共设《木材生产》、《森林经营》、《科技》、《社会》等16篇。
三、本志以记、志、传、照、表、录为主要表述形式,图表随文插附,并标明名称。
四、本志根据修志惯例,不为生人立传。志书中记述人物生平,系对本地社会发展有贡献或有影响者,载入志书,以昭后人。
五、志书所用资料大部分为各基层单位及各职能部门提供。一部分录自于本区(局)档案室的档案材料。限于篇幅,资料未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