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荒史志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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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志探讨

设计续志篇目的基本方法


王复兴

篇目是志书编写的提纲,是方志体例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运用。一个优秀的篇目,是保证志
书高质量的重要基础。本文试图结合对首届修志设计篇目经验教训的总结,简要分析续修志书
设计篇目的基本方法。
一、设计篇目的程序
设计省市县志篇目应以省市县地方志办公室为主,设计分志篇目应吸收有关部门的修志人
员参加,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但不可放任由各部门拟订分志篇目,以防将分志设计成部门志。
设计篇目的基本程序大致如下:第一步,省市县地方志办公室编写人员学习方志学知识特别是
关于方志体例和篇目设计的理论,学习外地设计篇目的经验,研究分析本地首届志书篇目的优
缺点,根据本地现今的实际情况,拟订篇目大纲。第二步,省市县地方志办公室编写人员将篇
目大纲反复讨论,并征求编委会委员、分志编写人员和有关专家意见,反复修改后,形成征求
意见稿。第三步,将征求意见稿印发各承编单位,有刊物的也可在刊物上发表,广泛征求领导、
专家、编写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有条件的还可召开篇目论证会,邀请方志专家和有经验的
方志编写人员对篇目展开讨论,省市县志办公室参照各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篇目初稿。
篇目是逐渐完善定型的,一般要经过四个主要阶段:1、收集资料篇目(即上面说的篇目初
稿),可作为收集资料的向导、分工编写的依据。2、编写初稿篇目,是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对前
一个篇目修改而成,各分志在初稿编写中会发现这个篇目的不当之处并进行修改。3、总纂篇
目,主要是处理各分志篇目的交叉重复和补充缺漏。4、定稿篇目,经各阶段、各环节的修改,
已比较完备,志书出版后此篇目成为目录。
吸收首届修志的经验教训,二届修志要尽早确定志书体式,各阶段的篇目要尽量修改得成
熟些,从而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编写。要提倡开门修志,借用外地、外单位的力量,采取召开
篇目研讨会、寄送篇目征求意见稿等方式修改篇目。浙江省义乌市地方志办公室通过媒体广泛
宣传,有奖征集市志篇目,后又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篇目论证,取得很好效果。山东省泰安市
史志办公室也召开篇目研讨会。
二、门类划分
(一)按事物性质划分门类。首届新方志划分门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部门隶属关系,一
种是按事物性质。按部门隶属关系划分门类,分别编写,能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便于组
织发动和解决编志需要的人、财、物等问题。但是,一些部门不仅管本部门的义务,还有和其
他部门交叉的内容,还有自身内部事务管理等,如按部门隶属关系划分门类,易将分志写成小
而全的部门志,造成各分志一些内容交叉重复:一事物分记在几个地方,难以看清全貌,也不
便查阅。考虑到志书结构的科学性和便于更清楚地反映当地各类事物的全貌,还是应该以事物
性质分类。比如省志的机械工业分志,不仅要写机械工业厅管辖的机械工业,还要记述他厅局
管辖的各行业的机械工业,以反映全省机械工业的全貌。按事物性质分类,还要求凡在本地之
内的这类事物,不论属哪一级或哪一系统管辖,都要列入本分志之内。比如市志的卫生志不能
只记市属的医院,而是要将在本市范围内的所有医院统统写进去(市属医院可写得详细一些)。
(二)同一层次只按一个标准:一事物往往有多种属性。如工业企业,按行业可分为冶金工
业、煤炭工业、机械工业、纺织工业等,按所有制可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等,
按规模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设计篇目时,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事物的
一种属性作为划分门类的标准,同一层次必须严格按照同一标准。这样划分的门类具有惟一性
和排他性,避免了界限不清。
(三)选择恰当的分类方法。由于事物有多种属性,每种属性都可作为分类的标准,这便形
成了同一事物的多种分类方法,设计篇目时应选择一种最恰当的分类方法。
(四)研究横分的次序。事物的几个层次都横分时,由于横分次序不同,会形成不同的包容
情况。因此,要注重研究,选择最佳横分次序。横分的次序科学、正确,就给纵述提供了一个
恰当的基础,便于记清楚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现状,从而反映出事物兴衰起伏的基本面貌,揭
示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如某市志稿农业编畜牧章下节这一层次,横分为畜牧品种、饲养方式、
疫病防治等,各节下目这个层次都横分为猪、牛、羊等。按这个篇目,猪(牛、羊)的品种、饲、
疫病防治要分记在三节中,显得分散,缺乏整体性,不便于编写,也不便于查阅利用。后来改
变了横分的次序,节这一层次按猪、牛、羊横分,节下的目再按品种、饲养、疫病防治横分。
编写时,目这一层次也可只用段落表示,不列出标题。按这个篇目,猪(牛、羊)的饲养历史、
品种、饲养方式、疫病防治在一节里记下来,形成一个整体,既系统完整,又便于查检。
(五)把握横分的限度。首届修志中,曾出现横分层次过多问题。笔者认为,分类横分应以
不破坏事物的完整性又便于纵述为标准,一般说横分到事物的某一具体方面(或说某一具体事
物),就应该纵述了。如果横分过了头,会出现三方面的毛病:一是看不出一个门类宏观面貌
的发展;二是反映不出一个门类的各个方面在发展中的有机联系及其规律性;三是造成资料的
分割,虽有纵写,却仍然繁琐细碎,交叉重复,反映不出事物的整体性。如某县志评议稿教育
分志,小学节下设公立小学、私立小学、教会小学、民办小学、重点小学、灾区小学、短期小
学、简易小学等目,中学节下设县办中学、民办中学、戴帽中学、联办中学、农业中学等目,
都是横分过头了。这两节都是用多种标准分目,出现多处交叉和包容。实际上,类目横分到小
学、中学就不可再横分了,而是应进行纵述,即分别记载全县各类小学和中学。这样记载便于
反映本县小学和中学发展的历程及其与社会经济政治的关系。
类目横分超过限度的另一种情况是硬将一事物按历史时期切为几段。如某县志评议稿财税
分志中的财政体制、财政收支、工商税、农业税等节,都用清朝、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立
目。这样分期记述,割断事物发展的完整过程,不符合志体横排竖写的要求。实际上,横分到
工商税、农业税等具体事物后,不必再分目,按事物发展顺序记载即可。
三、门类排列
(一)门类横排的顺序。总结首届修志的经验,确定门类横排的顺序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各大部类的排列顺序应是:地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人
物。大编以下的分志及分志下章、节、目的排列也要注意科学性和逻辑性。如经济部类,可按
生产、流通、消费和一、二、三产业的次序排列。农业是基础,所以应将农业列于经济诸分志
之首,以下为工业、交通、财贸等。这里说的是一般原则,由于各类志书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
在篇目的排序时应灵活掌握这一原则。有的市县志将政治部类排在经济部类之前,以体现政
治的统帅地位;有的城市的工业、商业地位突出,经济部类各分志的排列也可以先工业后商业
再农业。
2、先统后分原则。即先记具有综合性或共同性的内容,后记具有独立性或个性的事物。
如,经济综述、政治综述、文化综述等要安排在各大部类诸分志之首。
3、先主后次原则。如首届修志商业分志下的排列次序是先国营、次集体、再私营和个体,
这种排列次序反映了三者在国民经济和商业经济中的地位。
4、以时为序原则。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按时间先后排列,如政权机构和驻军等按清
末、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时期的次序排列。二是按事物发展顺序排列,如教育分志按基
础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次序
排列。
(二)门类纵排的层次。门类纵排要符合逻辑关系,做到层层统辖。编下各章的内涵之和应
等于编,章下各节的内涵之和应等于章。编、章、节不同层次之间的内容不能平列,更不能颠
倒(为突出地方特点而进行的提级升格属于特例,另当别论)。
(三)各编章分量要均衡。排列门类时还要照顾到各编章分量应尽量均衡,使编章繁简不过
于悬殊,力避畸轻畸重,特别是不要出现孤章孤节。首届县市志中,有不是千字立为一章、不
足百字立为一节的,也有的章下无节,或章下只有一节。这样排列门类不科学、不妥当。如果
初稿中出现此类情况,总纂时就要对篇目进行调整。
四、特殊情况的灵活处置
首届修志总结的设计篇目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类系事、横排门类、结构严谨、突出地方特
点和时代特点等,续修志书设计篇目仍应遵循上述原则。但是,执行原则不能机械、死板,而
应辩证地对待原则,根据反映地情的需要灵活运用。下面介绍几种灵活运用原则的方法。
(一)隐时显事法。按照横排门类原则,设计篇目时应按事物的类别横排,不能分时期竖排。
但有的事物节以下层次难以再按类横排,而按时期竖排更便于记载。由于方志避忌用历史时期
作篇目的标题,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不直接标时期,而是以各时期事物的名称为标题。如
政府章下排列:县衙(清代县级政府)、县公署(民国时期县级政府)、县抗日民主政府、县人民
政府等。这样拟标题就清楚地告诉读者,志书记载的是某时期的政府机构,而不是某历史时期。
(二)提级升格法。在设计篇目时,对具有重要地方特点的事物,提高其层次和地位,由节
升格为章,由章升格为编,甚至直接由节升格为编。首届新方志的编修实践证明此法是可行的。
但是,提级升格法处置的地方多了,会影响整部志书篇目的科学性,所以,采用提级升格法
要慎重,更要避免滥用。可掌握以下原则:按事物归属的层次浓墨重彩地记述能把具有地方特
点的事物的全貌写清楚的,不用提级升格法;只有按归属的层次的位置无法将具有地方特点的
事物写清楚,而将其升格后对它所从属的事物的记载又无大影响时,才用提级升格法。
(三)以事设编法。“事以类从,类为一志”是方志设置分志(或称编)的常规方法。按此方
法,有的事物要分散记在几个分志中,便将一个完整的事物割裂了,不利于反映事物的整体性
和系统性。为防此弊端,设计篇目时可突破“以类系事”的惯例,以事(特殊事物)设编(即分
志),将与此事有关的本应按类分别记在几个分志中的内容,集中在一个分志中记,便于将此
事记载得更充实、更完满,也便于读者查阅利用。首届许多县市志设置篇目时都运用了此法。
如天津市《静海县志》运用此法设大邱庄篇,河北省《唐山市志》设唐山大地震篇。
(四)自成系统法。此法是指为完整记载一事物,而将与此事物密切相关的本应按类划归他
处的内容,集中在此事物处记载。如山西省《运城地区志》中的盐池卷设第五节文献文物。
(五)贯通排列法。按常规,编下并列的事物应各设一章。有的并列事物所包含的内容多少
不一,甚至悬殊很大,各设一章会造成各章的分量很不平衡。为保持各部分的分量大致平衡,
同时也为了提高并列事物的记述层次,便将并列事物应设的章这一层次删去,而将下一层次提
上来变为章,贯通起来排列。贯通排列法还有一种情况,即并列的事物有的内容单一,章的层
次不好删除,有的内容复杂,可删去原来章的层次,而将原来章下的节升为章。这样,贯通排
列的有的是原来的章,有的是由节提升的章,即把本来不是一个层次上的事物,按一个层次来
统一排列。
(六)记入概述法。有些分志中,有的事物按辈分和层次划分则应设章记载,但由于种种原
因,资料太少,如果设一章内容过于单薄,与其他章不成比例。遇到这种情况,就不能机械地
按辈分和层次处理,而应灵活变通,将过于单薄的内容放在编的无题概述或其他较合适的地方
记述。首届修志中,有些县市的有些事物新中国成立前无多少内容可记,立不起章来,多采取
记入概述的方法处理。实践证明这样处理是恰当的。
五、继承与创新
首届新方志设计篇目重视继承旧志的精华,如横排竖写的体例,以类系事的分类法,记、
志、传、图、表、录等体裁,简短的标题等。随着时代的前进和社会的发展,编写新方志面临
许多与旧志不同的新情况,因此更要注重创新。首届新方志篇目的创新主要有:体裁方面,为
解决方志横排造成纵述不足的问题而设立述体,为记载独立性强涉及面广的事物而设专记,为
方便读者利用志书而设立索引等等。续修方志仍要注重继承旧志和首届新方志体例篇目的优长
之处,更要注重创新。拟订篇目前先要对本地及外地首届志书的篇目进行分析研究,找出首届
志书篇目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思考续志篇目对优点如何发扬,对不足怎样调整、补救,以及在
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如为反映时代特点,要增设记载改革开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编章等。当然,
创新要慎重,特别是新设一种体裁,更要经过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只有原来体裁确实不够用
时才有必要新设体裁。近年来有人提出要将年鉴的特载体裁移植到志书中来,收记当地文件和
领导人讲话等。一般来说,与本地事物密切相关的本地文件和领导人讲话的有关内容应记人有
关分志中,如确有必要全文载人志书,那么附录中的文献辑要就是恰当的位置,完全没有必要
新设特载。
(选自《中国地方志》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