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服务
主动融入、全力支持龙江经济社会建设。认真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做好服务”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主动融入龙江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全力服从和服务于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13年,各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较高评价,全年对哈尔滨海关工作批示11次。(1)优化监管,促进龙江外贸持续增长。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外贸增长的要求,及时出台海关促进外贸稳增长的具体措施,深化区域通关、通关作业无纸化、分类通关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加强对重点产业项目的支持,简化审批手续,不断改进海关监管和服务,帮助企业减负增效。2013年,在全国外贸进出口整体环境不利的情况下,龙江外贸进出口总值达355.2亿美元(统计截至2013年11月末),同比增长8.9%,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2)主动作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有效落实“署省合作备忘录”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关市、关检、关际等合作,努力实现与龙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海关支持地方措施和地方承诺海关事项同步推进落实,促进合作机制取得实效;深入推进东北四省区关检合作和东北及内蒙古地区海关合作,及时进行评估,重点开展执法统一性建设、东北电子口岸建设、深化“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等6项合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大力推进“内贸货物跨境运输”“陆海联运”“江海联运”大通道建设,解决黑龙江省作为铁路通道末梢的运输瓶颈问题,探索研究以龙江为枢纽的新欧亚大陆桥项目建设。(3)改进服务,助力龙江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申建。主动做好与总署的沟通和联系,全力配合省、市政府做好前期论证、报批和规划建设等工作,邀请海关总署有关领导为省、市两级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借鉴其他城市申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关长韩森亲自带队赴沈阳、长春、西安等地的综合保税区开展专项调研,了解和掌握综合保税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整体规划,向省、市政府报送专题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充足的依据。全面服务对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龙江对俄邮递物流通道建设,促成开通哈尔滨至莫斯科等6个国际函件总包直封业务。加强调研,根据龙江对俄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哈尔滨海关关于推进龙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建议》。克服困难,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成功开通全球第一个专门承运国际包裹的国际货运航线“哈尔滨至俄叶卡捷琳堡”国际小包货运通道。此外,为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二期验收、龙江重点产业项目发展、中俄同江铁路大桥建设等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便捷的执法服务。(4)树立形象,改善“窗口”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海关“12360”服务热线,增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推进开展窗口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大力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改善窗口服务质量。落实大客户协调员制度,为龙江大型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积极协调,首次采取“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模式成功办理飞机零部件进口通关手续;做好“哈洽会”、“绥博会”等展会的监管通关协调工作,对进出境物资的实际监管工作给予业务指导;召开企业座谈会,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及办理海关业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了解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服务效果。2013年,哈尔滨海关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5)积极争取,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广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便利企业交易支付;扎实开展简政放权工作,下放关区减免税审批权限、退税审批权限,简化保税监管场所的审批程序,便利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支持“出口抓加工”政策的落实,为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宣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政策、法规,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各项工作,扩大全省加工贸易规模;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向综合保税区集中,入区享受优惠政策;通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大型骨干企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宣传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帮助其用好、用足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6)未雨绸缪,务实服务地方决策。积极拓展服务渠道,为地方政府和进出口企业提供及时的、翔实的海关统计数据支持,编发《海关情况专报》80篇,及时发布和提示全省进出口情况;接受进出口企业的数据咨询,定期通过哈尔滨海关门户网站发布最新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方便社会公众的查阅;联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性统计课题研究,与黑龙江省统计调查总队合作开展“进出境旅客国别调查”研究,取得明显成效。(7)务实合作,推动中俄贸易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远东海关局的合作,先后开展中俄关局长级工作会谈、口岸监管通关问题工作组第三次会议、贸易统计数据交换工作组第四次会议、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问题研讨会和18次隶属边境海关会晤,参加中俄海关合作分委会执法合作工作组第五次工作会议。继续打造黑河海关与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关作为两关局合作的典范式口岸,交换典范式合作口岸暨基层友好合作海关合作框架文本意见;推进落实中俄监管结果互认工作,经总署授权,哈尔滨海关与俄远东海关局举行专家会谈,就监管结果互认的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推动在绥芬河一波格拉尼奇内、东宁一波尔塔夫卡口岸开展监管结果互认试点工作;代海关总署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深化中国海关总署东北地区边境海关和俄罗斯海关署远东海关局及西伯利亚海关局边境海关合作纲要》(简称《纲要》),并在中俄总理见证下由两国海关最高领导予以签署,《纲要》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双边海关深度合作,为龙江对俄贸易营造了良好的通关环境。 (路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