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管理
2013年,省旅游局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出台实施的有利契机,围绕完善产业要素体系,加强产业要素建设,优化旅游发展大环境,提升旅游发展质量。(1)系统开展旅游法宣传贯彻活动。在《旅游法》正式实施前,协调《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等10余个主要媒体,以专版、头版导读、专题、专访、做客直播间等形式,集中进行《旅游法》的解读和普及工作,全面解析《旅游法》,解答旅游企业和旅游者的疑问,推动《旅游法》在全省的顺利实施及旅游市场的健康运行。在哈尔滨市长江路l号LED电子屏上播出《旅游法》及“文明旅游”宣传片,加大《旅游法》宣传贯彻普及力度,努力营造文明旅游、品质出游的良好氛围。筹划做好立法基础工作,《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工作列入省人大五年立法计划。(2)持续推进产业素质提升。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规范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的意见》,全省13个口岸一次性全部获得验收批准,为边境旅游进一步发展搭建更大平台。积极培育航空旅游市场,协调完成哈尔滨至俄罗斯叶卡捷琳堡空中航线、哈尔滨至美国阿拉斯加航线的开通,参与组建黑龙江航空公司。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大庆初审材料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开展旅游星级饭店复核工作。会同省商务厅开展餐饮行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3)突出抓好旅游安全。全年连续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对13个市(地)和森工、农垦两个系统及两个省管县的旅游安全工作落实包片监管责任。围绕旅游安全,省旅游局分别与省工商局联合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检查,与省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开展全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检查,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管理局联合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检查及相关人员培训,与省安监局联合开展大型冰雪建筑安全检查。各市地旅游局联合公安、消防、交通、工商、卫生、质监、安监等部门,对辖区旅行社、滑雪场、星级宾馆、景区(点)、狩猎场等旅游企业进行联合大检查。各安全工作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企业进行立即整改,层层落实责任,跟踪问效,坚决不留隐患。推进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在全行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力抓好汛期旅游安全与应急工作。汛情期间,为沿江市地每天通报水文情况。由于各级重视程度高、组织得力、应急处置得当、协调沟通顺畅,全省旅游行业汛期内无安全责任事故。积极推进旅行社责任保险示范统保项目工作,全省统保率达到55.33%。(4)不断加大人力开发力度。全省共举办名导进课堂、导游资格考试、政务导游、导游年审、旅行社经理、宾馆饭店经理和景区管理等各类培训110期13 716人次。推荐两名优秀俄语导游员参加第11批援藏工作,推荐7名人选为国家旅游业青年专家培养计划。(5)积极做好旅游商品开发和特色餐饮推广。全面建立完善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纪念品)信息库、项目库,与网络媒体联合宣传黑龙江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组织举办黑龙江省旅游商品(纪念品)成果展示设计大赛活动。开展宣传推广《旅游购物店质量要求与评定》和《黑龙江省旅游餐馆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和黑龙江特色旅游商品(纪念品)、黑龙江特色菜和开展旅游商品(品牌)专项工作。联合省科顾委积极指导省旅游协会和省旅游发展促进会,采取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创立“大美龙江”黑龙江省特色商品展示中心,于2014年1月5日冰雪节当天正式向游客开放。 (田滨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