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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监管

  2013年,省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联合媒体开展冬季旅游维权行动。开展“3·15”旅游市场规范活动。开展春节、十一长假旅游市场检查工作。开展镜泊湖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绥芬河旅游市场进行联合检查。联合省工商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创建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工作专项检查。协调工商、物价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全省共检查单位567家,其中旅行社232家、星级饭店125家、景区(点)87家、旅游购物商店93家、旅游车(船)公司15家、旅游演艺场所15个,参加检查人员312人次,检查导游IC卡1 270人次。开展旅游消费者“不文明行为曝光整治”专项活动。前三季度,全省实施行政处罚案件9起,其中处罚旅行社8起、导游人员1起,共计行政罚款20.6万元;旅游质监机构正式立案受理、处理各类旅游投诉114起,结案114起,结案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田滨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