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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法规建设与社会管理

  9月8日-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队对黑龙江省气象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围绕气象法实施14年来的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得到执法检查组肯定。积极配合省政府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继续保留气候资源探测审批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合并审批。解决防雷行政审批纳入到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历史性难题。绥化、伊春、黑河、鹤岗等市将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各地积极组织与安监、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防雷安全执法检查。气象标准化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 (李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