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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正式成立,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教育督导格局,启动了中小学校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继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加大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力度,开展农村教学点督导评估。 (谷光辉 吕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