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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安全工作

  制定《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推进“平安高校”建设活动,妥善处理高校突发事件,全力做好全国“两会”等敏感时期高校维稳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加强教育新闻宣传,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省政法委授予省教育厅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谷光辉 吕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