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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改革

  启动并完成高考招生录取相关改革,实行出分报志愿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优化考生志愿填报方法和高考投档方式,真正实现了“零点招”“平安高考”和“阳光招生”目标,更好地体现了教育公平。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涉农人才贯通培养试点项目,选定7所高职学院10个专业与35所中职学校试行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在省内6所高职(专科)院校启动面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的紧缺人才培养招生录取试点;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单招单考新增3个试点项目。加强招生计划管理宏观调控,落实国家面向特困地区生源定向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7省区协作计划,调减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促进中外合作办学规范发展,本专科招生结构不断优化。 (谷光辉 吕 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