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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和文化科研

  (1)人才培养扎实有效。省文化厅继续实施人才培养计划,“送出去”“请进来”,在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分别举办为期一年的戏曲导演、舞美设计、灯光音响脱产培训班,集中培训60人;在省内举办为期半年的小戏小品创作培训班,聘请名家授课,集中培训30人;根据某些艺术领域专业特点,选派10名优秀青年拔尖人才赴京、沪等地拜名师重点培养,人才培养的良好效果初显。与国内9所顶级艺术高校签订人才培养协议。(2)艺术教育稳步发展。突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职业教育特点,坚持一手抓教育教学,一手抓舞台实践,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均取得良好效果,在5个专业被确定为国家和省重点、示范专业基础上,学院舞蹈系花棍舞专业入选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专业点,毕业生就业率92.42%。举办第3届全省艺术教育成果调研评比活动,省内19所大专院校参加评比活动,展示了全省艺术教育教学成果,促进了全省艺术教育事业的繁荣发展。全面强化全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管理措施从宏观引导、备案审批拓展到考试监管、工作评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效地规范了考级行为,考级质量提升,2013年参加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人数达5.9万人。(3)文化科研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黑龙江省首次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立项,并有8个项目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立项、1人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个项目获文化部文化科技提升项目和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创历年申报最好成绩。全省艺术规划课题立项和全省艺术科研优秀成果评比、申报数量和质量均较上年明显提升。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管理,《黑龙江省民族民间舞蹈》等3个国家级项目通过验收结项。《中国舞蹈志黑龙江卷》送审。《北方文物》位居最受海外机构用户喜爱的中国期刊榜第37位。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