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基础工作
国务院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黑龙江省25处遗址、建筑入选,新增国家文物保护单位19处。省文化厅组织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完成537处申报项目的实地核查和初审。省政府公布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6处,使更多文物资源纳入依法保护范围。落实国务院要求,省文化厅会同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旅游开发等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组织全省文物安全大检查和督察工作。在齐齐哈尔市举办“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宣传活动,组织“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