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工作
全省博物馆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省首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按计划完成年度普查工作任务,普查国有文物单位33 408家,确定收藏单位384家,着手开展国有文物认定。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不断提升,大庆博物馆《东北第四纪哺乳动物陈列》获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黑龙江省邮政博物馆基本陈列《邮苑春秋》获优秀奖。黑河爱辉博物馆、大庆铁人博物馆、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通过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评估,2家博物馆晋升国家二级馆,13家博物馆晋升国家三级馆。黑龙江省博物馆与首都博物馆联合在京举办“白山黑水海东青”--纪念金中都建都860周年特展,开创了黑龙江省文物赴京展先河,文博专家及首都各界人士给予高度评价。黑龙江省博物馆与美国贝林集团环境健康与教育基金会签署合作协议,无偿获赠一批世界珍稀野生动物标本,价值超亿元。省级财政增设文物征集专项经费1 000万元,用于省直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省博物馆新入藏文物、书画、标本、化石等12 611件套,省民族博物馆将一批极为珍贵的民族文物征集到馆。省文化厅召开国有行业博物馆座谈会,加强国有行业博物馆业务指导和宏观管理。截至2013年底,全省登记注册博物馆154家。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