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与行风建设
(1)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编委要求,率先推进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改革,实现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融合融入,就全系统服务机构基本状况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调研,就加强职能转变和资源整合提出要求。全系统顺应机构改革发展大势,保障在改革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三个不变”。(2)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在农民工和流动人口“评计生”和系统内“下评上”的21万份调查问卷中,群众满意率达到95%。2013年,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被命名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标兵,6个直属挂靠单位全部进入省直精神文明单位或标兵行列;全系统有1个地市、5个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局)迈入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或标兵行列。 (郝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