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
(1)积极行动,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扩面征缴计划指标有效分解到各地,并及时通报各地执行情况,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给黑龙江省基金征缴任务指标。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意见》精神,明确工作原则,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征缴工作,理顺参保征缴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截至2013年末,全省企业实际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51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7.7亿元,同比增长15%。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399.7万人,实际拨付基本养老金共计793.6亿元,同比增加155.4亿元,增长率为24%,拨付率为100%。(2)逐级落实,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力度。逐级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对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进行逐户排查,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开辟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收到较好效果。截至2013年末,全省企业(含个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4.1万人,比上年增加29.1万人,增长率为5.3%。实际缴费人数为515.5万人,占已参保人数的88.3%,比上年增加27.5万人。(3)加大力度,内控和稽核工作稳步开展。进一步加大稽核力度,堵塞基金漏洞,确保基金安全。截至2013年末,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稽核参保人员473万人,其中实地稽核8 314户,稽核参保人员72.8万人,稽核率21%。稽核出少漏报缴费基数2.67亿元,少漏缴养老保险费5 415万元,已追回4 817万元,到账率89%。全省稽核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78万人,稽核率45%,稽核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04人,查出冒领养老金165万元,追回165万元。各地通过对280户欠费企业的稽核检查,回收历年欠费7 275万元。 (马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