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组织和队伍建设
(1)基层组织建设迈上新台阶。省、市、县(区)三级残联全部完成换届工作。省残联理事会配备2名残疾人副理事长,残疾人干部比例达到15%以上。各专门协会开展经常性活动,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2)省残联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管理与定期检查,逐步形成以政绩评价工作导向,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和政策、项目、资金的投放挂钩,切实将各级残联组织凝聚到干事创业的共同实践上来。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开展“五型”机关创建,在机关内部开展目标管理。(3)残疾人“摸底”工作正式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制约黑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际问题,于2013年10月开展全省残疾人底数及需求调查工作。通过底数及需求调查工作,可以把广大残疾人真实情况及现状反映出来,为省委、省政府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促进全省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唐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