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
县委书记:尚德龙 1966年8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任现职。
副书记:韩雪海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钱 锋
县 长:韩雪海(满族) 1972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12月任现职。
副县长:全 巍 栾景栋 傅 刚
郭忠全 于 洋 孙 峰 魏志合
县政协主席:杨 志
【概况】
饶河县位于黑龙江省东部,隔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比金市相望,沿乌苏里江有128公里的边境线。地貌构成为“五山一水二草二分田”,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县域总面积6 765平方公里,人口近16万,其中农业人口8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4‰。县辖4镇、5乡、79个行政村,境内有5个国有农场、11个森工林场。县域森林面积34万公顷,其中县属森林面积3万公顷,县域森林覆被率为51%;县域耕地面积25.3万公顷,县属耕地面积9.07万公顷。全县有26个少数民族,有1个赫哲族乡和3个朝鲜族村。其中,四排乡是全国仅有的3个赫哲族乡之一。饶河县于1909年建县,是全省23个革命老区之一。境内生态环境优良,被批准为国家级东北黑蜂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欧盟有机食品组织认定的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国家珍贵毛皮动物良种繁育基地、国家级“兴边富民”工作试点县。
现代农业
饶河万亩高效有机农业示范园区投入使用,珍贵毛皮动物养殖基地、名特优鱼养殖基地、挠力河沿岸1.33万公顷水稻高产示范区等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中低产田改造、节水增粮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67万公顷,农业综合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县场合作进一步深化。农业生产战胜特大洪涝灾害,再获丰收,实现“十连增”。全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实现26亿元,同比增长8%。
工业经济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1 949万元,同比增长19%;利税完成3 200万元,同比增长12.5%: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8.9亿元,同比增长20%。饶河东北黑蜂对俄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对俄绿色产业出口加工园区完成晋升省级园区申报工作。全县地方工业企业发展到87户,大顶子山30万吨玉米深加工和饶峰、映山红东北黑蜂及山特产品加工项目投产达效。
第三产业
提升口岸功能,投入5 000余万元启动口岸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饶河口岸顺利通过国家口岸核心能力考核验收。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正式开展,口岸落地签证业务获国务院批准,开通哈尔滨经饶河至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国际客运线路。成立驻俄办事处,与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比金、波扎尔、拉佐3个经济区签署合作协议,重点运作推进9个合作项目,西林钢铁集团铁精粉进口加工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俄经贸合作不断加强。全年口岸过货实现1.5万吨,过客实现12万人次。外贸进出口总值实现8亿美元。加强旅游景点景区建设,大顶子山生态旅游景区项目开工建设,乌苏里江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快速推进,沿乌苏里江岛屿开发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成功开发本省东极沿线原生态精品旅游线路,饶河县被新华社等权威媒体评为“‘最美中国’旅游目的地城市”。全年旅游产业总收入实现3.2亿元,同比增长18%。商贸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中俄商贸中心投入使用,滨江国际商贸综合体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全县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1亿元、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7.4亿元,同比增长15%。
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
全县重点推进项目共40项,2013年计划总投资52亿元,同比增长20%。其中,实施省、市重点产业项目11个,总投资34亿元,已开复工9个,完成投资7亿元,开复工率和投资完成率分别为82%和65%。紧紧围绕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区域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实现37亿元,同比增长12%。饶河县被评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
财税工作
坚持开源节流,增收节支。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了重点工程、农业、民生等重点领域资金支出。严格执行预算,突出控制“三公”经费,强化财政监管。全年争取政策性资金9亿元。国税收入实现4 292万元,同比增长28%;地税收入实现1.4亿元,同比增长27%。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第一小学正式竣工,第二幼儿园完成基础工程建设,北部乡镇学校现代化体育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完工。省级标准化学校达到11个,全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饶河县被评为全市爱心助学工作先进县。文化事业进步繁荣。中俄经贸文化展览交流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全县已发现文物遗址数量位居全省第3位,“东北黑蜂养殖技艺”被批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组织开展送文化下乡、“金色之秋”广场文化周等文艺专场演出40余场,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全面推广。医疗水平不断提升。完成县中医院住院处新建和门诊楼改造,县人民医院通过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初审,全县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民生保障不断加强。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稳步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90户廉租住房分配和87户棚户区改造。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175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提高963元,共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1 761万元。
(饶河县政府办公室 邓岩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