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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荫县

  嘉荫县
    县委书记:金达人 1963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11月任现职。
    副书记:岂凤桐 刘东海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思刚
    县 长:岂风桐 1963年3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5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1月任现职。
    副县长:段志刚 崔海鹰(女) 陈翔林
    
    
    刘忠伟 于 笑(挂职)
    县政协主席:刘文学
    【概况】
    嘉荫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黑龙江中游右岸、小兴安岭北麓东段,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辖区面积6 739平方公里,边境线长249.5公里,地貌为“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辖3镇、6乡、73个行政村、3个国有林场、1个中直企业乌拉嘎金矿和1个省属国有嘉荫农场。总人口74 99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11‰,人口出生率为6.74‰。拥有耕地面积8.13万公顷,主要农作物有玉米、大豆、水稻等。林业施业区面积67.48万公顷,有林地面积51.06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3 657万立方米,森林覆被率75.66%。有大小河流56条,可供养殖水面0.15万公顷,鲤、鲫、鲟、鲑等16科、73种冷水鱼。有种类繁多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物270种,中草药160余种,山野果20余种,山野菜20余种。有储量丰富的矿产资源,已探明且有开发价值的矿产资源黄金、褐煤、麦饭石、膨润土等26种。拥有闻名遐迩的旅游资源,有“北方九寨沟”之称的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风光秀丽的“龙江三峡”界江风光、富有神秘色彩的观音山、极具民族特色的鄂伦春民族风情园、集科普休闲于一体的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2013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3.8亿元,同比增长2.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0 087万元,同比增长13.5%;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23.5亿元,同比增长30.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1亿元,同比增长1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 352元和10 891元,同比分别增长16.9%和10.5%。
    城市建设
    完成第一中学宿舍楼、县幼儿学校等城市基本建设项目10个4.9万平方米。投资1.9亿元用于城市道路、亮化、给排水、供热等市政设施建设,铺设砼路面2.3万平方米,铺装理石板路面2 645平方米、路沿石4 572延长米,改造供水管线2 291延长米,开工建设第二热源,实现了项目当年建设当年运行的目标。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全县新增绿地面积11.26万平方米。
    特色工业
    嘉荫边境经济合作产业园顺利通过省政府批复,并享受省级工业示范基地政策。加快重点产业培育力度,亿通木业300万平方米复合地板建设项目投入生产运营,中国有机食品公司投资的大豆精深加工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建设用地申报等工作。全县工业总产值实现5.4亿元,同比增长12.4%:工业增加值实现1.5亿元,同比增长10.8%。
    农业
    先后投资1.4亿元,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节水增粮”工程和保兴乡土地整理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5个,高标准建设保兴乡0.67万公顷玉米、乌云镇0.33万公顷大豆、红光乡和向阳乡食用菌等高效科技农业示范基地7个,并积极引导农民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和食用菌种植,打造千万袋黑木耳专业乡4个、百万袋黑木耳专业村13个,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种植和改培北药0.45万公顷,种植食用菌突破1亿袋,荣获全国食用菌产业发展示范县荣誉称号。完成集约经营土地0.43万公顷,向嘉荫农场和本县合作社流转土地1.67万公顷,粮豆薯总产量25.6万吨,农业总产值20亿元。
    旅游
    累计投资1.23亿元,开工建设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5D电影院、沿江观景台、东湖国际乡村俱乐部、茅兰沟生态园酒店等旅游项目。加强旅游品牌的宣传推广。启动恐龙馆、茅兰沟和界江游联合申报5A级旅游景区和嘉荫小镇晋升4A级景区工作,相继举办第13届中国黑龙江(伊春)国际森林生态旅游节“中俄旅游年”嘉荫旅游联谊会、第2届中俄国际集体婚礼等大型节会。开通对俄旅游异地办证业务,投放100辆配备旅游指南的免费自行车,促进了旅游接待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全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1.8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34亿元。
    社会保障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将统筹区域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本地农民人均收入9倍以上;提高城镇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险核销比例,将门诊特殊慢性病核销比例由原来55%和70%分别提高到70%和90%,并将职工住院治疗费在原起付线标准上降低100元,核销比例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5%~10%;提高社区委员和社工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 500元;扩大“新农保”参保范围,60周岁以上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率100%;城镇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农村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分别从原来每人每月241元、113元提高到301元,并将职工津贴补贴标准由年人均1.5万元提高到1.8万元。为2 915户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174.9万元;实行贫困群众医疗保险垫付制度,取消定点医院设置,有效缓解了群众就医压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在原有比例基础上提高10%。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341万元,配租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60套,建设“五保家园”8户。   
    (嘉荫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