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
县委书记:路百胜 1966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任现职。
副书记:洪 非 隋旭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健璇
县 长:洪 非 1974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任现职。
副县长:敖丙千 付秀伟(女)
王玉强 罗文明 付 忠
袁春风(挂职) 扈光辉(挂职)
县政协主席:蔡雪生
【概况】
明水县位于黑龙江省中南部,地处松嫩平原西北部、小兴安岭南麓,东与海伦接壤,西与林甸毗邻,南靠青岗,北依拜泉,是全国产粮大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辖区面积2 308平方公里,耕地13.94万公顷,林地4.14万公顷,草原4.67万公顷。下辖12个乡镇、2个城区办事处、99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其中农业人口29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1‰。盛产农作物有玉米、水稻、小麦;经济作物有大豆、葵花、马铃薯、亚麻和饲草;盛产龙胆草、防风、北柴胡等野生名贵中草药30余种。主要土特产有明水陈醋、草原牧羊、绿色生猪、绿色大鹅、马铃薯粉丝、豆类制品等。工业产品有玉米淀粉、玉米蛋白粉、谷氨酸、复混肥、医用酒精、民用炸药、亚麻纱等。
农业
以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为主线,打造6条、170公里现代化大农业科技示范带,建设各类示范园区126个、专业合作社404个,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9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5.2%;打造马铃薯、红小豆、黏玉米等各类种养殖基地78个。建设规模养殖小区和养殖场900个,家庭农场2 270个,各类养殖专业乡镇7个、专业村14个、专业屯52个、专业户4 245个;建设生猪养殖小区25个、牧羊养殖小区18个、肉牛养殖小区7个,牧羊、生猪、肉牛、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134万只、141万头、37万头、325万只;畜牧业产值实现11.5亿元,增长25%。农业总产值实现38.6亿元,增长7.1%。农村贫困人口减少5 240人。成功注册寒地黑土“明绿康源”品牌商标,治理小流域1 500公顷,植树造林2 780公顷;湿地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评为全省生态建设示范县。乡镇村项目占全县产业项目总数的80%,乡镇财政总收入增长71.6%。
工业
以打造“产业布局合理、上下游配套紧密、有较强产业集聚度和承载力”的产业园区为突破口,辟建以工业开发区为龙头的“一区五园”发展平台,探索创造中小企业创业同项目孵化模式,成功引进香港胜记仓神泉饮品、北京中植弱碱水2个超亿元大项目。鲲鹏金属板材、秋必丰生物科技、增汇食品、高米食品等一批中小项目相继落户专属工业园区。集中开工产业项目100个,总投资106.85亿元,相当于过去5年项目数量的总和,成功举办全市第四批产业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在“一区五园”的强力拉动下,全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实现53.5亿元、1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1%和28.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收2.85亿元,同比增长15%,占财政总收入的69.5%。主要工业经济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3位。
商贸服务
商贸经济蓬勃发展,全县商贸流通网点3 200个,实现城乡全覆盖;个体私营企业1 326户,拉动就业5万余人;立足打造以明水为中心、辐射哈北地区和重点对俄的区域性物流商贸中心,规划建设明水环城物流经济带,在滨泉新城辐射区内开工建设恒运工贸运服产业园、东旭农资农机工贸产业园、滨泉建材商贸城等3个项目,在老城区新建名世购物广场,以环城物流经济带为主框架的第三产业和城市经济产业环线已初步形成。
城乡建设
启动棚改住宅房7处30万平方米,开发市房5处17万平方米,落实廉租住房100套,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目标。在上年集中供热一期工程完成130万平方米基础上,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城市楼房全覆盖。完成地上供电、通信线路地下敷设改造15.7公里,改造给排水管线26公里。拓宽老城区道路10条9.38公里,铺装步道板2.2万平方米,改造老楼区墙体外立面20万平方米。投资6.07亿元230.13公里的城乡路网升级改造工程正式交工验收。安装主次干道路灯230盏,完成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新农村新建住宅楼6.7万平方米,改造农村泥草房、农危房6 058户,城乡群众人居条件大幅改善。
社会事业
设施一流的滨泉中学正式投入使用,滨泉凤亭小学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满足了广大农村学生进城读书需求。公开择优招聘本科以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38名,招录特岗教师101名,为打造名师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县人民医院正式投入使用,高标准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扎实推进,荣获省级计生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完成滨泉新城集中供养中心建设,支持增汇新型养老公寓建设,形成了公立与民营互补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城乡低保425人,新增社会就业岗位6 119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23%,养老金足额发放率达到100%。连续两年为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人均上调津贴6 000元。深入推进“平安明水”建设,保持了良好的信访维稳、社会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形势。
(明水县政府办公室 张 勇 张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