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环境是指计量检定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外部及内部环境条件。
中华民国时期,黑龙江省设立了权度局,掌管划一度量衡事务,定期派出人员对使用中
的度量衡器具进行集中检定。检定方式是临时设一个检定场所,集中统一检定。东北沦陷时
期,伪权度局先后成立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权度分(支)局(所),其办公及检定
环境就是几间平房,没有恒温条件,影响检定工作的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哈尔滨市成立了度量衡检定所。建所初期,是借用房屋办公
和开展检修工作。后来经市政府出面,才在现道外南和街找到一处房屋。
黑龙江省计量管理处成立后,办公地址设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四道街一处小楼里。条
件比较简陋,没有恒温条件。1959年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35号处
盖起检定测试楼房,约1000米(2)。1964年又改建了200米(2)恒温室,初步具备了开展计
量检定的条件。当时,全省各市、县虽已建立了计量机构,但是检定用房没有得到改善。到
1977年,全省约有1/3的市县标准计量部门房屋紧张,仪器设备短缺,检定没有场所,没有
交通工具,难以深入基层检定计量器具。如安达县标准计量科只有200多米(2)的房屋,检
定衡器只能在门前一个小院里进行。一到冬天,天寒地冻,检定工作根本无法进行。绥化县
共有2万多件计量器具,分散在全县各个角落。由于缺少交通工具,一年只能检定1/3。党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计量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国家和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从1979年
起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司徒街新建了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科学
研究所)大楼,面积达8000多米(2)。其中恒温面积为2000多米(2),使检定环境有了很
大改善。与此同时,全省80%的市、县新建了房屋,增加了检定工作面积。特别是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大庆市都建设或计划建设计量检定大楼,为检定工作的开展创造
较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