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企业计量管理

  一、企业计量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黑龙江地区由于工业基础薄弱,生产水平低下,生产中使用的 计量器具数量少、精度低。如机械工业所使用的计量检测手段主要是钢板尺和内外卡钳,产 品完全靠工人技巧配对制造,量值不统一。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计量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国家于“一五”计划期间,在黑龙江省新建和改建了一批企 业,其中多数企业在建厂的同时建立了专门的计量机构,开展了计量工作。这一时期,企业 计量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全省仍有相当数量企业的计量工作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1957年,黑龙江省计量管理处成立后,开始统一管理企业计量工作,企业计量工作有所 加强。1960年全省各大中型企业都设立有计量机构或设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本单位使用 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对本单位不能开展检定的计量器具负责送检。
    1962年12月,《黑龙江省计量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厂矿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 ,可以由本单位的专门机构(计量室、站、组、仪器室、理化室和中央试验室等)或专(兼 )职计量人员根据规定的检定周期按时进行检定。没有专门机构的厂矿企业和社会上使用的 计量器具,由当地计量机关进行检定或组织送检。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指定专(兼)职机构 或人员负责本系统计量工作。企业的计量机构,在业务上兼受当地计量机关的指导。《黑龙 江省计量管理暂行办法(草案)》颁布后,各级计量管理部门根据《办法》中的规定,抓了 大中型企业计量机构的巩固,对中小企业只要求设立专(兼)职计量人员。省内一些大型企 业的计量机构受省计量管理部门的委托,开展了对社会上使用的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工作。
    “文化大革命”中,企业计量机构被说成“管、卡、压”受到冲击,有的被取消,有的 专(兼)职计量人员被迫下放或改行。到1977年全省大中型国营企业中设立计量机构的不到 15%。同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人民解放 军有关主管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应根据国家或地 区的规划和需要,设立计量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并经上级机关批准,负责管理本部门本单位 的计量工作。1979年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在《黑龙江省计量管理办法》中规定:各有关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生产和科研需要,设立计量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 管理本系统、本单位的计量工作,业务上受当地计量管理部门的指导。各工矿企业,要根据 生产需要建立计量室,在生产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厂计量工作。1979年前, 全省厂矿企业建立计量机构的只有70多个,其中有些企业还是由仪器室、理化室、中央实验 室等兼管计量工作。1980年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家计量总局又联合制定颁布了《全国厂 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各企业要根据生产规模、技术要求和计量测试 任务,建立健全相应的计量机构(室、科、处)或配备专职计量人员.负责管理本企业的计 量工作,接受计量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企业计量机构是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部 门,在厂长(副厂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管理全厂计量工作。根据这个办法规定,从1980 年开始,各级标准计量管理部门在各企业主管部门配合下,集中力量抓了企业计量机构的建 设。1982年在全省5000多个国营、集体所有制企业中(不包括社队和街道企业),根据其生 产规模、技术要求、计量器具种类和数量情况,已建立机构的有305个,其中有58个企业对计 量工作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企业计量人员总数达到5200多人。1983年后,结合企业计量“ 五查”整顿,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使企业计量机构建设又有新的进展。1985年全省企 业计量机构已达到3453个。此外一些没有建立计量机构的企业也正积极筹备建立。
    二、能源计量管理
    1980年,国家计量总局发出了《关于解决重点企业计量测试手段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为贯彻《通知》精神,黑龙江省标准计量管理局于同年8月和12月先后两次召开了能源计量测 试工作座谈会,对全省能源计量测试工作做出了安排,要求在两年内解决全省282个年耗标准 煤万吨以上企业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问题。重点抓好20个耗能大户,即哈尔滨化工总厂、哈 尔滨电缆厂、哈尔滨轧钢厂、松江电机厂、齐齐哈尔钢厂、齐齐哈尔车辆工厂、牡丹江拖拉 机厂、佳木斯造纸厂、佳木斯化学制药厂、佳木斯纺织厂、鸡西发电厂、鸡西矿务局、鸡西 煤矿机械厂、鹤岗平板玻璃厂、双鸭山矿务局选煤厂、双鸭山水泥厂、大庆化肥厂、南岔水 解厂、新青发电厂、加格达奇机械厂。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和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联合调查了 企业能源计量工作情况,重点调查了9个耗能大户,发现普遍存在“三少”、“四差”情况, 即实行计量工作统一管理的企业少,有计量机构的企业少,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少;计量器 具配备差,计量工作条件差,计量人员水平差,计量器具管理差。为解决上述问题,根据调 查情况,提出了耗能大户计量器具配备方案,并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帮助耗能大户进行 了能量平衡测试,为能源计量管理和合理利用能源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这两次会议精神推动 下,全省工业企业加强了能源计量工作,涌现出了一批能源计量测试工作搞得好的企业。哈 尔滨化工总厂在改造耗能设备的同时,完善能源计量检测手段,对用气、用油、用电实行定 额管理,使能耗逐步下降。1979年全厂耗能达3.9万吨标准煤,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后,1981 年耗能3.02万吨,与1979年相比下降了23%。哈尔滨电缆厂对耗电系统和用电设备上的电能 表,供油系统的流量计和用煤系统的地中衡、皮带秤等能源计量设备加强了管理。仅1980年 和1981年就节电162万千瓦时,节油124吨,节煤1252吨。鸡西矿务局投资300万元安装电能表 ,对生产和生活用电实行严格计量,一年就节约电费500万元。佳木斯电机厂投资2万元安装 水表,对生产用水实行计量,每月水费由1.3万元下降到7千元,3个月就收回了投资。大庆 市安装电能表前,每户每月用电至少20千瓦时,装表后每户每月节电为11千瓦时。
    1982年12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召开了全省厂矿企业计量工作座谈会,对能源计 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会议强调要狠抓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工作,年耗标准煤5万吨以上的 企业,要在1983年底前配齐。年耗标准煤万吨以上的企业,要在1984年内配齐。对能源计量 器具配备所需经费,按国家经委召开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执行,原则上 由企业挖掘自有财力,在企业正常经费开支中予以保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固定资产折 旧留成、大修及技措费用或企业利润留成中,应有一定比例专用于购置能源计量仪器,小型 仪器也可纳入成本。会议要求各级经委、企业主管部门、标准计量部门加强对能源计量工作 的组织领导,抓好典型,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这次会议把全省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推向了 一个新的阶段。
    1983年5月,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标准计量管理局联合转发了国家经济委员会制定的《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要求各级经委和标准计量管理局(科)会同 企业主管部门制定试行规划,采取积极措施抓紧开展工作。重点耗能企业都要按《通则》要 求,在1984年底以前基本配齐能源计量器具,其中年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要在1983年末 配齐。黑龙江省年耗5万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有51个,1万吨以上的有234个。按照《通则》的 要求,这些企业在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无计量手段 而出现的“煤糊涂”、“电糊涂”、“气糊涂”现象。1983年底,省标准计量局会同企业主 管部门检查了6个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其中有4个企业达到三级合格标准。 哈尔滨电机厂拨出70多万元专款购置能源计量设备;哈尔滨锅炉厂1982至1983年两年购置安 装能源计量器具的经费达44万元,基本解决了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齐的状况。
    1984年2月,按照国家经委的要求,黑龙江省开始对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进行检 查验收。并制定了《黑龙江省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验收标准(试行)》。验收标准 共有四项,另外还有附加项目。四项验收标准是:计量管理情况;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在用 计量器具状况;能源计量器具检测情况。验收标准分为三级,验收项目60分以上,附加验收 项目6分以上,为三级能源计量合格企业;验收项目85分以上,附加验收项目12分以上,为二 级能源计量合格企业;验收项目95分以上,附加验收项目17分以上,为一级能源计量合格企 业。黑龙江省在51个5万吨以上耗能企业中,检查验收初步合格的有21个。在耗能1万吨以上 的234个企业中,有79个验收合格。参加全国万吨以上耗能大户能源计量整顿的企业有6个, 经全国能源验收组检查,全部合格通过验收。到1985年止,据对31个耗能万吨以上企业调查 统计,由于配备配齐了能源计量器具,1至10月份共节约煤炭9.05万吨,节约油1147.7吨。
    三、企业计量整顿
    1980年2月29日,国家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计量总局发出关于颁发《全国厂矿 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指出厂矿企业的计量工作是企业生产活动的一项技术基础 ,加强这项工作,对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经济核算,保障安全生产,搞好 专业化协作都有着重要的作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整顿 企业计量工作,建立健全计量机构,充实计量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计量仪器设备,严格执 行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同年5月5日,国家计量总局发出了《关于抓好厂矿计量室整顿, 积极参加“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计量部门会同当地经委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 认真组织力量贯彻《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在一至二年内分期分批对厂矿企业 计量室进行整顿,按“五查”要求考核验收,切实把量值传递搞好。根据国家要求,黑龙江 省各级标准计量管理局,会同各级经委和主管部门,在全省厂矿企业中开展了以查领导对计 量工作的认识,查计量机构设置,查标准器的建立,查计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查在用计 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为主要内容的五查。省冶金局、煤炭局、电子工业局、纺织工业公 司、国防军工系统,对计量“五查”工作做了全面安排,组成了检查评比小组,采取以企业 自查为主,局、公司检查和抽查的办法,对所属厂矿企业进行了计量整顿,收到很好的效果 。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和绥化、嫩江、松花江、合江、牡丹江等地区标准计量部门,对一些 中小型企业也进行了“五查”。据统计,1980年至1981年,全省通过计量“五查”验收的共 130多个企业。
    198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国营企业进行全面整顿,并把计量等项基础性工作 也列入企业整顿内容。1982年9月,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厂矿 企业计量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中对计量工作的要求(试行)》 。提出凡是进行整顿的工业企业,计量工作都要按《要求》的规定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限 期达到。为了尽快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切实搞好企业计量整顿工作,黑龙江省经委、科委、 国防科工委、标准计量管理局于1982年12月召开了黑龙江省厂矿企业计量工作座谈会。会上 对全省的企业计量整顿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整顿的企业,在计量工作上,一是要有统管全 厂计量工作的机构。二是要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计量标准器。三是要有经过当地计量部门考核 合格的计量人员。四是已经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器要百分之百的合格,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受 检率要达到95%以上。五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计量管理制度。这次会议以后,各地按照国家和省 里的部署,全面开展了企业计量整顿工作。首先对64个大中型企业计量工作进行整顿。这些 企业有:东北轻合金加工厂、西林铅锌矿、哈尔滨农业机械厂、佳木斯联合收割机厂、松江 拖拉机厂、哈尔滨拖拉机配件厂、哈尔滨糖厂、和平糖厂、齐齐哈尔糖厂、阿城糖厂、哈尔 滨卷烟厂、黑龙江涤纶厂、哈尔滨电缆厂、齐齐哈尔造纸厂、哈尔滨绝缘材料厂、哈尔滨第 一工具厂、哈尔滨电碳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 、哈尔滨重型机器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安达磷肥厂、哈尔滨电影机械厂、哈尔滨汽车齿 轮厂、哈尔滨空气调节机厂、佳木斯收获机厂、东北油泵油嘴厂、牡丹江电线厂、牡丹江轴 承厂、牡丹江第一机床厂、富裕纸浆厂、哈尔滨造纸厂、哈尔滨玻璃厂、松江罐头厂、黑龙 江纺织印染厂、哈尔滨毛织厂、黑龙江化工厂、哈尔滨油漆厂、哈尔滨化工总厂、哈尔滨橡 胶厂、哈尔滨北方橡胶厂、哈尔滨松江橡胶厂、佳木斯化工厂、哈尔滨制药二厂、富拉尔基 发电厂、佳木斯发电厂、新华发电厂、龙凤热电厂、大庆电业局、齐齐哈尔电业局、合江电 业局、亮子河发电厂、省火电三处、省地质探矿工程公司、省地质水文一队、省地质物探队 、哈尔滨市邮政局、哈尔滨市电信局、省微波总站、省线务总站、红光糖厂、哈尔滨化工二 厂、哈尔滨龙江橡胶厂。计量整顿的内容是:计量工作的领导,计量机构建设,计量检测人 员的配备,计量标准器和量值传递,计量器具,计量管理制度等6个大方面。在企业整顿过程 中,各级标准计量管理部门主动同经委企业整顿办公室配合,抽出专人来抓整顿工作。企业 整顿后检查验收时,各级标准计量管理部门派专人参加验收,重点检查验收计量工作的整顿 情况。1983年1月,黑龙江省经委、科委、国防科工委、标准计量管理局转发了国家经委等单 位《关于加强厂矿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业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 要把计量工作纳入日程,加强领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企业整顿中,要把计量工作 作为企业整顿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抓紧抓好。要根据生产的需要、重点抓好计量检测手段 的配备和更新,并建立健全计量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制定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使 之满足生产的需要。同年4月,针对有些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没有把计量整顿纳入企业整顿验 收内容以及验收走过场的情况,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征得省工业企业整顿办公室的同意,制定 了《黑龙江省企业计量工作整顿验收标准》,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和被整顿的企业在检查验 收中认真执行。对于已经验收尚未达到计量整顿验收标准的企业,限于六个月内进行补课。 经企业自检合格后分别上报主管部门及同级标准计量部门,以便组织人力进行复查验收。19 84年,对全省313个企业计量整顿进行了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企业有275个,占验收总数 的88%。至此,企业计量整顿工作告一段落。1985年,开始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
    四、计量定级升级
    1984年6月,国家计量局征得国家经委的同意,颁发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办法 (试行)》和《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评分标准》,对企业计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办法》规定,对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主要考核其计量检测设施,计量检测水平和计 量管理水平,经过考核确定等级,使企业计量工作逐步完善提高。对企业计量工作,综合评 分达75分以上,计量检测率达25分以上,有一定经济效益者定为三级,授予三级计量合格证 书;综合评分85分以上,计量检测率达30分以上,经济效益较好者定为二级,授予二级计量 合格证书;综合评分达95分以上,计量检测率达35分以上,经济效益显著者定为一级,授予 一级计量合格证书。根据国家计量局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对 企业计量定级升级的考核申请程序、考核发证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其考核申请程序是企业 向当地政府标准计量部门提出定级升级的申请,按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考核申请表要 求填写申请表,附企业计量器具配备网络图,同时抄报企业主管部门和省标准计量局。考核 发证办法是三级计量合格企业,包括首次申请计量定级的企业的考核,由企业所在地的政府 计量部门负责,会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和定级意见报省标准计量局审核 ,由省标准计量局颁发三级计量合格证书;二级计量合格企业的考核,由省标准计量局负责 ,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标准计量部门进行现场考核,由省标准计量局颁发二级计量 合格证书;一级计量合格企业的考核,由省标准计量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并将考核结果报 国家计量局,由国家计量局审核,颁发一级计量合格证书;省标准计量局一年一次以公报形 式发布授予二、三级计量合格证书的企业名单,各级计量合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1984年下半年,各地主要是进行定级升级工作的准备、宣传、人员培训及试点等项工作 。各级标准计量部门及时向政府做汇报,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举办定级升级学习班,抓好 试点企业。各企业在前两年计量“五查”整顿的基础上,按国家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计 量工作。1985年,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企业计量定级升级考核评定标准开始考核评定工 作。评定工作首先在计量工作基础好的大中型企业进行,然后再评定其它企业。
    
    
    
    
    五、创优产品的计量审查
    1984年,国家经委决定把企业计量工作列为评定质量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 国家 经委的要求,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要求市(地)标准计量局做好申报质量奖企业的计量情况 的填报和审查工作。各地标准计量部门安排了熟悉业务、掌握政策、坚持原则的同志负责此 项工作,主动和企业主管部门配合,把对企业计量工作的审查同企业计量整顿验收和企业能 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管理验收结合起来进行。申报质量奖的计量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1.计量工作的概况。2.申报产品的质量计量检测情况。3.关键工艺的计量检测情况。 4.当地标准计量部门签署审查意见。计量审查工作的具体作法是:申报省质量奖企业的审查 工作,由所在地、市、县进行现场审核,写明审查意见。由地、市标准计量局复审并签署意 见报省标准计量局评审。申报国家质量奖企业计量审核工作,由地、市、县标准计量部门进 行现场审核,由省标准计量局进行复审和抽查,并签署意见报国家评审。到1984年末,全省 各级标准计量部门配合经委,共对申报质量奖的686种产品的2058个项目进行了计量审查,为 产品获优把好了计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