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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业标准化

第二篇 标准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黑龙江地区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工业标准化工作基本上没有 开展。建国初期,尤其是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黑龙江省的工业标准化工作,随着国民经 济的发展而逐步开展起来。在这一时期,黑龙江省新建和扩建的一些国营企业按照苏联模式 ,设立了标准化机构或配备了标准化人员,在采用苏联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的同时,自行制定 了一些企业产品标准。1959年,黑龙江省成立标准计量局,加强了对工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 管理。1962年底,国务院颁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了 黑龙江省工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的工业企业一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部标 准和企业标准;另一方面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企业产品标准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促进了 生产发展,提高了产品质量。“文化大革命”中,受“左”倾错误影响,标准化工作被视为 “管、卡、压”受到批判,企业标准化机构被撤销,标准化人员改行,生产不按标准,产品 质量严重下降。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标准化工作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78年 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工业标准化工作进入了一个 新的发展阶段。大中型国营企业陆续建立健全了标准化机构,充实了标准化人员,采取各种 措施,认真贯彻国家标准、部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企 业内控标准,无标准生产现象基本上得到扭转,产品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到1985年底 ,黑龙江省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