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机运用标准化
黑龙江省从1947年试办国营机械化农场和1952年试办机器拖拉机站以后,为充分发挥农
业机械的作用,根据农业机械的特点和农业生产的要求,逐步制定了农机使用管理、维护保
养和检修等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
1953年黑龙江省农业厅制定了《农机具技术安全操作管理规程》。1955年农业部参照苏
联经验,制定颁发了《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暂行机务规章》。据此,黑龙江省制定了《农业技
术操作规程》。贯彻这些标准,对于发挥机械效率,提高作业质量,降低消耗,促进生产起
到了积极作用。1958年农业机械下放给人民公社经营,为指导社队管好用好农业机械,黑龙
江省人民委员会于1959年5月9日颁发了《人民公社机电设备管理规程试行草案》,修订了技
术操作规程,对应用拖拉机起垅破茬、(左“足”+右“尚”)地等垅上作业也制定了作业质量标准。
由于农民缺乏管理经验,在社队自营后,机械效率虽有提高,但机械技术状态却逐年下
降。到1961年因机械损坏使停机率超过30%。为改变这种状况,1962年黑龙江省又将农业机械
全部上收,办国营农业机械站。同年,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省农机局制定的《农机具
管理试行办法》,具体规定了场库(农具场、零件库、油料库、机车库)建设标准,农业机
械统一编号办法;农业机械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技术状态定期检查以及机械报废封存技术标
准及管理要求。同年12月,又颁发了《黑龙江省拖拉机站工作条例试行草案》,提出了拖拉
机的“三不漏、四净、一完好”技术状态标准,“三不漏”即油、水、空气不漏,“四净”
即油、水、空气、机具净,“一完好”即技术状态完好。1963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制定了
《拖拉机保养和验收标准》、《农机的使用、保管细则》等。各国营农机站,积极推行上述
标准、规程,加强了机务技术管理,机具效率明显提高,机械完好率不断上升。同年,国家
农垦总局修订颁发了《国营农场机务工作规章(修订草案)》,充实了标准化内容。
1965年,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厅制定了《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规定
(试行草案)》,以大布告的形式公布于众,便于贯彻执行。“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机运
用标准化工作一度受到破坏。1972年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印发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机务管
理规章》,同时修订了《拖拉机技术保养规程》和《作业质量验收标准》。
1978年4月,国家农林部颁发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机械机务管理规章》。同年5月,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农业机械机务管理十项标准》、《驾驶员技
术等级标准》、《拖拉机折合系数标准》。1979年9月黑龙江省又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该《规
章》的补充规定,指导社、队加强了农机机务管理。这期间黑龙江省农场总局、双鸭山农场
根据农垦总局颁布的《国营农场机务工作规章(修订草案)》进行试点。根据试点经验,对
机务队伍、机械作业、机械保养、农具检修、保养库、农具场、技术档案等10项内容规定了
标准,在黑龙江垦区范围内开展了机务管理标准化活动。1979年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总结多
年农机作业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方针,实现科学种田的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
人民公社机械作业质量管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1)实行统一的机耕作业质量标准;(
2)建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3)贯彻以防为主的质量管理原则;(4)定岗位,落实到车组
,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地块。并以大布告形式一直发到基层每一个社、队。讷河、克山等县
社队都纷纷参加附近国营农场机耕作业标准化训练班,颁发作业质量合格证、准播证、有效
地提高了农机工作质量。1980年黑龙江省主管农业工作的省委书记指出:“要把国营农场田
间作业标准化的经验移植到人民公社中去”。据此,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和省标准
计量管理局于1981年2月共同邀请黑龙江省农机管理局、省农业局、东北农学院、黑龙江农业
机械化学校和省农机运用研究所等单位的科技人员,研究了开展农机田间作业标准化工作。
会议确定由东北农学院、黑龙江农业机械化学校和省农机运用研究所起草《黑龙江省农机田
间作业技术标准》,由黑龙江省政府农业办公室和省标准计量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黑
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黑龙江省农业局参与管理工作。标准起草小组遵循农机、农艺结合
,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指导思想进行起草工作。同年,在集贤、讷河、阿城、海伦4个县,八五
二、二龙山两个国营农场进行验证。各验证点工作由所在县(农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
业和标准部门参加。各验证点,根据验证大纲要求对春耕、中耕、收获各项作业进行了测试
,并对按标准作业与一般作业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对比试验和分析。1981年10月,《黑龙江省
农机作业技术标准(草案)》审查通过。鉴于该标准草案有一定可行性,尚需继续加以完善
,暂定以试行草案印发到各国营农场、农村社队试行。共印发标准文本5万册,做为地、县、
乡三级培训教材组织试行。
1982年完成了23项农机作业试点,测试了311个地块次,测试面积2936公顷,检验农具1
42台,经济效果对比面积93.1公顷,获得技术数据15041个,为制定正式标准提供了可靠的
技术依据。该标准(草案)试行的效果明显:(1)提高了生产效率。用标准状态东方红—7
5拖拉机一台牵引下列农具(标准状态),生产率有所提高:48行播种机播种小麦效率提高3
9%;48行播种机播种大豆效率提高33%;龙江一号玉米播种机播种玉米效率提高61%。(2)提
高时间利用率。标准状态比非标准状态农具提高时间利用率:48行播种机播种小麦时,提高
20.7%;48行播种机播大豆时,提高35.8%;龙江一号玉米播种机播玉米时,提高20%。(3
)降低油耗。使用三联48行大豆播种机时,可降低油耗10.53%;用五铧犁进行玉米二次中耕
时,可降低油耗17.9%。(4)提高作业质量。小麦播深合格率提高18%;出苗率提高为2—4
.7%;中耕伤苗率,甜菜可降低1%,玉米可降低0.27%,大豆可降低0.53%;杀虫率,甜菜
可提高8.52%,玉米可提高18.8%,大豆可提高6.7%。
《黑龙江省农机田间作业技术标准》,1983年1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为
黑龙江省企业标准,编号为黑Q/NJ29—83,自1983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同年,黑龙江省
标准计量局发布了《黑龙江省农村主要农业机械作业量及耗油定额》,编号为黑Q/NJ30—8
3。1984年发布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则》,编号为Q/NJ32—84。这些标准的贯
彻实施,对提高全省农业机械运用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