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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优质产品监督检验

  1979年,为了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国家决定开展评选优质产品活动,并颁布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优质产品奖励条例》。为搞好黑龙江省地方优质产品评选工作,经省革命委员 会批准,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地方优质产品评审委员会,审查确定黑龙江省优质产品。当年评 出省优质产品108种,部优产品30种,国家优质产品银质奖6种。
    1980年1月16日,《黑龙江省评选、审定优质产品办法》实施。3月8日黑龙江省标准计量 管理局以黑标计标〔1980〕28号文件发出《关于使用优质产品标志的通知》,确定了获省优 质产品称号的产品使用的标志图样和优质产品标志的审批办法。评审前的质量检验由企业或 行业分别进行。当年评出省优质产品209种、部优质产品53种、国家银质奖12种。省优质产品 开始使用优质产品标志,见下图:
    
    随着全省质量监督检验网的逐步形成,黑龙江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开始有计划地安排优质 产品的评审检验。1981年,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发出《关于加强1981年争创优质食品卫生质量 监督检验的通知》和《关于申报国家或省优质针纺织品进行质量检验的通知》,对这两类产 品创优前的检验的承检单位、抽样办法等作了具体规定。同年,申报评选优质产品408种,评 出省优质产品217种、部优质产品47种、国家银质奖13种、金质奖2种。1981年开始评选省工 艺美术百花奖,当年共评出10种。
    1982年,为了保证获奖产品的质量达到或高于现行各级技术标准的要求,黑龙江省标准 计量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申报国家和省优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通知》,规定申报国家 和省优质产品奖的产品除企业按标准自检外,一律送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 验结果作为评选优质产品的主要依据。为搞好评优前的检验,《通知》还规定国家质量奖由 省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省优质产品由市(地)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按《通 知》精神,省、市两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在标准计量部门的组织下开展了评优前的检验工作 。当年评出省优质产品327种、省工艺美术百花奖16种、部优质产品54种、国家银质奖11种、 金质奖1种。1982年开始评选省优质食品奖,当年评出93种。
    1983年,黑龙江省标准计量局对各地申报的763种创优产品安排了考核和检验。当年评出 省优质产品500种、省优质食品96种、省工艺美术百花奖19种,国家银质奖23种、金质奖5种 。1983年开始评选省优质工程,当年评出127项。这一年,全省获优产品数量大幅度提高,国 优和省优数量是1982年的2倍。
    1984年,黑龙江省颁发了《黑龙江省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对1979年实施的优质 产品的评审办法进行了改革,贯彻了权力下放、分级管理的原则。《办法》还对优质产品的 监督复查工作作了规定:在复查、考核或质量监督检验中发现不符合优质产品质量条件时, 经省质量审定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查后,予以吊销省质量奖称号,收回省质量奖证书。当年省 标准计量局组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各地申报的686种创优产品进行了考核和检验。评出省优 质产品485种、省优质食品95种、省工艺美术百花奖14种、部优质产品92种、国家银质奖28种 、金质奖4种。1985年,评出省优质产品521种,省优质食品73种、省工艺美术百花奖22种、 省优质工程99项、部优质产品116种、国家银质奖36种、金质奖6种。同年,黑龙江省标准计 量局会同省食品协会等单位,对全省320种优质食品进行了监督检验,其中有88个产品质量不 符合优质产品条件。决定对16个卫生不合格的产品,决定停止使用优质食品标志,限期整顿 ;对72个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停止使用优质产品标志,限期整顿1个月。整顿后,经复查 仍不合格,撤消优质产品称号。
    1979年至1985年,黑龙江省获国家金质奖产品18个;银质奖产品129个;获部优质产品奖 491个;获省优质产品奖2367种;获省优质食品奖产品357种;获省工艺美术百花奖产品81种 ;获省优质工程奖工程2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