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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黑龙江公报

《黑龙江公报》于1908年1月4日(清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初一)在省城齐齐哈尔创刊, 黑龙江官报局负责出版,书册式旬刊,期发500份。为黑龙江地区第一家官报。
    1907年初,由黑龙江将军改任巡抚的程德全,亲派候选通判、原营口《满洲日报》主笔 韩杰,筹办报纸,以“开通风气”。韩杰东渡日本采购回印刷机器;在北京招募5名印刷工人 ;拟办一张实行“官倡商办,与全然官报性质不同”的报纸。状元出身的省提学使张建勋, 否定韩的主张。提出“既用官款办理,宜正名《黑龙江官报》”,报纸内容应“专就本省情 形,祛空言而纪实政,每月三册”。程德全采纳张建勋的办报方案,定报名为《黑龙江公报 》。任命张建勋为官报局总办,内阁中书张国淦为专办。并委派广西知县林传甲、候选通判 韩杰、府经历赵秉璋等10余名官员,兼职参加办报。
    《黑龙江公报》章程规定:“本报以开通本省风气,俾官绅士民明晰要政,内地各省借 以洞晓边情为宗旨。”《黑龙江公报》第一期的内容为:本报简章,渝旨,本省辕抄、章奏 、文牍,报告,译述,成案,专件,要政附录,边事别志。
    《黑龙江公报》第一期出刊后,曾仿照《北洋官报》附出《白话报》,单张,周3刊,按 月汇集成书。《白话报》由府经历赵秉璋一人编辑,因稿源少,大量抄袭各报。赵于3月31日 上书辞去编报兼职,《白话报》随之停刊。
    《黑龙江公报》,由官署派销,每册3角。第一期曾向全国22个省的提学使司移送。省内 则由各府厅州县及各局处、学堂等,按照省提学使司指定份数订阅和派销。1908年2月18日, 提学使司奉程德全的批示,要求全省月薪30两银以上的官员,每人订阅公报一份。
    是年春,《黑龙江公报》的编辑人员纷纷辞掉兼职。该报遂于5月中旬终刊,仅出版6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