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黑龙江官报
《黑龙江官报》于1910年3月(清宣统二年正月)由齐齐哈尔新设黑龙江官报局创刊出版
。书册式旬刊,期发500份。它沿用前《黑龙江公报》汇编文牍的官报传统,但辟设了论说和
新闻栏目,使“政府公报”的面貌略为改观。
新任黑龙江巡抚周树模,于1910年初重设官报局,委派候选知县张仁静任总理。1月22日
,周树模批准了张仁静拟订的《黑龙江官报局简章》。简章规定:“本报以开通全省官民知
识,鼓吹宪政之进行,并提倡实业,开拓利源为宗旨。”
《黑龙江官报》第一期内容共10类:谕旨、奏摺、公牍、论说、译丛、调查报告、政界
新闻、中外新闻、边务和附件。其中新闻和评论,几占一半。论说《本报之宗旨》,首先论
述报刊的社会功能,“考国闻察时势者莫如报”,指出创办报刊“边荒比内地为尤要”。进
而陈述自咸丰以来,黑龙江叠遭沙俄侵扰的历史。最后说:“是则举江省之边防民治,与夫
农垦林矿产诸端,提挈纲领,分析条目,为政府考镜之资,备国民研究之用。”全文仅千字
,表达出振兴龙江,抵御侵略的急切愿望,较有鼓动性和说服力。译丛栏,译发外国报刊的
评论两篇:日本《太阳报》的《论欧美各国经营满洲之现状》,和俄国《新世界报》的《远
东满蒙殖民政策》(均未完待续)。编者并加按语,期望当局者“勿谓外人之言不足听”,
阅后“猛发警省,亟图改良”。
现存《黑龙江官报》第十九期,内容增至15类,辟有新栏目:要电、本省近事、杂俎等
。其中论说《论国债》,为清政府大量举借外债进行辩护;译丛内,刊译日本《满洲日日新
闻》评论《日韩合邦与满洲之关系》,展示其鼓吹日本侵略他国有“理”、“日本对于满洲
有特殊之利益”等谬论,促使国人警省;杂俎栏,载《呼兰府礼俗志》,记述儿则少数民族
的婚习。新闻性栏目中,除要电、纪闻、近事外,还有边事,专门报道其它边疆省份的近事
。所发新闻稿,往往无具体月日。但报道面较宽,涉及主要国家的大事,国内各地要闻,以
及本省各行各业消息。每稿无导语,长文200多字,短者20余字,采用白话,夹有少量文言字
词。题与正文一律3号字体,无标点。
《黑龙江官报》由省公署印刷所代印,所用纸张,自行采购。每月3册,每册定价银元3
角。采用“额销方法”发行。对全省各署局、公所、学堂、军营以及绅商两界,一律由官家
派销官报一份。同时要求全省各道府厅州县,每月额销若干份。对奉天、吉林两省,用额销
官报互相抵偿。
1911年11月13日,周树模仍札饬官报局,要求参酌《吉林官报条例》,改良《黑龙江官
报》。但未实行即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