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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黑龙江时报

《黑龙江时报》于1912年2月25日(正月初八)接替《北报》出版,由黑龙江省咨议局主 办,总经理玉润,总编辑施治乾,期发干余份。为中华民国成立后在齐齐哈尔出版的第一家 报纸。
    《黑龙江官报》停刊后,由黑龙江民政使宋小濂提倡,于1911年12月20日创办《北报》 。中华民国成立后,在宋小濂支持下,黑龙江省咨议局又以“共和成立,万事更新,言论机 关日趋于盛,不能不继续进行,以扩张局面”为由,将 《北报》改组为《黑龙江时报》。省 城警务所根据清朝报律,认为该报“尚无章程”,要求“通盘筹划”,再“一并具报核夺” 。省咨议局仗恃宋的支持,置之不理,按呈报更名的时间自行出版。为“增长其经费,扩大 其篇幅”,宋小濂向《黑龙江时报》补助银6000两,招商股银1.2万两。主办单位省咨议局 (4月改组为省临时议会)被“推”为该报“监理”,名义上它是“合官绅商学之集资以办公 共之报纸”,实际是省临时议会机关报。
    《黑龙江时报》现已失存。据齐齐哈尔档案馆藏档案记载:1913年4月18日,该报在本埠 新闻栏,刊出在吉发永商号《捉获赌犯》的消息,“原为借一儆百,以息赌风”。被批评的 所谓“赌犯”,原来是会仙茶园的两位女伶。其中一女伶的丈夫,率20余人到报馆“怒骂不 休”,质问“系何访员投稿”,要求更正,并“声言捣毁报馆”。报馆工师冯子明被打伤, 以致报纸停刊数日。报馆具文禀报官署,宋小濂指令警察厅将“寻殴报馆凶犯”刘某,“转 送法厅惩办”。
    10月10日(夏历九月初一),《黑龙江时报》附设的《爱国白话报》出刊。每日一大张 ,“专以浅近文言,诱进政治常识,唤起社会爱国热忱”。由长春刚到龙江的进步报人魏毓 兰任总编辑。该白话报只出版3个月,因经费不足停办。1913年初,施治乾因事赴奉天,魏毓 兰代理《黑龙江时报》总编辑职。
    《黑龙江时报》派销发行。它同《爱国白话报》在全省各府厅州县派销的总数,均为11 50份。1914年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