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哈尔滨法制报

《哈尔滨法制报》于1982年4月创刊,由中共哈尔滨市政法委员会主办。当时报名为《哈 尔滨司法》,4开4版,月刊。1983年改为《哈尔滨法制报》,半月刊。1984年后改为旬刊。
    《哈尔滨法制报》的办报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普及法律常 识,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其读者对象广泛,主要是机关干部、企业家、工农兵群众、青少 年学生和政法干警。
    该报的版面分工:1版为要闻版,刊登重要法制新闻;2版为综合版,主要刊登以公、检 、法等部门工作为素材的通讯;3版为法律知识版,主要刊登法学理论、法律咨询和司法实践 调查等方面的文章。4版为《冰城》文艺副刊,主要刊登法制文学作品和带有知识性、趣味性 的法制轶闻趣事。此外,该报还开辟了《企业家与法》、《法在企业中》和《企业法制文学 》等专栏,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服务。该报各版编发的稿件,要求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达到雅俗共赏。1985年该报期发行量10万份。总编辑为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