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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黑龙江法制报

《黑龙江法制报》于1984年4月25日创刊,由黑龙江省司法厅主办,4开4版,旬刊。198 5年改为周刊。《黑龙江法制报》的办报方针是:坚持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面 向政法及行政执法干部和广大群众,以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普及法律常识为重点,提高人民 的法律知识。其编辑方针,要求注意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健康生动,准确无误。
    该报1版为要闻版,2版为综合版,3版为法律知识版,4版为《北极光》文艺副刊版。该 报在经常报道中,还开辟了《法律顾问》、《厂长经理法律咨询》、《以案学法》等一些栏 目。
    该报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同时,敢于披露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创刊一年多来, 先后报道几百个案例。其中的典型案例报道,如北安市的3起强奸、流氓团伙犯罪(即“五虎 二狼”案)、哈尔滨市道外区正阳楼肉制品二厂加工销售豆猪肉案等。此外,还发表一些有 广泛社会影响的通讯。该报发表的通讯《从研究生到杀人犯》,在报界中首先披露上海复旦 大学硕士研究生顾光耀思想腐化,喜新厌旧,残杀自己妻子的罪行。
    该报上述这些案例报道引起强烈反响。一些读者写信赞扬该报支持正义,鞭笞邪恶,维 护法制的精神。
    1985年该报期发行量20万份。总编辑为李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