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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报社机构

第一章 机构人员

  一、清末民国时期报社机构
    清朝末年到民国初期,黑龙江地区规模较大的报馆是总经理制。规模较小的报馆是经理 制。
    中国人创设的第一家报馆——东方晓报馆,实行总经理制,下设编辑、庶务、印刷3所。 规模较小的报馆,一般不设或没有完整的下属机构,三五个人办报,编稿多靠剪报,写稿靠 访员,印报靠外委,发行靠代销。市铎日报馆,总人员5名,经理、主笔、编辑、营业、发行 各1人。中东日报馆,只有3名人员,经理兼发行,编辑,校对兼会计和庶务。
    中东铁路公司创设的远东报馆,是哈尔滨规模最大的中文报馆,设总经理、总编辑,下 设编辑部、发行所、营业所、印刷所,并在外埠设分馆。
    1919年“五·四”运动后,至“九·一八”事变前,是黑龙江地区出版报纸、设报社( 馆)最多的时期,共有80余家。有影响的大型报纸增多,报社规模也较大,开始实行社长制 。国际协报社、滨江时报社、哈尔滨公报社、大北新报社、黑龙江民报社,都是由创办人自 任社长,兼报纸发行人,聘任编辑长或总编辑主持编务,下设编辑、营业、印刷3部或编辑、 经理2部。其它各家报社下设机构大同小异。滨江民报社设编辑、经理、发行3部。仅办3个月 的《士报》还设有编辑、广告、发行、会计4部。国际协报社,除设总编辑外,在编辑部分设 国内、国际、本埠新闻的编辑和副刊编辑。
    一些集股合资、受资助的报社,还设有董事会;重大兴革事宜召集股东代表议决。黑龙 江民报社,聘请“发起人、赞助人及捐助本报之各机关领袖或个人”等20人为董事。“董事 赞襄本报并协助一切发展事宜”,推定社长,下设编辑、经理2部。编辑部,设总编辑1人, 总理一切编辑事宜,编辑、翻译、校对、访员,承总编辑之指导分任事务。经理部,设经理 1人,总理本报营业、发行、印刷及其他事宜,并分设营业、发行、印刷主任各1人,承经理 之指导分任事务。
    二、东北沦陷时期报社机构
    1932年伪满洲国成立后,日伪报社的体制、机构,日趋完全统一。黑龙江地区的报纸, 经日伪当局实行“新闻统制”,而收买、兼并、扼杀,到1937年,除1家名为民营实为日本特 务机关把持的滨江日报社外,其余都改为日伪官方报社。如大北新报社、哈尔滨日日新闻社 、哈尔滨时报社、黑龙江民报社、齐齐哈尔新闻社、三江日报社等。这些报社,于1942年( 伪康德9年)1月,在伪满“实行全国新闻社新体制”的情况下,中文报社被并为伪“康德新 闻社”的支社;日文报社被并为伪“满洲新闻社”(1944年改为满洲日报社)的支社。
    这些支社、报社,都实行社长制,下设编辑局、总务局(部)、营业局(部)。规模较 大的支社、报社,局下还设部。总人员达130名的满洲日报社哈尔滨支社(原哈尔滨日日新闻 社),编辑局下设整理部、取材部、调查部。俄文哈尔滨时报社,设编辑、经理2局。在编辑 局下除设取材部、整理部外,还设论说部。伪康德新闻社哈尔滨支社(原大北新报社),编 辑局下设编辑、记者、翻译、文艺、摄影5部。滨江日报社,由立法机关、股东代表、顾问、 社长等组成理事会,由社长(1942年改称理事长)主持报社一切事务。下设编辑、总务、营 业3局,局下先设股,后有的股改为部。编辑局,下设编辑部、采访部、校对股、印刷厂;总 务局,下设会计股、庶务股;营业局,下设经理部、广告部、发行部。
    三、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报社机构
    (一)集体领导机构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至建国初,黑龙江地区的报社,基本实行社长负责制。当时中共 省、地、市委机关报社,如黑龙江日报社、松江日报社、合江日报社、牡丹江日报社、嫩江 新报社、黑河日报社、哈尔滨日报社、齐市新闻社,以及在哈尔滨的东北日报社、在齐齐哈 尔的西满日报社等,都设编辑委员会(简称编委会)的集体领导机构。编委会,由正副社长 、正副总编辑及部分部门负责人,经主管领导机关任命组成,决定全社工作、报纸编辑出版 等重大事项。黑龙江日报社、松江日报社还设过社务委员会,由社长,总编辑,总编室、经 理部、印刷厂负责人组成,议决人事、经营管理、印刷、发行等事项。从1954年8月起,黑龙 江省一些报社,仍设编委会,相继由社长负责制改为总编辑负责制。1967至1978年,由于“ 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一些省、地、市报社的集体领导机构——编委会,被革命委员会代替 。1979年以来,在地方各级中共党委的领导下,各报社都撤销了革委会。黑龙江、黑河、鸡 西、大兴安岭、三江等日报社恢复和建立编委会,有些报社设立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 。
    一些专业、企业、学校等报社,隶属主办单位的中共党委(党组)或党委宣传部直接领 导,不单设集体领导机构,只实行总编辑或编辑部、室主任负责制。哈尔滨铁路局主办的前 进列车报社、省科协主管的黑龙江科技报社等,均设总编辑负全责。
    (二)报社工作机构
    黑龙江省各报社,基本按编辑、管理(经营管理、人事管理)两大门类设工作机构。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的中共省、地、市委机关报社及其它规模较大的报社,前期 一般设编辑、通采、总务(经理)3部(或科、组)。后来,随着东北全境逐渐解放,地方工 作重心由全力支援解放战争,逐步转向恢复经济、发展生产。报社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加重工、农、商的报道,逐步改革机构设置。编辑机构,由按办报业务分工设编辑、通采等 部门,改为按社会专业分工设专业报道部门。东北日报社,先设办公室、新闻编辑部、副刊 部、通采部,后增设城市工人部、农村部和评论部。一些省市报社,1948年撤销编辑部、通 采部(科),改设新机构。嫩江新报社,分设城市工作科、农村工作科、社会服务科。合江 日报社,分设农村组、城市组。哈尔滨日报社按工、农、商、政教设4个编辑组。
    1950年5月,当时的黑龙江、松江两家省报社,按全国报纸工作会议的要求,对工作机构 进行改革,都设总编辑办公室、经理部,在编辑部门按“编、通、采”三合一的格局设业务 机构。黑龙江日报社,设农村、城工、商业合作、时事新闻、文教、副刊组(后改为读者来 信组)。松江日报社设农业、工业、财贸、时事文教、读者服务组。1954年8月,黑龙江、松 江两家日报社合并后,黑龙江日报社,将组改为部,设总编室(开始为秘书处,直辖时事、 检查、资料、校对、美术、摄影、来信来访、秘书等组),经理部(辖行政、财务、发行、 材料4科和印刷厂);在编辑机构中,除总编室外,设政治文教、党的生活、理论宣传、文艺 美术、工业运输、基本建设、农业、财经贸易等部。同年开始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 3地设报社派出机构驻地记者站。后经多次改革,1985年设置工作机构:办公室(辖秘书组、 行政科、房产管理科、卫生所),要闻、经济、政科教文、副刊、出版(辖校对组)5个编辑 室和通采部(辖摄影组)、时事部(辖电务组)、新闻研究部(辖资料组)、新闻志编辑部 ,以及黑龙江农村报、生活报2个编辑部、学友编辑室;经营管理处(辖发行、广告、材料3 科和印刷厂),财务科(为报社直属科)、读者服务公司(辖综合服务厂、彩色摄影中心等 集体企业);人事处(辖干部科、劳动工资科、职工教育办公室)、保卫处、机关党委、机 关纪检委、机关共青团委、工会;驻地市和农场记者站10个。
    各地、市报社,工作机构设置大同小异,基本按照工、农、财贸、政法文教、副刊、时 事等方面设置编辑机构。黑河、鸡西、双鸭山等日报社,分别按县、区、矿设记者站机构。 一些专业报、企业报、大专院校报等报社(或编辑部、室),由于报纸刊期长、人员不多, 有的按编辑、通采、后勤设组;有的按分工设编辑,不设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