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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经 费

第二章 报社经营

  黑龙江报业经费,85年间开办经费来源于个人出资、合股集资、公家(政府、单位)投 资;日常经费来源于报社经营的报费、广告、承代印、多种经营的收入,辅以公家的投入、 补贴和社会捐助。
    一、清末民国时期报业经费
    清末民国时期的黑龙江地区报业经费,有官府补贴、集股合资、个人投资3种形式。
    官府补贴。分全部补贴和部分补贴。受官府全部补贴的报纸,经济实力都较雄厚。《黑 龙江官报》的开办经费,是由黑龙江行省公署拨银500两,购买一切设施和纸张等,实用实销 。其常年经费,每月除售报收入外,不足部分由公署补贴。《远东报》,每年由中东铁路公 司补贴5万元。集股合资和个人投资经营的报纸,在经营亏损、经费不足时,有些也请求官府 给予资助和补贴。集股合资经营的《滨江日报》,由滨江厅资助4000元,并按月津贴300元。 个人经营的《哈尔滨公报》,由东省特别区行政公署和滨江道尹公署,分别按月津贴200元和 100元。自称“资本无限”的《滨江时报》,创办初期由东省铁路督办公署每月津贴大洋100 元或60元。
    集股合资。分股东合资和同人合资。股东合资经营的报纸,一般都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 办法。中国人创办的第一家报纸《东方晓报》,实招股124股,每股俄洋100元,其中官股占 1/5。该报用股金1.2万元,“租定馆屋,购置机器,招雇手民”出版报纸。但由于售报和 广告收入较少,常年经费不足,亏损俄洋1.8万元,出版年余即停刊。早期《黑河日报》, 共集股合资1万元,分100股,每股100元。同人合资,大多是小报,由几个办报同人出资集股 。如,《市铎日报》、《滨江华业画报》、《晓报》等,就是同人出资创办的。这些小报, 资本不多,收入很小,极易亏损,一般寿命不长,少者几个月,多者几年。
    个人投资。由报纸创办人出资,出资较多的是东北军将领郭松龄之弟郭大鸣创办的《松 江日报》,出资8万元。哈埠绅商张维中,创办《正言报》,才出资1万元。有些小报创办人 出资更少。
    报社收入较多,并有盈余者,多属一些办得较有影响的报纸。它们读者多,广告刊户也 多,因而报纸历史较长。据滨江警察厅1926年11月对《哈尔滨晨光》报馆的调查:每月报费 收入800余元、广告收入700余元,总收入1500余元,除去支出尚盈余300余元。
    二、东北沦陷时期报业经费
    东北沦陷时期报业经费,初期有日伪官方出资经营和个人出资经营两种。后来个人出资 经营的报纸,有些被官方报社收买,有些被砍杀,有的被兼并。个人出资经营的《国际协报 》、《滨江时报》、《哈尔滨公报》、《消闲录》等4报遭到日伪当局“统制新闻”政策摧残 而停刊,其多数人员和资产被并入股份公司式的滨江日报社。其余都成为日伪官方经营的报 纸,资金较充足。据1939年(伪康德6年)版《满洲国现势》记载的各报资金情况:《哈尔滨 日日新闻》20万元、《哈尔滨时报》15万元、《黑龙江民报》2.8万元、《三江报》1万元。 另外,《大北新报》等资金也较雄厚。因这些日伪官办报社,都先为伪满洲国弘报协会的加 盟社,后分别为伪康德新闻社(中文)、满洲新闻社(日文)的支社。它们遇有经费不足部 分,19们年前由拥有800万元资金的伪满洲国弘报协会给予津贴。此后,中文报纸改由伪康德 新闻社,日文报纸改由伪满洲新闻社(后为满洲日报社)给予补贴。当时报社的日常总收入 中,一般报费占60%,广告占40%。
    三、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后报业经费
    抗日战争胜利后,以至建国以来,黑龙江报业经费,有个人自筹、政府资助、政府供给 、主办单位全包、地方财政补贴等形式。
    个人自筹,政府资助。1945年底至1954年期间,私营报社的经费,主要由经营者自筹, 地方政府给予必要的资助。老报人关鸿翼经营的《哈尔滨公报》,由于经营者多方筹措,并 由政府提供伪满滨江日报社的部分房舍和设备,于1945年12月重新复刊出版。新开办的私营 《俄语报》,利用被人民政府接收的伪满洲国弘报会馆的部分楼舍和原俄文《哈尔滨时报》 部分设备,于1946至1954年为苏联侨民等出版俄文报纸。
    主办单位全包。解放以来,国营企业、公办大专院校、军队、团体、机关等,出版的报 纸所需经费,凡是分发厂内、校内、军内、本系统和同行业交换的免费报纸,由主办单位分 别用企业经费、事业费、军费等列项支付。收费报纸,其经营亏损部分,都由主办单位拨款 弥补。1985年,收费的报纸,《前进列车》报弥补17.3万元,《农垦报》弥补18万元。
    政府供给。解放后至建国初,中共省、地、市、县委创办的报纸,都属于全民所有制的 公营报纸。其经费,都实行供给制。设施、物资由地方人民政府用接收的伪满报社及敌伪资 产提供。人员的衣食住由政府按需供给。日常经费,从报费、广告收入中支付,不足部分由 政府拨款弥补。黑龙江日报社,还自己种菜、养猪补助伙食;所需设备物资不足,就去外地 求援。当时总务部长(后任副社长)张向凌、记者李准、印刷厂长王亚忠等,曾先后赴哈尔 滨、长春,分别求援于东北日报社、哈尔滨、长春市党政机关,弄来铸字、印刷设备和大量 物资,以解决出报燃眉之急。《黑龙江日报》,1949年6月至11月经营亏损51.8亿元(东北 流通券,折现人民币5.4万元);《松江日报》,1950年头8个月亏损93.1亿元(东北流通 券,折现人民币9.8万元),全由省财政拨款弥补。
    财政补贴。先后有亏损多少补贴多少、定额补贴、专项拨款的办法。1951年以来,公营 报纸实行企业化经营,地方政府的计划财政部门把中共省、地、市委机关报社,纳入国营文 教企业预算系列;报社实行经济核算,开拓经营门路,增加广告载量,开展承代印等业务, 力争经费自给或减少政府财政补贴。此后,黑龙江日报社、哈尔滨日报社、双鸭山日报社等 ,在经营上逐渐转亏为盈。双鸭山日报社,由于采取“以厂养报”的办法,大力开展外委印 刷业务,转亏为盈。1985年,报纸亏损16.4万元,而印刷厂盈利36.6万元,以盈抵亏,结 余20.2万元。哈尔滨日报社,1985年盈利125.7万元。黑龙江日报社,1955年盈利达20.6 万元,1965年达38.3万元;“文化大革命”中,不登工商广告,文化广告极少。1967年,广 告只收入1.1万元,而且报纸增版较多,经营总亏损25.4万元,到1972年连续6年共亏损12 1.5万元,全部由省财政退库弥补。其它一些地、市报纸,一直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年年需 要地方财政补贴。《牡丹江日报》,1961至1985年的25年间,共亏损435万余元,财政补贴4 57万余元,平均每年补贴18万余元,核每份报纸每年国家补贴5元多。
    各报社,除正常经费不足给予补贴外,遇修建房屋、购置设备等大宗开支项目,政府按 基建专项拨款解决。从1958年以来,黑龙江日报社由省财政拨款1000余万元。
    定额补贴,利润包干,节约留用。从建国到1978年期间,报社经营,执行亏损全由财政 或主办单位全部补贴,盈利上缴的办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财政体制改革 ,地方财政部门、主办单位,对报社经营强调搞好企业化经营,广开增收门路,对亏损报社 采取定额补贴,节约归社。对盈利报社,利润上缴包干,节余留社,用作设施兴建更新和职 工福利等费用。从而调动了各报社增收节支的经营积极性,极力开展报纸发行,招揽广告、 承代印和其它多种经营的业务。在报纸用纸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各报社经营亏损逐渐 减少,盈余者利润增加。牡丹江日报社,从1979年始定额补贴20万元,当年就节余补贴7万元 ,此后年年节余。黑龙江日报社,实行利润上缴包干后,1980年由1979年亏损7000元,一跃 盈利75万余元;1985年总盈利达272.1万余元,比1955年增盈14倍,等于1954至1966年盈利 总和的84%。是年,从盈利中筹措60万元资金,新建、续建3670平方米的房屋,开创报社建房 没用省财政拨款的新开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报业,经过国家资金投入、报社自身经营积累,到 1985年拥有资金,黑河日报社、齐齐哈尔日报社分别为68万余元、134万余元;哈尔滨日报社 达526万余元;黑龙江日报社达1376.3万余元,等于1954年144.2万余元的8.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