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发行职工队伍
黑龙江地区图书发行队伍的形成,是1946年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东北书店进入黑龙江开
始的。在此之前图书发行从业人员一直处于分散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图书出版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图书发行网点的普
及,黑龙江省的图书发行队伍不断壮大。解放战争时期以东北书店为主体建立的发行体系,
成为建国后黑龙江地区图书发行网的基础,东北书店在黑龙江地区分支机构的干部和图书发
行人员成为社会主义图书发行事业的骨干为量。随着全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私营售书业
从业人员逐步接受改造,基本进入了国营专业发行队伍。作为图书发行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
社会辅助发行人员,主要包括各类国营企事业自办书店发行人员、农村供销社图书代销员等
,对扩大图书发行,特别是农村的图书发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黑龙江省的集体书店和个体
书店(摊)基本上是1983年后发展起来的,集体所有制发行人员和个体从业者在活跃书刊市
场,扩大书刊覆盖面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到1985年底主渠道、辅助渠道图书发行从业人
员总数已达10600余人。
建国以来,由出版发行部门主管的国营新华书店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政治
、业务培训、技术考核、业务定级等。
一、队伍构成
建国后,黑龙江图书发行队伍基本由三部分人构成,即国营职工、集体职工和个体劳动
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构成的比例有所变化。自1949年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之前,全省
图书发行队伍是国营新华书店专业发行人员为主体,辅以国家指导下各类合作性质的发行人
员,并有相当数量的私营业者。自1956年全省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私营业者基本不再以
独立身分从业,图书发行队伍转化成国营职工为主,集体所有制职工为辅。这种情况一直持
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末,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图书发行体制实行改革,到
1982年,各种集体书店、个体书店、摊床在全省逐步发展,图书发行队伍中,集体所有制职
工的比例有所上升,并重新出现了个体从业人员。
(一)主渠道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系统及其他国营专业图书发行机构队伍的构成,在建国初期主要有两
大来源,其一是党的地方组织抗日战争胜利后在黑龙江各地创设书店所积累、培养的干部、
职工(如北安新华书店、牡丹江书店等);其二,也是数量较大的来源,是东北书店发行系
统从各老解放区抽调以及自己培养的干部、职工。这支队伍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成为全省
图书发行队伍的中坚力量。随着全省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国营图书发行机构接纳了以前遗
留下来私营书业的许多从业人员,新的成分不断增加。自1956年以后,各地新华书店的干部
、职工来源一般都是从本地选调或录用,其素质在当地各种行业中相对较高。
国营专业图书发行队伍的职工人数,自建国初期至1985年,呈波动上升状态。据统计,
1951年,全省国营书店共56家,销售点55处,职工总数仅524人,至1956年,全省社会主义改
造完成,职工总数增加一倍,为956人。1958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全省图书发行队
伍再次剧烈膨胀,增至1320人。这种增长势头并没有很快改变。至1960年已增至1621人,是
建国初期的3倍多。1961年在全国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形势下,全省国营书
店职工队伍也进行了调整、压缩,职工人数下降到1290人。此后,随着事业发展,职工队伍
又持续扩大,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职工总数达到1527人。“文化大革命”初期,图
书发行品种、数量锐减,网点收缩,职工人数有所减少,至1968年减至1349人。后因大量发
行毛主席著作、马列经典著作及学校复课的应用教材,国营书店职工人数又开始回升,至60
年代末升至1640人。70年代,国营书店职工人数因业务扩大、接班就业、返城青年安置种种
原因,再次猛烈增长,至1978年末,达到2689人,是60年代初的2倍。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以来,图书发行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图书发行、销售店面扩大、网点增加、业务拓展,人
员需要量大,职工队伍进一步壮大。至1985年末,全省国营书店职工总数达到3544人,为19
51年的7倍。
(二)辅助渠道
黑龙江省图书发行辅助渠道的队伍,从管理体制上分,由三部分人构成,即国营职工,
集体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其中国营职工主要是在商业、国营企事业所办书店、图书代销处工
作的发行人员,国营职工在图书发行辅助渠道全体发行人员中所占比例较小,一般不超过10
%。集体所有制职工主要是遍布全省的供销合作社图书代销员,和主要在1983年后发展起来的
集体书店中从事发行工作的人员,集体职工在辅助渠道全体发行人员中所占比例较大,一般
在80%至95%左右。个体从业者仅在建国初期和1980年以后才有,由于建国初期国营辅助发行
渠道很小,所以当时辅助渠道主要是个体或私营从业者。1980年后,个体书店、摊床从业人
员有较大增加,但总的看个体从业人数在图书发行队伍或图书发行辅助渠道从业人数中所占
的比例都不大。
据统计,1955年前,全省辅助渠道主要是个体书店,当时全省有近百家,从业人员500人
左右。1957年公私合营后,个体从业人员多数加入国营专业队伍。1958年,由于大办“公社
书店”,辅助发行渠道集体所有制人员骤然激增,全省达9810人。此后陆续压缩,至1960年
下降至3059人,1961年仅有135人。60年代和70年代辅助发行渠道,主要是全省农村供销社图
书代销员,经常从业人员约2000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图书发行事业得到发展,特别
是1982年以后,实行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全省出版社自办发行部门、国营企事业办书店、集
体、个体书店(摊)有较大发展,辅助渠道从业人员至1982年底达到6523人。1983年和1984
年是图书发行辅助渠道发展较快的时期,从业人员至1984年底达7848人。从1985年初开始,
图书发行开始出现“文化大革命”后的第一个低谷,库存上升,积压资金较多,辅助渠道略
有收缩,特别是集体、个体从业人员开始减少,至1985年底,全省辅助渠道发行人员下降到
6960人。其主体是国营企事业办书店职工、农村供销社图书代销员,其中出版社自办发行人
员100余人、国营企事业办店和农村供销社发行人员6060人,集体书店、个体书店(摊)从业
人员约800余人。
二、新华书店系统人事管理
(一)人事管理体制
东北书店时期,总店的领导干部由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任命,直属分店的领导干部归
总店任命,支店干部归分店任命和调动。1949年至1954年8月,书店系统的人事安排由新华书
店东北总分店全面管理,省级书店领导人的调配,须经省委宣传部同意。
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撤销后,1954年8月15日,新建的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隶属于中共黑
龙江省委宣传部领导,属正处级单位,负责管理各市、县书店的人事工作。1955年11月,文
化部《关于文化行政部门所属文化事业领导关系的规定》下发后,从1956年起,新华书店黑
龙江分店转由黑龙江省文化局领导,自1957年起,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将市、县书店的人事
管理权交由地方政府文化部门管理。
1968年,在“文化大革命”的动乱中,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被撤销,1971年12月恢复编制
后归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黑龙江省出版局)领导。省级书店正、副经理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黑龙江省出版局)报请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任命,1984年后,正、副经理由黑龙江省出
版总社任命,报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备案。省级书店的科级干部1984年前由黑龙江省新华
书店报请黑龙江省出版局任命,1984年后由黑龙江省书店任命,报省出版总社备案。黑龙江
省新华书店恢复建制后,不再负责地、市、县级书店的人事管理工作,地、市、县级书店的
人事工作由同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但对书店的经理、副经理的任免须征求省级书店的
意见。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建立后,店内设人事科(后曾更名为政工科、人保科),在经理室的
领导下,负责本店的人事工作(如干部的任免、奖惩、考核、调动、劳动工资,职工的劳动
保险、劳动保护、福利待遇,职工教育和安全保卫等具体事宜),也会同市、县主管部门承
担一部分职工干部管理教育的协调工作。
(二)编制管理
1956年前,全省国营书店人员编制由书店系统自管。1956年至1962年间,省新华书店的
编制由省文化局管理,市、县书店的编制由地方政府管理。1963年至1968年间,省新华书店
的编制,仍由黑龙江省文化局管理,市、县书店的劳动工员计划由省新华书店管理。
1978年11月1日,在“全国图书发行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为整顿企业管理的混乱状
况和人员编制失控造成的大量超编现象,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报请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和黑龙
江省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核定全省新华书店编制的通知》。从1979年1月起,将全省国
营书店职工定编为2109人(当时包括呼伦贝尔盟区13个书店的203人)。其中黑龙江省新华书
店定编140人。
1981年6月末,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对全省国营书店职工的超编情况作了调查,据统计共超
编203人,并有继续超编的势头。为了降低费用,提高劳动效益,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又报请黑
龙江省编制委员会和黑龙江省出版局同意,联合下发了《关于冻结地市县新华书店现有人员
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以1978年11月经黑龙江省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人数为准,书店
现有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
但人员超编的趋势至1985年底仍未能控制。据1979年底统计,全省国营书店正式职工22
57人,临时工204人,年度工资费用总额为1613000元;到1985年底统计,正式职工是3149人
,临时工是495人,年度工资费用总额是2903000元。1985年同1979年比较,6年时间正式职工
增加了39.5%;临时工增加了142.6%;工资费用总额增长了80%。
(三)劳动工资制度
1946年东北书店迁来黑龙江初期,职工一律实行实物供给制。从1948年9月起,由东北书
店试点,逐渐在全系统将“实物供应制”改为“工薪制”。
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成立后,1956年按国家统一规定全系统评定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文化部颁发的《全国文化事业、企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调整工资通知》精神,黑龙江
省文化局规定:新华书店省辖市支店,一律执行商业企业省辖市公司、专区公司的工资标准
;新华书店县支店(包括专区支店)执行商业企业县(市)公司的工资标准。还规定:大中
城市经营外文书、科技书、古籍书的营业员,执行商业企业中第二类商品售货员工资标准;
县支店的营业员执行商业企业县(市)第一类商品售货员的工资标准。
工资调整后,全省国营书店职工的年度工资为58万元,比1955年的年度工资约增长10万
元。
此后,于1963年,全省国营书店40%的职工晋升一级工资,1979年又给40%的职工晋升一
级工资,1983年、1985年各市(地)、县新华书店都在当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规
定给职工晋升工资。历次调资后的职工人数及工资总额,均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审定备案。
从1956年4月起,全省新华书店各市、县支店,对工资改革后执行“国营商业企业售货人
员工资等级标准”的售货组长(包括门市部和流动供应的正、副组长),根据责任大小、经
营书籍的繁简、本人业务及领导能力的具体情况,分别按本人工资6%、9%、12%发给职务津贴
,在费用中列支。
1964年,文化部下发《关于在书店系统实行综合奖励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这一通知精
神,经黑龙江省文化局批准,黑龙江省劳动局同意,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制定了《综合奖励制
度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按本店职工标准工资总额6%提取奖金,纳入工资基金计划,在基
本及辅助工资科目内开支。综合奖励有集体、个体两个类别,由各市、县书店自己按条件要
求评选。集体奖金不分名次,个人奖金分一、二、三等,一等5元,二等4元,三等3元。个人
评奖人数不能超过职工人数的60%。每月各市、县书店的评奖结果要上报到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综合奖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没有统一管理,各基层书店停
止执行。1979年10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齐齐哈尔召开的地、市、县部分国营书店经理会
议上,推广了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实行的“计分算奖”方法,其方法是按部门或个人的岗位责
任制度条件,衡量打分,再用分值核定奖金。其优点是评比具体化、数据化,有助于打破奖
金分配的平均主义倾向;缺点是打分须日常严密监督,评比的手续过于繁琐。1982年后,全
省国营、集体书店普遍推行了以承包为主的经营责任制,奖金分配与销售挂钩,各店自行管
理。
三、专业培训
黑龙江省发行职工队伍的专业培训,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负责。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办班
培训、入学培养,以及岗位练兵等。
(一)办班培训
1947年,东北书店总店培训发行干部是采用“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的。在秋季大攻
势的战争环境中,东北书店总店曾派出60名新职工分别到各支店参加实际工作,从中学习工
作传统和业务技术,成效显著。
1949年3月21日,东北书店总店第一次举办业务训练班,时间是一个半月,方法是学习与
实习相结合,半天授课,半天工作。学员来自东北书店系统的有35名,来自光华书店的有15
名。培训的目的,是使学员结业后能负责一个支店或一项专职的业务领导工作。东北书店总
店经理李文,副经理周保昌,光华书店的总负责人邵公文等,分别为学员们授课。北满地区
的基层书店也有人参加这次培训。
自1950年起,在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的领导下,各分店都设立了职工业务培训机构,组
织指导书店职工学习图书发行工作的性质、任务和具体的业务知识,并经常用短期培训的方
法,培训书店的经理、会计、进货员、农村发行员、门市营业员等。
1957年,在黑龙江省文化局的支持下,黑龙江省文艺干部学校增设了图书发行班。1957
年至1965年间,这个图书发行班共开办了9期,培训学员370余人,其中多数后来成为发行战
线上的业务骨干。
“文化大革命”中,在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被“砸烂”撤销期间,培训工作停止。1972年
恢复建制后,为建立正常的发行工作秩序,队伍培训工作又纳入了日程,但是因受极左路线
的干扰,队伍培训工作存在的明显倾向是学习政治多于学习业务。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和各地、市新华书店针对10年业务荒
废、发行工作新职工较多的状况,多次采用短期培训的方法,培训书店各工种的专业人员。
为了迅速提高职工的业务文化素质,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举办短期培训取得经验的基础上,
于1982年8月制定了《全省图书发行工作人员轮训规划》,明确了培训目标和分工。由黑龙江
省新华书店和地、市级书店分级负责,对全省书店职工进行培训。省级书店负责培训基层书
店的经理、副经理、会计、进书员、门市部主任、农村发行组长等;地、市书店负责培训本
地区或本市所属各基层书店的门市营业员、农村发行员、库管员、出纳员。
从1982年至1985年,全省书店系统共举办各种业务训练班99次,培训职工2282名。其中
省级书店举办训练班19次,培训县书店经理、进书员、通讯员、调研员、农村发行组长等,
计764人。此外,还与辽宁、吉林两省书店联合举办进书员、调研员、宣传员等训练班,黑龙
江省参加受训的职工有60多人。
(二)入学培养
198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的指示精神,黑龙江省新
华书店在职工培训工作上加强了“入学培养”。从1983年至1985年,省内有8名书店职工经考
试被录取进入武汉大学的图书发行专修班学习,有11名职工考入文化部直属文化管理干部学
院,学习图书发行专业。1985年,全省书店职工中有16名青年职工考入黑龙江省商业职工大
学,学习商业管理、财会等专业知识。
据1985年底统计,全省书店职工中参加函大、电大、业大、夜大、职大及各种中等业余
学校学习者有200多人。
(三)岗位练兵
1976年后,一些书店从熟悉图书、熟悉当地读者构成入手,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
在“为图书找读者”和“为读者找图书”两个方面提高职工的服务本领。集贤、桦川等县书
店提倡营业员熟悉图书要做到“五知一口清”,即熟悉每一种图书要做到知书名,知内容,
知作者,知出版单位,知定价。鹤岗市书店鼓励职工熟悉图书,开展了“百种书攻关”活动
。明水、虎林等县书店,请老职工给青年职工讲课,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岗位练
兵自发地普及开来。
1978年4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制定全省书店《岗位练兵试行办法》,号召全省书店广泛
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同年6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绥化举行以地、市为单位的岗位练兵预演
。1978年7月7日至12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召开了全省书店系统“双学”表彰先进
代表会议,会上举行了第一次全省书店岗位练兵表演比赛。各地、市书店有16个代表队的11
5名同志参加了表演比赛。比赛的项目有结算销货发票、结算卡片、核算盘存表、售书连续操
作、点画、打包、清点书款等技术操作项目;有经理、会计员、发运员、库管员、农村发行
员、门市营业员的业务问答项目。
1980年1月24日,在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召开的全省书店工作会议上,鹤岗市新华书店的营
业员程亚梅和鸡西市新华书店的营业员周淑惠作了一次熟悉书的现场表演,程亚梅熟悉图书
1050种,这是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全省新华书店在这个练兵项目中的第一个高纪录。
1980年8月24日至26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新华书店系统首届业务练兵表演比赛大
会在哈尔滨市举行。比赛的项目有核算销货发票、结算盘存表、售书连续操作、点画、制票
等技术操作项目;有熟悉社会情况、熟悉书、熟悉库存书、熟悉发运路线等业务问答项目。
以省为单位,每个项目各派3人参赛,共75人参加了不同项目的比赛。黑龙江省选手、鸡西市
新华书店的营业员赵桂馥获得了核算盘存表第一名(291秒);佳木斯市新华书店营业员姚秀
珍获得了点画项目的第一名(10.5秒,与辽宁选手林思莲并列);哈尔滨市新华书店营业员
徐芳获取了售书连续操作项目的第一名(53秒)。在熟悉图书问题项目中,黑龙江省鹤岗市
新华书店的程亚梅和孟淑杰熟悉图书都超过2000种。
1982年7月初,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下发《关于召开全省新华书店系统第二次岗位练兵活动
的通知》。当年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全省新华书店系统表彰先进大会的同时,举行了全省
新华书店系统第二次岗位练兵表演比赛。各地、市新华书店经过预选,组成15个代表队,计
162人参加了比赛。比赛结果,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获得了团体第一名。对荣获比赛第一名和
第二名的31名选手,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分别授予了“业务技术标兵”和“业务技术能手”的
荣誉称号。
1983年11月13日至12月13日,全省新华书店系统进行了第三次岗位练兵表演比赛活动。
这次比赛是为了贯彻新华书店总店制定的《全国新华书店业务技能考核规范》,由黑龙江省
新华书店派人主持,地、市书店协助,在14个会场进行的。全省直接参加比赛者453人。比赛
结果,核算盘存表、点画、打包、熟悉书、熟悉库存等项目,都打破了以往的纪录。在表演
比赛中,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门市营业员王敏华熟悉图书达到4000种,农村发行员杨国建达
到3500种。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在这次比赛中,夺取了10个项目的8个第一名。经新华书店总
店在全国新华书店系统中评比,这8个项目的成绩均列为全国新华书店贯彻业务考核规范的练
兵表演比赛的榜首。
1984年7月18日,齐齐哈尔市政府召开文化系统大会,副市长周铁农代表市政府宣布:对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在岗位练兵中取得全国第一名的张香芬、孙成芳、李敏华、孟令河、朱
梦佳、杨国建、宛文波、杨国田,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给取得全国第二、第三名的董
秋霜、孙秋菊、李艳秋、王敏华、齐艳、李绍菊,给予浮动一级工资的奖励。对每个受奖者
还发给奖金100元。在全国书店系统岗位练兵成绩评比中取得好成绩的伊春市南岔区新华书店
的唐菊和集贤县新华书店的孟广元,也受到当地政府给予晋升一级工资的奖励。
1985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市举行了第四次岗位练兵表演比赛。比赛的
项目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提供的新书写一篇宣传广播稿,再用三种不同的美术字体写一张
宣传海报。参加比赛者共9人,分别来自哈尔滨、齐齐哈尔、鹤岗、大庆、牡丹江、佳木斯等
市新华书店和绥化、黑河、松花江等地区新华书店。表演比赛由省、地、市新华书店经理观
摩、评分,根据得分多少决定名次,绥化地区选手王树昌取得两个项目的第一名。
四、考核定级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从1981年起对全省新华书店系统的各项专业人员进行考核定级。
1981年1月12日至16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派出工作组,在安达县新华书店进行了门市营
业员、城乡发行员和专职收款员的四级、三级考核定级试点工作,5月在全省新华书店系统推
开。营业员、城乡发行员考核的科目是业务知识、熟悉图书、售书操作技术;收款员的考核
科目除把熟悉图书改为清点书款外,其它两个科目相同。考核采取百分制,单科成绩在60分
以上,三科总分数在230分以上,方可定级,定为四级者有资格再报考核三级。凡是参加定级
考核的人员必须经过群众评议。对严重违背发行纪律造成不良后果者,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完
不成任务者,不遵守工作纪律与读者吵架者,违反财经纪律丢书差款严重或有经济问题者,
均取消定级考核的资格。
考核内容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统一命题,印发考卷,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签封送
到各地、市新华书店。所有考核科目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进行。
第一次考核定级申请定四级营业员977人,有619人定级;申请定四级城乡发行员的362人
,有218人定级;申请定四级收款员的19人,全部定级。进入四级后又报三级的有516人,其中245人定为三级营业员,71人定为三级城乡发行员,13人定为三级收款员。
定四级的各工种人员,由县级新华书店审批;定三级的各种人员,由地、市新华书店审
批。所有定级人员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备案,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统一发给业务等级证书。
1982年,根据东北三省书店协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将《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系统业务等级
标准》,改定为《东北三省新华书店系统业务等级标准》,为三省所通用。
同年9月5日至30日,全省新华书店系统进行了第二次考核定级工作。申报定级的总人数
是1079人。营业员申请定四级考核的有607人,定级523人;再申请考核三级的有501人,定级
389人。城乡发行员申请考核四级的190人,定级156人;再申请考核三级的有160人(含第一
次考核定级定为四级而这次又申报考核三级的人员),定级128人。专职收款员申请四级考核
的有43人,定级41人;再申请三级考核的有24人,定级16人。库管员申请定四级的有115人,
定级79人。进书员申请四级考核的有124人,定级122人;再申请三级考核的有108人,定级1
05人。所有定级人员均获得了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颁发的等级证书。
1984年7月15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决定把第二次和第三次岗位练兵表演比赛活动中荣获
“业务技术标兵”或“业务技术能手”称号的36名职工的业务等级晋升到二级。其中营业员
22名,城乡发行员5名,收款员2名,库管员5名,进书员2名。这之后,12月7日至11日,黑龙
江省新华书店派出工作组,分别到牡丹江和鸡西两个新华书店进行二级营业员、二级城乡发
行员考核定级的试点工作。考核项目有业务知识(笔试)、政策问答和熟悉图书问答(口试
答辩)、技术操作(珠算、售书作业、打包)。接受试点考核的有22名三级营业员,6名三级
城乡发行员。考核结果,有13名营业员、6名城乡发行员定为二级。
1985年9月和11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市新华书店、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及松花
江地区新华书店,进行二级考核定级工作,有18名营业员、9名城乡发行员,进入了二级。进
级人数占申报人数的19.3%。之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又以佳木斯、南岔、绥化、嫩江等地
新华书店为中心,划片进行二级考核定级工作。申报考核的营业员、城乡发行员117名,经过
考核,定级39名。
到1985年底,全省新华书店系统的营业员、城乡发行员、库管员、收款员和进书员等5个
工种,分别定有四、三、二级业务等级的职工计1788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