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地区的近代长度测量始于清末。选择一段较平坦坚固的地带,直接丈量一条较短
的边(称之为基线),作为三角测量中推算三角锁网起始边长所依据的基本长度,然后通过
基线网(把实量的基线扩大成为较长的起始边所用的图形)中的角度观测及计算,将基线扩
大为三角锁网的起始边。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关东军测量队在黑龙江地区进行了一、二等基线测量。基线布设在
一、二等三角锁交叉处及锁段端点处。一等基线长4—8公里。量距的因瓦线尺是用温度膨胀
系数极微的镍铁合金制成,每年在日本东京检定器上检定一次。量距使用6根25米长的因瓦线
尺进行悬线往返丈量。
这一时期,丈量了哈尔滨(长4800米)、牡丹江(长5801米)、呼玛(长4201米)和昂
昂溪、北安等5条一等基线,相对误差(在实际观测和计算中,只能得到近似值,其间的差称
为绝对误差。绝对误差与相应的近似值之比称为相对误差。)小于1:40万。二等基线长2公
里以上,使用2根25米的因瓦线尺丈量。先后丈量了昂昂溪、拉哈、墨尔根、瑷珲、龙镇、小
丁字、东宁、密山、平阳镇、呼玛、哈尔滨、大和镇、永丰、海伦、泰安、虎林、太平、同
江、十八站、开库康、北安、林口、勃利、佳木斯、凤凰镇、佛山、青龙、绥中、集贤镇、
绥滨、抚远、瑞湖、南岔、额木尔、小杨奇、铁骊(今铁力)、木兰、依兰等38条二等基线
。建国后,只利用了哈尔滨、牡丹江、呼玛等3条一等基线,其他40条一、二等基线已无使用
价值。
建国后,从1958年开始,总参测绘局和国家测绘总局的大地测量队以及水利部哈尔滨勘
测设计院(简称水哈院)在全省重新进行了一、二等基线测量。基线布设于三角锁交叉处、
锁段端点处和二等三角网的中部。一等基线长度5公里以上,二等基线长度4公里以上。
基线测量主要仪器设备有:基线尺及尺架、轴杆架、轴杆头、光学投影器、10公斤重锤
、经纬仪、水准仪及水准标尺等。基线尺使用苏联航空大地测量仪器厂出产的6根24米因瓦线
尺和1根6米带状补尺及法国赛克来当厂出产的8根24米因瓦线尺和1根8米线状补尺,并于测前
和测后送苏联莫斯科用541号杆尺进行了检定。
基线测量组由组长、技术员、测工等20余人组成,分为定线小组、水准测量小组、量距
小组。定线小组用经纬仪将轴杆架(亦称标柱木质三脚架)按基线尺长度配置在基线方向的
尺段上,作为基线尺丈量的标记。水准测量小组测定两相邻轴杆头(亦称标柱,置于轴杆架
上)间的高差,用以将丈量的各尺段倾斜距离改算为水平距离。
量距小组用因瓦线尺采取悬线组合丈量的方法,测定每尺段两轴杆头间的距离,同时读
取大气温度,进行尺长温度改正。将一、二等基线全长分为大约相等的三节,用6根线尺交替
丈量,每节用4根尺,两根用于往测,另两根用于返测,此节段用作往测的两根尺,在下一节
段用作返测,以避免尺长系统误差的影响。不足24米的短距离,用补尺进行丈量。
作业中,经常难于选出较好的基线场地。1959年,国测大地一队基线一组在呼玛县布设
额木尔一等基线时,只能将基线东端设在二站西北约2公里的密林中,基线西端设在直淌子水
文站东北约1公里处的密林中。两端点按深冻土要求埋设了混凝土柱三角标石。基线全长880
8米,有5公里长通过密林,另外3公里多长通过沼泽地,水深齐膝,行走困难,线路上还穿过
三条河,最宽河达90米,河水深处为3米。丈量前通过林业部门砍伐了线路上的樟松,在沼泽
地带尺段点上打入高木桩代替标柱三角架,建造观测站台,解决了沼泽地基线测量困难问题
。从1959年8月6日开始丈量,至8月15日结束。各个测量结果与其中数之差所计算的基线测量
中误差同其长度之比为1∶200万,取得了沼泽地基线测量的经验。
1958—1960年,共丈量基线32条,其中一等基线14条,二等基线18条。相对误差均不超
过1∶50万(见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