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水准测量
黑龙江地区的水准测量始于清末。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沙俄交通部勘测队在黑
龙江地区勘测中东铁路路线时,在地面两点间安置水准仪,观测竖直在两点上的水准标尺,
按尺上读数,计算两点间的高差,由任一已知高程点出发,沿选定的铁路水准路线,逐站测
定各点的高程。
东北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在黑龙江地区采用“1933年大连高程系”,布测一、二等水
准路线6700公里。
建国后,国家各级水准点的高程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按精度不同分为一、二、
三、四等。一、二等水准测量为精密水准测量,是国家高程控制的基础。三、四等水准测量
直接提供地形测图和各种工程建设所必需的高程控制点。至1985年,全省完成水准测量:一
等6110.9公里、计1049个水准点,二等11428.5公里、计2105个水准点,三等28994.4公里
、计4337个水准点,四等22916.8公里、计2381个水准点。累计完成水准测量69450.6公里
、计9872个水准点,满足了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对高程控制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