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1958年,省内水利、农垦、土地、地质、煤炭、石油等部门,根据各自测图和工
程建设的需要,采用各部门制定或苏联的水准测量技术规定,在全省境内开始布测三、四等
水准路线。
1959年后,除上述有关部门继续布测三、四等水准路线外,国家测绘总局、总参测绘局
在布测二等三角锁网时采用国家颁发的水准测量细则规范,亦布测了三、四等水准路线。三
等水准路线在二等水准网内加密,布设附合路线并构成闭合环。四等水准路线在高等水准点
之间布设附合路线。观测使用仪器有瑞士威特N(2)、N(3)、NA(2)、NK(2)、东德蔡
司030、007、004、苏联HA—1、国产S(3)等型水准仪,标尺有因瓦水准标尺和木质黑红面
区格式标尺(尺面绘成黑白和红白相间的厘米分格)。观测方法采用单程双转点观测或往返
观测。
1954—1985年,全省布测三等水准路线28994.4公里,埋设水准标石4337座;布测四等
水准路线22916.8公里、埋设水准标石2381座(见表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