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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农垦测量

  黑龙江地区的农垦勘测有文字记载始见于清朝后期。1860年(清咸丰十年)清廷批准署 理黑龙江将军特普钦的奏折,在呼兰一带丈荒,招民开垦,实行开禁政策。1895年(清光绪 二十一年)清廷相继批准增棋奏报,开放通肯河、克音河、汤旺河流域及观音山一带,旗民 人等皆可垦种。并派延茂会同黑龙江将军议办垦荒事宜,选派人员逐段勘测荒地,划分界线 ,设井安屯。至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黑龙江省垦务总局呈报经过勘测有旧荒(熟地 )6678797垧(每垧合15亩),新垦荒地1659773垧。
    1914年(民国三年),全省重新清丈,勘测荒地,继续放荒招垦,并制定出清丈及招垦 规划。1918年,黑龙江省清丈兼招垦总局清丈告竣,绘制出《黑龙江省清丈全图》。该图系 清丈放荒图,全图1幅,以县或设治局为政区单位绘制的清丈或放荒图38幅。
    1939年,伪满洲国在查哈阳地区进行过垦殖测量,控制面积约10.5万亩。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黑龙 江地区开始兴办小型农场。1947年以后,进一步开办大型机械化国营农场。围绕选荒建场的 需要,黑龙江农垦测绘逐步兴起。
    1949年,东北行政委员会选荒建场大队成立,在仪器设备极其简陋、技术力量极其薄弱 的情况下,进行选荒建场和土地面积测量,解决了一时燃眉之急。1951年东北国营农场管理 局基建处测量队成立,先后在垦区开展了选荒建场和荒地面积测量。
    1955年7月,黑龙江省土地勘测局在穆棱河流域开展1∶2.5万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至19 57年底,测绘工作面覆盖全省垦区约6万平方公里面积。
    1957年,农垦部在黑龙江省密山县设立荒地勘测设计院密山分院。垦区规划测量、治水 测量、工业建设测量等各项测量工作逐步全面铺开,至1966年,进入全省农垦测量大发展时 期。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垦勘测设计人员大部分下放到农场参加劳动,测量专业人员仅 保留20余人。他们排除来自“左”的思潮干扰破坏,完成了战备公路、战备坑道和部分垦区 骨干企业工程的测量工作,为垦区发展继续做出了贡献。
    1976年,国营农场进入现代化建设时期,农垦测绘也得到了新的发展。先后开展了小流 域治理测量、现代化农场建场测量。测绘手段有了很大改善,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测 量工作满足了垦区建设发展的需要。
    1947—1985年,完成的各项测绘成果成图计有:三、四等三角及导线测量1799点,三、 四等水准测量15842.7公里,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69009.48平方公里,各种比例尺地形图 修测23567.9平方公里,荒原调查面积45000平方公里,各种定线测量18152.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