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森林航测

  1953年,林业部组建航测大队。当年6—9月,在牡丹江的大海林林区进行了建国后的第 一次森林航测。航摄使用美制军用运输飞机C—46和K—17航空像机,航摄比例尺为1∶5万, 航摄面积3700平方公里。这次航测的成果,1954年在印度新德里召开的第四届世界林业大会 上展出,受到各国与会代表的好评。
    自1954年起,林业部航测大队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开展黑龙江省第一次大片林区航摄 。当年航摄了大、小兴安岭6450平方公里。1955年完成张广才岭和老爷岭林区航摄8.3万平 方公里以及绥阳、穆棱、东京城、海林、亚布力、苇河、山河屯等林业局1.91万平方公里的 航空调查任务。到1956年,中国已有能力独立完成森林航测任务。3年间,林业航测大队在黑 龙江省完成航摄面积达29万平方公里。航摄采用苏制安2、立2、伊尔12型航摄飞机和苏制AΦ A-33、AΦA—37、AΦA-Tэ航空像机,使用Agfa、1048航空胶卷摄制全色黑白片。编制了 像片平面图,大部分为1∶2.5万,局部为1∶6500—1∶1.5万比例尺。
    1957年,国家调整了民用航空(包括航摄)管理体制,以林业部航测大队为主,合并组 成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专业航摄大队。1957—1960年,民航专业航摄大队继续完成黑龙江省以 林区为主的航摄近10万平方公里。
    在此期间,根据中苏两国协议,苏联派遣了由135名专家组成的航空测量大队和综合调查 大队,直接参与黑龙江省第一次大片林区森林航摄及调查工作。先对大兴安岭林区的阿穆尔 河、塔河、贝尔茨河和根河等4条河流进行了长达138公里的带状航摄。后又陆续对小兴安岭 西北部及南部平原、黑龙江上游地区及呼盟草原共14.13万平方公里的林区进行了航摄。航 摄使用AΦA—Tэ—100航空像机。摄影比例尺为1∶1万。
    至1960年,全省第一次大片林区航摄完成,航空像片覆盖全部林区。
    1974年,经国家农林部批准,黑龙江省林区开展第二次大片林区航摄。这次航摄由黑龙 江省林业总局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局负责,航摄任务委托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飞行总队承担 。航摄分12个测区实施,航摄总面积为34.29万平方公里(包括呼盟部分地区)。航摄使用 苏制飞机立2、伊尔12和伊尔14。摄影机为苏制AΦA—Tэ航空像机和像解力较高的瑞士RC— 8、RC—10像机。大部分地区摄影比例尺为1∶2.5万,使用国产全色黑白胶片。局部地区重 复拍摄了1∶1万比例尺全色黑白片、红外黑白片、天然彩色片和红外彩色片。大部分测区于 1976年完成,1978年又做了补摄。至1980年基本完成全省林区航空像片覆盖。
    其间,大兴安岭调查规划大队(原林业部森林综合调查大队)利用运五飞机对大兴安岭 林区进行了一次航空目测调查∶每隔3公里设一条航线,航高300—500米,在地形图上构绘森 林分布状况并记录森林资源因子。共飞行60小时。
    第二次大片林区航摄,尚处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黑龙江省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局为保 证航摄工作顺利进行,顶着批判“唯生产力论”的歪风,抽调专门人才参与技术管理和后勤 保障工作。航摄高峰时期,在哈尔滨、海拉尔、加格达奇、佳木斯、乌兰浩特、长春和延吉 等7处,,同时设立了后勤基地。工作人员深入林区采购山产食品,验收人员夜以继日开展业 务处理工作,及时满足了机组的生产和生活要求。
    自1981年开始,林区航摄改变过去集中时间连片航摄的办法,配合1981年开始的第三经 理期森林调查,根据调查任务,提前一年逐年安排航摄。这次航摄,使用了测绘、军事、土 地等部门在林区航摄的1∶3.5万与1∶5.8万比例尺新航片。
    1982年,省林业设计研究院航测队在省测绘局的协助下,测制了通河、清河两林业局共 5400平方公里的1∶1万比例尺影像地形图。
    1984年5—7月,按计划执行中国和加拿大签署的《黑龙江省朗乡林业局森林综合集约经 营项目》,对朗乡林区进行航空摄影4000平方公里。航测技术设计,由中方专家臧恩钟与加 拿大国际开发署(CIDA)委托的航测专家兰弗雷特(Reиe.Rinfret)于1983年11月在加拿 大共同制定。航摄比例尺为1∶1.5万,系黑白红外片。航摄委托中国民航总局工业航空服务 公司执行。黑龙江省森林综合调查大队与林业部调查规划院合作编制出朗乡林业局152幅1∶ 1万比例尺迭加型影像地形图。同年编制了绥阳林业局1∶2.5万比例尺影像地形图,面积为 2500平方公里。
    1985年,由省森林综合调查大队组织,对桃山、通北两林区进行常规航摄。摄影面积72 00平方公里,航摄比例尺为1∶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