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利测绘队伍
一、初期水利测绘队伍
1948年6月,松江省建设厅农林科为解决双城、拉林排水工程测量问题,曾临时成立水利
测量队。1952年1月7日,松江省农林厅水利局正式成立测量设计队,人员40人,其中工程师
5人,见习技术员30人。1953年2月5日,黑龙江省农业厅水利局成立测量设计队,人员81人,
其中工程师8人,技术员11人,见习技术员34人。1954年8月,松、黑两省合并后,于1956年
6月,成立黑龙江省水利厅,下设勘测设计处,负责水利测绘工作及业务管理。
二、黑龙江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勘测大队
1956年1月,全国水利会议决定成立水利部哈尔滨勘测设计院,以开垦黑龙江省东部荒原
和综合利用松花江流域水利资源。1956年1月中旬,治淮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指示,抽调测量技
术人员240人,工人及行政人员460人,新招工人200人,组成哈尔滨勘测设计院测量总队,设
有中共总支书记兼总队长1人,副总队长2人。测量总队下设3个控制测量队,5个地形测量队
,总队机关设有8个科、2个股等职能机构。1956年3月9日,测量总队由徐州和蚌埠迁至黑龙
江省密山县。
1957年1月,测量总队迁至哈尔滨,撤销测量总队建制,成立测量室,下设控制测量组、
地形测量组,驻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
1958年,测量队伍扩建到7个地形测量队、3个控制测量队。1958年11月12日,哈尔滨勘
测设计院划归省水利厅领导,改称为黑龙江省水利厅勘测设计院,并抽调2个地形测量队和1
个控制测量队到吉林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和水利电力部东北勘测设计院。至此,测量机构和测
量人员逐年减少。1958末年为559人,1959年为3个测量队430人,1960年为2个测量队255人。
1961年将2个测量队合并为1个测量队,约计170人组成,其中工程师5人,技术员70余人。此
后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测量队伍相对稳定,对测量人员的技术提高和各种规章制度的
完善,提供了有利条件。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测量工作陷于混乱和停顿状态。1969年全院测量人员
下放到松花江、绥化、合江、牡丹江4个地区的水利工程队。1972年从各地区调回约90名测量
人员,其中有工程师8人,技术员45人,组成黑龙江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测量队。1974年,该院
成立勘测大队。1976年,大队招收50余名青年工人后,测绘人员达到170人。
1985年底,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勘测大队共有测绘人员18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
师23人,助理工程师13人,技术员32人,工人及行政管理人员110人。
三、地、市、县水利测绘队伍
1953年,汤原县水利科成立测量队,人员6人,为全省地、市、县最早成立水利测绘队伍
的县。1957年以后,为适应水利建设发展的需要,部分地、市、县成立水利勘测设计队。19
57年末,省土地利用管理局下放测绘人员,充实到全省67个县的水利勘测设计队,每县5至1
0人,仪器配备齐全,至此,各县基本上都有了水利测绘队伍。到1960年末,全省水利勘测设
计单位总人数约800人,其中测绘人员约300人。
1961年开始,随着农田水利建设的减少,各地、市、县连续两年调整压缩水利勘测设计
人员的编制。1962年7月,省编制委员会确定:除保留6个地(市)级水利勘测设计单位的64
0名编制,并归省厅直接领导外,各市、县的水利勘测设计队编制全部撤销。1964年5月6日,
省编制委员会确定全省地、市、县水利勘测设计队的编制为1060人。其中松花江、嫩江、牡
丹江、合江、黑河、哈尔滨6个地(市)492人,67个市、县568人,实际到“文化大革命”前
,全省地、市、县勘测设计总人数约850人,其中测绘人员约310人。
“文化大革命”中,地、市、县水利勘测设计人员多数被下放,直至“文化大革命”后
期,随着农业的发展和水利建设的需要,各地、市、县又逐渐恢复水利勘测设计队。1975年
底,全省勘测设计人员约750人,其中测绘人员约210人。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地、市、县的水利建设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至
1985年底,全省83个地、市、县共有勘测设计单位75个,人员1167人,其中测绘人员约330人
,占总人数的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