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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解放战争时期的经济建设费

  东北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各省的财政支出除主要用于支援解放战争外,对必要的 公营企业也给予一定的投资,扶持其发展。投资的渠道主要有:1.财政直接投资。1947年牡 丹江直属专区对二龙索口煤矿1所投资0.5亿元,开办毛织厂投资2亿元,对洮南玻璃厂、平 安镇缸窑投资0.2亿元,火碱厂投资0.5亿元。此外,成立交通局投资0.7亿元,增加汽车 100辆,大车20辆,以加强运输。1948年松江省对阿城糖厂投资2130万元,开发水田种稻投资 45亿元,经营拖拉机农场投资40亿元,水利工程投资60亿元,防疫技术试验、津贴等事业费 拨款5亿元。采伐5万米木材,支款50亿元。2.企业赢利投资。1947年合江省在工业、商业、 粮食加工业等企业实行从赢利中提留一部分转作投资的办法。据依兰、桦川、同江,绥滨、 宝清、汤原等6个县的统计,总盈余为5700多万元,上缴利润1800多万元,转作投资用于扩大 再生产3900多万元,占总盈余的68.4%。3.财政贷款。1947年牡丹江直属专区发放商业贷款 1.5亿元,纺织贷款1亿元。1948年松江省对骨胶厂及化学工厂贷款8亿元,对纸厂贷款7亿元 。
    到1949年,原黑龙江省、松江省经济建设支出426亿元(东北币),占财政总支出的24. 7%。由于政府重视和财政采取支持措施,公营企业有一定发展。
    1949年黑龙江地区的农业在防汛治水方面,共完成新筑河堤155公里,修补河堤73公里, 挖排水沟691公里,动员170万民工建护岸排水工程46处,保护良田40万垧。在工业方面,省 工业厅直属厂、矿14处,有煤矿2处,金矿3处,机械工厂2处,轮船公司1处,糖厂、制胶、 火柴、胶鞋、石灰、造纸工厂各1处,各厂矿已大部走向正规计划生产。省、县营机器工业1 24家,手工业107家。在林业方面,全省采伐木材500多万立方米,其中枕木一项即可新敷铁 路3388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