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朝时期的教育费
第二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自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以来,提学司、学务公所、宣讲所、师范学堂等教育机构
纷纷成立,黑龙江的教育事业逐渐兴起。清末教育费主要有提学司经费、学堂经费、图书馆
经费、宣讲所经费等。据光绪三十四年统计:1.提学司经费支薪水银28512两,办公费9600
两。2.学堂经费。主要有中学堂、陆军学堂、师范学堂、高等小学堂、四路小学堂、满蒙师
范学堂、巡警学堂、殖边学堂、译学堂等,支银102568两。3.宣讲所及劝学宣讲员经费,支
银约1000两。4.图书馆经费,支银1848两。5.创办学堂经费,支银3135两。6.幼女学校经
费,支银34872两。7.学田招垦局经费,支定额银4488两。8.公报馆经费,支银30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