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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清朝、民国和东北沦陷时期的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偶有所见,但数额甚微。解放战争 时期,此项费用是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的记载也较翔实,建国后把其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成为必保支出,开支范围不断扩大,支出数额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