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支出的内容既多又杂,各年所包括的内容常有变动,科目的设置也详略不一,难于
连续起来完整反映,仅按主要内容作如下记述。
一、长期性支出
此项支出包括:1.兵役征集费。各级征兵部门在征兵过程中进行报名登记、体检、政审
、集中欢迎所需的公务费、差旅费、器械购置费、伙食补助费等。1958—1985年共支出2661
万元,1985年为260万元;2.公安机关的看守所、拘留所的公务费、修缮费、购置费和拘留
人员的伙食费等。1956—1985年共支出10700万元,其中1985年为1143万元;3.流窜犯收容
遣送站费是从1979年开始单独列项反映的,7年共支出1799万元,其中1985年为322万元;4.
军队供应站经费,是地方政府在车站、码头等地设立的军队供应站,亦称军饮站,接待过往
军队和复员退伍军人所需的费用,包括临时雇用人员的工资,供应站修缮购置费、办公杂支
费等。1979—1985年共支出362万元,其中1985年为126万元;5.地方外事费,是地方党和政
府派出友好访问团体的差旅费和接待外国友好访问团体所需的接待费等。1977年至1985年累
计支出781万元,其中,1985年为361万元。
二、短期性支出
此项支出包括:1.60年代肃反审干经费支出343万元。2.1964—1967年在一些县镇,主
要是农村开始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亦称“四清”运动,党政机关抽调大批人力去社教点工作,
所需会议费、差旅费、公务费等共支出2104万元。3.干部下放劳动锻炼经费。“文化大革
命”期间,根据毛泽东关于干部要下放劳动的“五·七”指示,省、市、县举办“五·七”
干校所需的费用。有的利用党校,有的在农场设校。1969年财政决算反映,年末在校人员共
有24270人,其中下放干部13508人,知识青年4130人,随同家属6632人。当年财政列支2208
万元。1970年开始又一些在职干部和“五·七”干校学员下放农村插队。1971年财政决算统
计,年末共有下放劳动人员70077人,其中:“五.七”干校3415人,农村插队40546人,原
企业单位插队17582人,省外来插队8534人。当年财政列支5000万元。1969—1975年共支出1
1625万元。4.“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经费,大部分由本机关、单位、工厂、学校开支。1
973和1974两年在其他支出中单独列支473万元。5.关务、商检经费,1961—1979年在其他支
出中列报177万元。6.营房修缮费,1958—1974年共支出408万元。主要是兵役局、公安部队
的营房营具修缮用。7.专职武装干部公用经费,1964—1967年支出公社武装干部的公用经费
98万元。8.战备支前经费,主要是用于边境纠纷和防侵略备战,由地方财政开支的费用。如
1969年的珍宝岛事件和1979年的防侵略备战行动中所需的物资,动员民工、车马等方面的开
支,累计3657万元,其中:1971年为1082万元,1979年为1280万元。1969年和1970年也有开
支,但财政决算没有单独反映。
三、偿还性支出
1.60年代兑付“大跃进”时平调农村钱物退赔期票款3558万元;2.1964—1967年国内
公债退本付息支出6748万元;3.1974和1975年支付煤炭、林业道路欠帐14850万元;4.退还
以前年缴收入91万元。
四、补助援助性支出
1.1963和1964两年职工困难补助1152万元;2.1975年支援辽宁省海城地震救灾款503万
元;3.1962年由财政支付解决农业长期贷款资金,包括耕畜贷款和建房贷款两项共1323万元;
4.1951年和1952年省级财政补助村经费及地方财政823万元。
此外,因受科目设置和决算表格的限制,1951—1985年未列内容的支出574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