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损 毁
档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一些档案损失严
重。
清代黑龙江将军衙门在其各项活动中形成大批重要档案。在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
八国联军入侵中国的同时,沙俄军队袭击齐齐哈尔等地,大肆烧杀抢掠,并将黑龙江将军衙
门档案抢掠一空。据1901年6月30日黑龙江将军衙门接到兵司的报告:“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初
四日,俄队入省城(齐齐哈尔),开炮后即占据府署,搜掠库储,并将档册楼拨兵把守,各
持枪械,不准我值班兵员进前窥视。后俄国皇帝暨伯力总督由海参崴调派二品衔学士鲁达阔
甫到省,该员熟悉满汉文字,自行盘阅后,即带领俄兵将楼内所存档册,自康熙二十二年起
至光绪二十五年底止,所有行来文件、陈旧档册统行搜掠装箱运去”。1901年,绥化厅向黑
龙江将军衙门报称:“去岁9月8日,俄兵侵入绥化盘踞,损失税科档册9本7束,请领印信文
件1束”。1901年12月15日,墨尔根副都统衙门报称:“副都统衙门各司档楼所存的档案、册
籍,均于去岁俄乱时被劫掠一空”。同年12月29日,宁古塔副都统衙门向吉林将军衙门报称
:“去岁兵燹以来,所有衙署档册均已损失,一无所存”。1901年巴彦苏苏城被匪攻破,呼
兰厅同知署的案卷、册簿均被焚毁。1904年10月7日,呼兰厅因衙署失火,所有税赋案卷、册
簿均被焚毁。1911年2月8日,俄巴里司(警察所)人员,带领俄兵8人将昂昂溪税局内枪支、
弹药、帐薄、文稿、卷宗等带回巴里司,文卷各物均被收缴。
1914年,饶河县太平沟发生一起较大的山火,北部地区火势蔓延至饶力河边县署所在地
,致使县署的四座房屋被烧,所有署内文牍、档册全被山火焚毁。1921年,有一队号称“闯
王”的人马,攻入讷河县城焚烧了县署所有文件、档簿以及其他一些物品。1925年4月27日,
方正县署司法公厅因烧炕不慎失火,两间瓦房内存储的大量档案、册簿被焚毁。据记载,烧
毁司法卷宗3017卷,刑事卷宗156卷,民事卷宗31卷,以及案卷登记簿4册。还烧毁行政卷宗
890卷,统计卷宗75卷,以及1918年(民国7年)以前的大租册、1925年(民国14年)前大租
票据等。同时被烧毁的还有土地册、检照簿、验契簿、田赋罚金凭据、证书等11300份。192
8年2月5日午夜,同江县署突然起火,烧毁厢房3间,烧毁档案17卷,其中有办理清乡、换领
枪械、销售印花、监所计算书、司法文卷、内务统计表、行政游巡队经费凭据、契税收入簿
、财政统计调查表、年度总决算书等。
1932年6月,驻林甸的伪军哗变,攻入县城,俘虏伪县长,开放监狱,收缴枪械,烧毁文
卷、册簿。驻绥棱县城伪军一部分哗变,收缴枪械弹药,也焚毁了库存的档案。
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在其投降前夕,伪满洲国国务院总务厅长官五部六藏、总务厅次
长古海忠之主持召开各部、局、厅等日籍次长参加的会议。决定彻底实行“善后处理措施”
案,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烧毁伪满洲国各部、局、厅及所属部门的全部档案资料。这
一决定的实施,致使东北沦陷时期各省、市、县敌伪军政机关以及团体形成的档案、资料,
除日本侵略者运走的以外,几乎全被销毁,所剩廖廖无几。
50年代,由于档案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以及管理不善,档案遭受损坏和随意丢弃、销毁
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巴彦、桦川、富锦等政府机关把档案放在仓库里,由于潮湿、霉烂、虫
蛀、鼠咬而损坏。佳木斯市民政科只是科长口头批准,将1952年以前的一些档案材料做了销
毁处理。该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将1953年以前的会议材料全部销毁。孙吴县政府机关未经批准
,亦未登记,把保存的1946年至1948年期间形成的档案全部做了销毁处理。
1959年11月19日,哈尔滨市邮电局大楼突然起火,而且火势很大,将大楼全部烧毁,该
局存放在楼内的党、政、工会、青年团的档案804卷全部被烧毁,其中有党委档案150卷、行
政档案500卷、工会档案70卷、共青团档案40卷,以及其他各类档案44卷,还烧毁各类文件2
988份。1963年12月19日,双鸭山市尖山分社办公楼失火,烧毁的档案有分社党委1958年至1
962年的档案;五反核心组、团委、妇联、武装部1960年至1963年的全部档案和部分文件;工
业、财贸、监委1960年至1962年的全部文件以及文教、工业的全部档案。1964年9月12日,绥
棱县幸福公社办公室发生火灾。据不完全统计,烧毁公社各种文件9210份,各种内部刊物20
00册。
“文化大革命”中,全省一些机关、单位档案室被封、被砸,档案散失、损坏、泄密的
情况十分严重。齐齐哈尔第一机床厂造反派组织以收缴“黑材料”为名,将工厂大量机密档
案和文件拿走,下落不明。1967年,牡丹江水泥厂档案室两名干部被造反派赶走,并在档案
室外面贴出告示:“今后借用档案可以随便”,造成档案的严重损失和失密。
1968年1月,鹤岗市工业局因“文化大革命”中派性斗争,办公楼内的物品被抢劫一空。
档案室保存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干部档案、工人档案也未幸免,共计5000余卷档案,有
的被抢走,有的为抢卷柜,而把柜内的文件材料扔出,散失在楼内外,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
失。同年10月,鹤岗市民政局因工作人员被送进学习班,办公室被其他单位占用,将民政局
保存的荣复残废军人档案、社会救济和优抚档案、普选和区街政权建设档案,以及文书档案
500余卷,被送到火葬场仓库里推放。因无人管理均被焚毁,给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1969年在战备中,一些机关和基层部门档案室,由于受档案要“少而精”、“轻装”思
想的影响,销毁了一些档案和资料。依安县11个公社把“文化大革命”以前的档案全部作了
销毁处理。宝清县夹信子公社全部档案找不到下落。齐齐哈尔市城建局城市规划图纸大部分
被烧毁,并把中央、省、市三级地质勘探部门对市区面积70平方公里进行实测、绘制成的15
6块原版图也付之一炬,给城市规划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中共十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5年,全省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加强机关档案的管理和保
护,对自然灾害可能损坏档案,做了大量的预防工作,并基本杜绝了人为的使档案遭受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