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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建档案

  清末和民国时期,黑龙江地区随着城市的兴建就形成了城建档案,但大都没有保存下来 。1906年的哈尔滨规划档案是全省现存最早的城建档案。东北沦陷时期,一些建筑物的档案 大多都已经散失,仅存下来的一点档案也不够完整。据哈尔滨市统计,现存的清末至中华人 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城建档案只有37卷。
    新中国成立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黑龙江省成为国家工业建设重点地区之一。哈 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几个主要城市,新建和扩建的工厂和市政工程建筑,形 成了大量的基本建设档案。这一时期,档案大都分别由各单位的技术部门或档案部门管理。
    1959年12月,华北、东北协作区技术档案工作现场会议提出对城市和矿区基建档案进行 一次普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要求迅速地把城市和矿区的基建档案管理好。同年,中共黑 龙江省委办公厅召开各地、市委办公室主任座谈会,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决定对城建档案进 行检查,查明着落,加强管理。各地、市对城建档案工作开始引起重视。从1960年开始,各 地、市对城市、矿区基建档案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逐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6月8日,中共黑 龙江省委办公厅档案处将全省建立城市基建部门档案工作机构,开展基建技术档案资料“还 家运动”,实行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建立与健全归档、借阅、保密、保管各项制度等情 况向国家档案局写了报告。哈尔滨市各城市建设单位,对如何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问题进行了 讨论和研究,提出《关于城市建设技术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意见》(初稿),确定城建档案 室的保管范围和专业局保管的范围。全市很快建立25个技术档案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开展技术文件“还家运动”。到1961年10月,已收集整理城建档案14300余卷,图纸185900余 张,摸清了城建档案的情况。市建设局、房地局、邮电局、电业局等已经基本上实现本系统 城建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1960年10月,国家档案局在哈尔滨召开华北、东北协作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会议, 指定哈尔滨市为全国城建档案管理5个试行城市之一。11月,哈尔滨市先后两次召开城市基本 建设档案工作座谈会,拟定《关于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的初步意见》(草案), 规定城市基建档案的范围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交通运输、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城市规 划等6个方面。1961年1月4日,中共哈尔滨市委将《初步意见》批转下发试行。各单位据此加 强了城建档案工作,推动了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
    1961年3月2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管理城市 基本建设档案的通知》,确定先在哈尔滨、安达(大庆)两个市试行。要求试行市应该迅速 地加强对各个基本建设单位、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以及各工业交通和公用事业主管 机关的领导,摸清情况,明确保管范围,拟定出管理意见,把全市的基建档案很好地管理起 来。其他各市也应该根据本市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建档案的管理。根据省人委通知 的要求,省档案管理局与哈尔滨市档案管理处进行研究落实,确定将管好城建档案作为全市 档案工作的重点抓好。哈尔滨市于同年4月先后召开7次有关城建部门的会议,研究与部署试 行工作的措施,并确定市建设局、邮电局、机械局和电机厂为全市试行的重点单位。市建设 局开展两大(大收集、大整理)、四清(清理仓库、卷柜、抽屉和个人保管的档案)工作。 到1961年底,将1960年以前分散保管在各单位的档案基本上集中起来,计933卷。原来没有图 纸的,重新绘制竣工图。除重点试行单位外,房地局、电业局、交通局等主管部门和基层单 位也进行收集整理工作,确定保管范围,建立归档制度。1961年底,据哈尔滨市几个主要部 门不完全统计,共收集图纸122376张,整理图纸139779张(包括原收集的17403张),计774 卷,9136份,补制2588张图纸,计124份,摸清全市主要工程档案的情况,试行工作大有进展 。安达市(大庆市)是新兴的石油工业城市,省档案管理局先后5次派出工作组到安达进行调 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帮助油区新建工程单位,研究基建档案管理范围和建立管理制度方 面,市建设局等单位开展收集整理工作,试行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据1961年底统计,全市 保管城建档案458卷,1246份,城建资料750册。在哈尔滨、安达试行的同时,省档案管理局 指导其它各市进行城建档案的调查工作,摸清一些情况。据牡丹江市22个单位城建档案管理 情况的统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较完整,并建立管理制度的一类单位占54.5%;人员 调动频繁,档案不完整,制度不健全的二类单位占22.8%;档案分散在业务部门,没有制度 ,管理紊乱的三类单位占22.7%。1961年12月2日,省档案管理局向东北局办公厅、国家档案 局呈报《关于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试行情况的报告》,总结了哈尔滨试行工作的经验,全 省的试行市扩大到齐齐哈尔、佳木斯和牡丹江3市。
    1962—1965年,全省城建档案工作又有很大进展。一是全面试行建立城市基本建设档案 工作。省档案管理局推广哈尔滨市城建档案工作经验,要求扩大试行的3个市档案管理部门, 都对重要的工厂、矿井、市政工程、车站、港口、码头、桥梁和其他重要建筑物、重要仓库 等方面的基建档案进行检查。1962年8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市人委批转《哈尔滨市建委和市 档案管理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城建档案的意见的报告》,针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开展不平 衡的情况,决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开展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提出管理重要档案的具体办法和 要求。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市档案处(科)配合城建部门检查了给水、排水、道路 、桥梁等档案管理情况,初步摸清重要城建档案的状况和管理范围,并摸索一些管理方法。 在5个试行市的推动下,其它市也开展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补制工作。到1962年末,据哈 尔滨市12个城建单位统计,全年共收集城建档案122卷,6058张,复制补充重要城建档案37卷 ,161张。1963年3月21日,省档案管理局向国家档案局、东北局办公厅的报告中,总结了哈 尔滨市试行工作的经验,提出试行中需要进一步探讨和研究的4个问题。1964年4月,为贯彻 国务院批转北京市人委《关于人民大会堂基建工程档案整理工作情况和加强基建工程档案意 见的报告》的批示精神,省人委要求各大、中城市指定一个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或城市规划管 理部门,统一集中和管理全市重要工程的基建档案。佳木斯市城建局在规划科设立档案室, 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城建档案。1965年,根据国家建委的有关指示,各市重点抓了基建工程竣 工图的收集复制工作。哈尔滨市确定由城建部门统一收集和管理全市重要工程的档案,并收 集竣工图等技术材料。到1966年上半年,全省城建档案试行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并积累了一 些经验。
    二是做好“下马”停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1962年5月,省档案管理局派出4个工 作组分别对17个“下马”基建工程档案情况进行检查。6月28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档案管理局 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迅速检查下马企业档案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档案部门要到下马 工程去蹲点调查,然后再普遍进行检查。7月,省档案管理局又派出3个工作组到哈尔滨、齐 齐哈尔、佳木斯、鹤岗、鸡西、双鸭山6市检查督促。同时,省档案管理局和省冶金工业厅、 化工厅、建设厅等13个单位进行研究,明确各系统下马和停建工程档案范围,提出保管好下 马工程档案的具体要求,促进检查下马工程基建档案工作的开展。哈尔滨铁路局在检查弄清 55个下马工程的基础上,对规模较大的哈尔滨火车站、三棵树枢纽站等4个重要工程项目逐项 进行检查,很快把分散在各处的哈尔滨火车站建筑图纸集中起来。到7月末,哈尔滨、齐齐哈 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完成41个下马工程档案的检查工作。针对一些单位基建档案清理不够 彻底、分散零乱和整理不够等情况,省经济委员会、省档案管理局又于9月14日下发《进一步 做好关停企业、下马基建工程档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主管部门迅速把这项工作部署下去 ,加紧整理工作。据此,下马工程单位切实加强档案清理工作,对现有档案和建筑物逐件清 查核对,整理组成案卷,移交给建设单位妥善保管。到1962年底,鹤岗市10项工程的档案收 集整理工作结束,共形成680套技术档案。1962年12月,省人委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档案局《 关于加强下马企业和下马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报告》后,各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 对下马停建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复查,档案清理不彻底的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清理。佳木斯市 档案馆对全市下马的各单位建筑档案进行验收,集中到档案馆保管。到1963年7月,齐齐哈尔 市完成复查验收工作,下马工程档案都集中到主管局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是城建档案战备工作大见成效。1962年7月11日,省人民委员会下发《关于在战备工作 中必须安全管理城市基本建设重要档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把集中安全管理城建重要档 案作为重要的战备工作。凡是需要安全保存的重要档案,除本单位要有一、二份单独保存在 安全的地方以外,最好能送上级主管部门保存一份。根据省人委的通知,各市、地向工业、 交通、城建、重要厂矿等单位进行具体布置,省直各主管部门向本系统提出具体要求,使档 案战备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凡是不齐全的档案,大力收齐配套,对不完整的根据需要设法复 制补充,并进行鉴定、整理和核对工作。9月,省档案管理局派出工作组到齐齐哈尔等地进行 检查。到10月末,齐齐哈尔市重点工程档案已补完1/3,全市21个国营、省营工厂将分散在 各单位的重要基建档案集中起来,有的进行了核实和复制。1962年11月15日,省档案管理局 转发《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批转市档案管理处〈关于在战备工作中城市基本建 设档案管理情况的检查报告〉》,推广齐齐哈尔的经验,要求各市档案管理部门抓紧时机, 把这项工作抓到底,并将城建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起来。此后,鹤岗、牡丹江等市档案战备工 作均有进展。鹤岗矿务局对所保管的1033卷档案和兴安台矿、新一矿、新安选煤厂三大重点 工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市邮电局重新绘制补充48份重要基建档案,保证了档案的齐全完整 。牡丹江市自来水公司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将全市给水及工业自备水源、管道等重要工程档 案全部测绘、复晒、整理,立卷归档。1964年11月,全国档案战备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后,加 快了档案战备工作的进度。为确保重要档案的安全,省建设厅于1965年4月研究决定上收省一 级保管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重要的城建档案。重点是给水水源、管网线 路分布、2000比例尺城市现状图、水文地质勘察资料、煤气厂发生炉输气管网分布、城市主 干道桥梁等图纸及说明书。按照少而精的原则,凡是上交的重要档案抓紧补充、复制、实测 配套工作,搞完一批,上交一批。到年底,4市重要城建档案上交完毕。到1966年2月,全省 重要的城建档案都分清玉石,补全核准,结束上报工作。部分单位将重要档案转移到后库。 铁路系统的桥梁、枢纽和一等以上的车站的档案全部测绘复制完毕,部分转入后库保管。全 省有7个主要城市对地下管道、电缆、道路、桥梁等城建档案进行实测、绘制、补充,集中管 理起来,并保存在两个以上的地方。哈尔滨市将50多个重要工业企业和市政工程的基建档案 集中一套在市建委保管。全省城建档案战备工作基本就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城建档案工作遭到破坏,管理机构被撤销,工作人员被 调离,档案无人管理。牡丹江市城建档案库房长期被挤占,柜架被分,大量档案资料堆放在 一个没有门窗的破仓库里任人拿取,有的潮湿霉变,字迹不清,案卷损坏严重。“文化大革 命”中,全市有55项较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没有收集,所有工程都没有竣工图。1970年, 牡丹江市自来水公司所建净水池,在没有工程地质资料的情况下施工,投产2年,基础下沉, 以致断壁裂缝,严重漏水报废,给国家造成70万元的损失。齐齐哈尔市城建档案长期放在楼 梯上,在1969年的紧急战备中,既没有经任何人批准,也没有登记造册,把1949年至1969年 的城市规划档案全部烧毁。齐齐哈尔车辆厂建筑的33项工程都没有竣工图。哈尔滨市城建局 的档案10多年中存放在市群众艺术馆的走廊里,档案工作处于停顿状态,造成严重损失。佳 木斯市城建局规划科有部分档案被销毁。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城建档案工作开始恢复。1977年1月,佳木斯市革委批 转《关于城建档案管理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开始着手恢复城建档案工作。1977年2月, 省档案局派出工作组,先后到牡丹江、齐齐哈尔两市对12个企业和城建单位的技术档案工作 进行调查,从中发现城建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现象比较普遍,档案管理混乱。1977年9月, 全省技术档案工作会议后,按照《全省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大中城市开始恢复整 顿城建档案工作。牡丹江市城市建设局对零散的图纸资料进行清理、鉴定、组卷和分类。对 与实物不相符的档案进行修改。计收集补充城建档案811卷,其中新收集归档的有79卷,整理 鉴定277卷,修改补充455卷,清理调整各种比例尺地形图55700张,整理编号航测原版图199 52张,放大图纸117张,清理划类编号的技术资料986册,建立帐目22本,绘制图表式查找工 具7张,提高了档案管理水平。1979年11月,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城建局党委整顿城 建档案工作的经验,推动了全市城建档案恢复整顿工作。齐齐哈尔市在城建档案恢复整顿工 作中,加强各级城建档案工作机构建设,并于1979年12月在市规划局设立档案科,统一管理 全市城建档案工作。1979年,哈尔滨市城建局新设档案室,以解决库房和人员问题,开展城 建档案整理大会战,对40多箱档案资料进行清理。经过一个月的工作,整理出道路、桥梁、 给水、排水、江堤等档案和底图5346张,蓝图783册,市区地形图和给水管网图257张,蓝图 253册。移交公用局底图3827张,蓝图384册,其他资料1000多册。1980年,又对1970年以后 修建工程的档案进行收集和整理工作,复制图纸320余张。市规划局组织人员清理城建档案5 0余箱,整理出档案近万卷(册)。
    1980—1985年,全省认真贯彻全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的《科学技术档 案工作条例》,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大中城市建立城建档案馆,对 城建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初步建立城建档案管理制度,普遍开展城建档案收集、整理和利用 工作,使全省城建档案工作有较快的进展,取得很大的成绩。
    一是建立城建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城建档案。1980年11月19日,省人民政府批转《全 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纪要》,提出各市应把城建档案工作迅速建立健全起来,统一管理 城建档案。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4市要建立城建档案馆,在市建委直接领导下 统一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大庆、伊春、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绥芬河7个市和较大城 镇的县,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市(县)建委(建设科)或规划局、规划办内设立城建档案室 或馆。据此,全省大中城市城建档案馆陆续建立起来。1981年5月,齐齐哈尔市城建档案馆正 式建立,是全省第一个城建档案馆。到1985年底,又有大庆、佳木斯、双鸭山、鹤岗、鸡西 、牡丹江、安达、伊春等9个城市建立城建档案馆,哈尔滨市成立城建档案馆筹备处。绥化、 北安、海伦、肇东、克山、密山等县也建起城建档案室。省城建局于1982年在省规划院建筑 800平方米的城建档案库房,改善了城建档案的保管条件。根据省建委、省城市建设局、省档 案局1982年2月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馆( 室)在摸清城建档案状况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齐齐哈尔市城建档 案馆先后把全市污水、给水、防空工程、消防工程、通讯、电力等6项专业工程地下管线档案 全部接收进馆,馆藏档案达到1984卷,各种地图版图5.8万余幅,各类工程底图221万张。1 984年以后,采取定期移交、接收、广泛收集的办法和实行竣工图保证金制度,促进了城建档 案接收工作,馆藏达到2718卷(其中1985年进馆306卷)。据1985年底统计,全省9个城建档 案馆馆藏档案25331卷,收藏资料10724册,使城建档案得到妥善保管。与此同时,各城建档 案馆、档案室还编制检索工具,开展利用工作。仅据1985年统计,全省9个城建档案馆接待查 档973人次,查阅档案1659卷,利用资料578册,复印档案669页,在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发 挥了作用。
    二是实行按专业统一管理,初步建立城建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1980年 12月,省基本建设委员会和省城市建设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研究确定城建档案管理范 围,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1981年,齐齐哈尔市政府颁发《齐齐哈尔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 理办法》,市建委、市档案局联合制定《城建档案管理细则》,市建委还向全系统批转市城 建档案馆制定的《城建科技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城建档案分类方案》、《城建档案 保管期限表》,把城建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修改补充等工作纳入城市建 设管理之中,使城建档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1982年,佳木斯市下发《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细 则》。1984年10月,绥化地区建委和地区档案局在安达市联合召开全区城建档案工作会议, 总结推广安达的经验,在全区开展城建档案工作。安达县政府下发《安达县城市基本建设档 案管理条例》,对城建档案归档范围、分类、立卷、移交、竣工图编制和档案管理等都作了 明确规定。1984年,全省贯彻《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 丹江等市都根据《大纲》的标准进行了重新整理,使档案管理向规范化迈进一步。与此同时 ,城建档案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各建设单位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基建项目竣工档案的通知》。齐齐哈尔市档案局、市建委、市建行、市规 划局联合制发《关于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预交押金的实施办法》,建立预收竣工图保证金制 度,确保了城建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三是重点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80年代初,在国民经济调整中,省内停 建了一些基建工程。为了保管好这些工程的档案,1981年6月,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档案局《关 于做好下马工程和关停并转企业档案管理工作意见的报告》后,全省各级专业主管机关和各 地、市有关部门对下马工程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督 促将下马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确保工程建设档案的完整和安全。1984年,齐齐哈 尔市和省邮电局先后召开重点工程档案工作座谈会,加强重点工程档案工作,有力地推动重 点工程档案工作的开展。1985年,省计委、省建委下达45项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后,有关主管 机关和各重点工程指挥部切实加强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大庆乙烯工程指挥部、牡丹 江第二电厂、佳木斯纺织印染厂等单位,将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工程项目管理之中, 保证档案收集完整。据1985年初统计,大庆乙烯工程累计接收国内外技术文件、图纸资料22 0吨,其中国外资料120吨。除一部分提供现场施工使用外,其中一套作为科技档案归档保存 ,使科技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为工程建设服务。1985年7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省档案局在大庆30万吨乙烯工程联合召开了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科技档案工作座谈会,推 广大庆乙烯工程指挥部、牡丹江第二电厂和佳木斯纺织印染厂的经验,推动了全省重点工程 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一些重点工程单位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的原则,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机构,把分散在各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技术文件,进行彻底清理,统一归档 保存,并做好整理核对工作。凡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省档案局全都参加,确保竣 工项目档案工作的质量,使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