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路档案
公路交通科技档案主要包括公路勘测、规划设计、公路基建、桥梁工程、土木建筑、科
学研究、技术设备等等。民国时期,随着以哈尔滨为中心至黑河、齐齐哈尔、依兰、牡丹江
等重要公路的修建,开始形成公路技术档案,但由于管理不善,都没有保存下来。东北沦陷
时期,日本帝国主义为其殖民统治的需要,大量修建公路,当时称为“国道”、“县道”。
黑龙江地区共有“国道”18条,分别由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几个重要城市
通往北部国境线,同时在各条路线修建重要桥梁18座,形成大量的公路技术资料。日本投降
前夕,大批技术资料被其销毁。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着手建立公路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公路的修建、养护和运
输。1949年,东北公路总局派出技术人员到黑龙江、松江等省修补各公路干线,但所形成的
一些技术文件材料都已散失。黑龙江省现存最早的公路交通科技档案是1950年黑龙江省公路
管理局形成的《安达至明水县通路平面图》、1952年松江省公路管理局形成的《方正——庄
河公路方正长岭线和平桥竣工图》、黑龙江省交通厅形成的《克山——拜泉公路1953年度路
基修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等。50年代,由于档案管理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公路技术档
案保管的很不齐全。
60年代初期,贯彻国家档案局拟定的《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和《交通部技术档案
管理试行办法》,在交通系统加强对技术档案工作的领导,省交通厅设立文书档案和技术档
案综合档案室,配备两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开展了公路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省公路局直属单位也分别设置了档案室,配备专职人员。各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重要
工程项目、设备的科技档案进行收集、核对、配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使公路档案管理工
作开始走上正轨。1963年5月,省交通厅对所属省公路运输局、航运局等单位技术档案工作进
行检查,推广先进经验,全省公路技术档案工作有较快的进展。到1965年,随着大庆油田公
路建设和北安至黑河、富锦至同江、宝清至饶河、黑河至呼玛等边境地区公路建设的发展,
全省公路档案工作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公路档案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大批公路技
术档案都得到妥善保管。据1965年末统计,仅省交通厅档案科就保存公路档案1000余卷。
“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省公路档案工作遭到一场浩劫。档案工作机构被砍掉,人员被
调出,制度被废弃,档案工作完全停顿。在1969年全省档案战备转移工作中,技术档案全部
转移到延寿县省交通卫东机械厂档案后库保管。由于没有管理制度,看管人员几经调换,技
术档案多次丢失。档案后库门曾一度被打开,图纸散放一地,有的图纸被人随便拿走,档案
箱亦被占做它用。“文化大革命”时期形成的许多重要技术设计文件散落在个人手中。特别
是公路类技术文件材料丢失更多,随着一项工程的竣工和临时指挥部的解散,图纸、文件也
随之丢失,没有搜集起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十分混乱。
1977年全省技术档案工作会议后,省交通局召开局直属单位档案工作会议,决定加强公
路技术档案工作的领导,制定行动方案,恢复整顿技术档案工作,集中人力打一个清理、核
对、收集、复制和补充技术档案的大会战。省交通局恢复机关文书、技术综合档案室,配备
专职人员,一些直属单位也都恢复了档案室。省交通局档案科借用7个人,集中时间按照干线
公路、省级公路、县级公路三类进行分类整理。到1980年基本完成档案清理整顿的任务,共
整理档案达3000余卷,基本做到整理系统,存放有序,查找方便,调卷迅速。到1980年末,
全省公路交通系统各单位经过积极的恢复整顿,初步改变了公路档案工作的混乱状况,许多
单位对“文化大革命”中积存的零散技术文件材料进行清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普遍增加
保管档案的设备和库房,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一些单位还举办档案干部训
练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公路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有一定提高。
1981—1985年,根据全国交通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企业整顿进行公路交通科技档案
的整顿工作,使全省公路科技档案工作又有新的进展。省交通局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
例》和《交通部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制定《黑龙江省交通局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于1982年3月5日颁发实施。根据《细则》规定,各单位的科技档案工作由领导生产建设和
科学技术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领导。省交通局科技档案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和总工程师双重领
导。在办公室内设综合档案科,统一管理科技、文书档案。省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局、省
运输公司、科研所、设计院、客车厂、卫东厂,省运输公司所属地区公司,公路管理局所属
施工处,地、市交通局均设科技档案室。交通学校、各县交通、运输部门在生产技术部门或
文秘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档案干部。许多单位还健全了科技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制度、库房管
理制度和档案利用制度等,切实加强档案的管理。
省交通局在企业整顿中,按照《科技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科技档案的整顿
工作。1983年8月,根据交通部企业、事业档案工作整顿验收标准,对全省公路交通科技档案
工作进行验收。经过整顿,科技档案工作已纳入企业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办法已列入企业
法规,对科技文件材料的形成、鉴定、归档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列入科技人员的职责范围,
并作为考核标准的内容,落实到经济责任制。各单位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制造和基建工程
竣工验收时,都有科技档案部门派人参加,对应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验收,保证了科技
档案的齐全完整。
省公路交通系统各单位在档案整顿中,加强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收藏了大量的科
技档案。省交通局科技档案室,到1982年末收集科技档案2000多袋,图纸2万余张。为推动收
集整理科技档案工作的开展,省交通局组织全省科技档案工作大检查,开展评比竞赛,推动
全省公路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了科技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到1985年末,仅
据省公路局统计,共收藏科技档案1852卷,其中干线公路科技档案423卷,桥梁科技档案313
卷,县级公路档案475卷,桥梁科技档案252卷。各单位还编制检索工具,开展科技档案的利
用工作,在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