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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收集

  50年代初期,全省档案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50年代末,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建立后,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接收了同级党委、政府系统各部门的档案,以及撤销机关的 档案和有关资料,为档案馆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据全省68个综合档案馆统计,建馆时共 接收进馆档案976个全宗,331115卷,资料266893册。
    同时,在“大跃进”中,全省各级档案部门普遍掀起清理积存档案和“大收、大编、大 用”档案的高潮。松花江地区(现绥化地区)各市、县动员大批人员对1945年至1958年积存 的零散文件进行清理,共组成档案326990卷。伊春市组成有12人参加的清理档案工作组,利 用3个月的时间,巡回到14个林业企业,广泛进行收集工作,共收集139个全宗,13112卷。呼 玛县档案馆开展了群众性的文件大清缴工作,共收集积存的零散文件165710份。嘉荫县档案 馆在收集工作中,收集档案1800余卷,零散文件3000余件。讷河县档案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 展档案、文件收缴工作,组成档案23689卷,还有各种资料万余册。拜泉县档案馆苦战40个昼 夜,清理新中国成立后县级机关积存文件资料5769份,共组成14049卷。依安县收集到各种图 表、统计材料1071件,还收集到农民诗歌万余首,汇编成诗歌集129册。这一时期,全省档案 收集工作在“大收、大编、大用”口号的影响下,出现单纯追求数量,盲目地编写参考资料 等问题,超出档案的范围,收集了一些没有保存价值的资料。1959年,贯彻全国档案资料工 作先进经验交流会精神,对这些材料做了适当处理。
    1960年3月,国家档案局颁发省、县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规定省级机关需要长期和永久 保管的档案,在本机关保管15年后,由省档案馆接收保管。县级机关需要长期和永久保管的 档案,在本机关保存5年后,由县档案馆接收保管。县档案馆由于承担县委、县人委机关档案 室的工作,对于已形成的档案,按照档案的接收范围,一般采取隔一年一接收的办法。1960 年,黑龙江省档案馆筹备处按照档案的接收范围,分批接收了松江、黑龙江两省合并以前省 直撤销机关的档案120个全宗,40915卷,各县档案馆都开展接收工作。到1961年末,仅据绥 化、肇东、青冈、绥棱、巴彦、宾县、尚志、林口、虎林、依安等县档案馆统计,共接收档 案9519卷。
    1962年3月12日,黑龙江省档案管理局召开市、县档案馆长会议,研究和部署档案的收集 工作。会议认为,近两三年来,档案的收集工作不够有力,有许多文件还散存在各处,档案 馆应进一步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一方面收集应归档的零散文件,另一方面在精兵简政中, 还应注意把那些撤销机关的档案全部地接收过来。并提出档案接收工作的基本标准,即凡是 本机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文件和本机关重要活动形成的材料,都要认真收集。关于县 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和年限问题,会议提出由于档案馆兼管县委、县人委档案室工作,对 两委机关档案的接收不存在划分接收年限外,其他县直机关,原则上其档案在本机关保存5年 后,向档案馆移交。县档案馆还应收集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如党内刊物、政府公报、政 策、法令、文件汇编以及有关本市、县的历史资料等。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各级档案馆进一 步开展档案的收集工作。1962年末,佳木斯市档案馆接收各部委、审干等专案组档案1612卷 。呼玛县档案馆在县直机关精减机构中,将已撤销的4部2局的档案154卷和零散文件118份全 部接收进馆。1963年,齐齐哈尔市档案馆筹备处成立后,接收了市委机关和市人委机关党委 、市工商联等12个单位的文书档案24513卷。
    1963年,为了进一步做好清理积存档案工作,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查”(清查文 件、检查制度、审查人员)工作。龙江县清查出应归档文件600余件。至1963年8月底,呼玛 县档案馆共清缴、收集零散文件6500份,收集档案405卷。1963年9月至1964年末,收缴零散 文件7450份。1964年,青冈县在全县63个单位,“三查”共收集、清理出零散文件23955份, 其中应归档的文件4200件,清理出各种资料426册。嘉荫县档案馆收集10个单位的档案653卷 。逊克县档案馆结合“三查”清理积存文件,组成1949卷,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海林县档案 馆清理撤销机关的档案文件共有60麻袋,组成1374卷。孙吴县接收县直机关档案890卷,结合 “三查”清理出积存文件44850份。
    1965年10月16日,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省档案管理局就边境县武装部文书档案移交县 档案馆的问题下发了联合通知。要求爱辉、孙吴、逊克、嘉荫、呼玛、抚远、饶河、虎林、 萝北、绥滨、密山、东宁、穆棱等各边境县武装部,将1964年以前形成的有关民兵组织建设 方面的指示、计划、决定、总结、调查报告和主要统计数字等需要永久留存的档案文件清理 、立卷,并经过鉴定后移交给县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按照通知的要求,各边境县武装部档 案移交工作到1965年底全部完成。
    1965年全国普遍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了把这次运动形成的档案,尤其是阶级档案 收集齐全,中共黑龙江省委社教运动办公室、省档案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此后省档案管理 局派出8人,深入到全省4个社教工作总团蹲点,摸索建立社教运动档案的经验。1966年2月, 省社教办和省档案管理局又联合召开座谈会,重点研究社教运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如何做好 归档与移交等问题。由于社教运动一开始就进行部署、督促检查,社教运动成果验收时,又 作为验收的一个条件,所以社教运动形成的档案比历次政治运动收集、归档的都齐全完整。
    1967年5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 抓紧收集、积累、管理好“文化大革命”的档案材料,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接管委员会要 把本级、本部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各方面的文件材料全部收集起来,认真审查鉴别。 凡是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如公告、通令、规定、决定、决议、纪要、指示、报告、通知、讲 话、各种重要统计表册,以及其他重要资料等,都要立卷存档。“文化大革命”中,由于省 直一些机构被砸烂,档案工作人员被调离,档案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在此种情况下,为了 避免档案的散失和遭到破坏,黑龙江省档案馆经请示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将省直各机关保存 的档案向省档案馆移交。从1968年10月中旬开始到1969年8月15日,黑龙江省档案馆接收了中 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委直属机关被撤销单位的档案、资料11万多卷(册)。同年11月,哈尔 滨市档案馆将市委、市人委、市委党校、市监察局以及已撤销的中共松浦、滨江、王岗等区 委和区人委等单位自1946年至1966年形成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到1977年底,哈尔滨市档案 馆共接收进馆档案29350卷(其中永久保存的24413卷,长期保存的4053卷,定期保存的884卷 )。1976年11月10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出版《毛泽东选集》和筹备出版《毛泽东全集》的 决定,以及国家档案局下发的《关于收集毛主席手稿工作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省档 案馆将收集到的并保存在本馆的毛主席手稿“不要沾染官僚主义作风”、“学习”、“奋斗 ”、“发展生产”、“学习马列主义”等9件移交给中共中央办公厅,本馆保存各手稿的复制 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束缚,解放思想,档 案收集工作进一步加强,馆藏档案结构向多样性、全面性方面发展。并开始重视接收基层单 位的档案,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档案,除纸质档案外,还接收其他载体的档案。1979年6月, 哈尔滨市档案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共哈尔滨市委的指示精神,对周恩来总理自1950年 至1966年7次来哈尔滨形成的文字材料进行收集。青冈县档案馆有组织、有领导地深入实际调 查摸底,除收集文书档案外,还收集科学技术档案5卷,文化艺术档案12卷,统计档案17卷, 新闻档案120卷,人事监察档案1700卷,地名档案229卷。1980年以后,各级档案馆进一步扩 大档案的接收范围,解决馆藏结构单一,种类少的问题。收集档案的种类有监察档案、干部 档案、人口普查档案、教学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艺术档案、家谱档案、著名人物档 案、种植业专业户档案以及各种声像档案等。嘉荫县档案馆共收集县直各单位以及各乡、镇 、农场等78个单位的档案2534卷。克山县档案馆还接收各类专业档案(区划档案、审计、会 计档案,人口普查档案)487卷,声像档案64盒(册)。1981年,齐齐哈尔市档案馆为了进一 步丰富馆藏,重点抓档案收集工作,到本年底收藏档案总数增加到85070卷。与1979年相比, 馆藏档案的数量增加39.5%,全宗数由54个增加到63个。档案的种类有反映本地区特色的档 案,如扎龙自然保护区档案、市马戏团出国演出的档案、黑龙牌冰刀、红梅牌奶粉、史国公 酒等地方名牌产品档案,还收集有全国著名劳动模范马恒昌及其小组的档案。1981年,绥化 地区档案局制定并推行《地、县档案业务建设标准》,并把档案收集工作作为档案馆业务建 设的重点,以加速改变馆藏结构单一的问题。按地区档案局的要求,1982年以后,绥化市档 案馆收集各类档案9127卷,其中文书档案5730卷,统计档案36卷,新闻档案916卷,家谱档案 20卷,名优产品档案25卷,土壤普查档案81卷,科研成果档案75卷,知名人物档案70卷,经 济档案38卷,工业普查档案140卷,死亡干部档案203卷,婚姻登记档案330卷,会计档案527 卷,房产普查档案675卷,声像档案265卷。
    1983年,贯彻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省档案局提出大力开展档案的收集和征集工作, 不断丰富和充实馆藏。全省各级档案馆都要把收集工作当成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来抓。首先从 基础抓起,解决馆藏结构单一、内容贫乏的问题,并要求县级档案馆逐步朝着综合性的模式 发展。6月10日,省档案局在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从1983年开始,有条件的档案馆接 收县级以上企业、事业单位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重要科技成果、名牌和独特产品的科技档 案;并接收1966年以前人民公社和地市县直属单位的二级单位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全省各 级档案馆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扩大档案的接收与征集范围,不仅使馆藏档案的数量显 著增长,而且使馆藏结构开始向多样性和全面性发展,逐步形成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 体系。1983年9月9日,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秘书长召集有《齐齐哈尔日报》总编辑、市电台台 长、市财政局局长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加强对新闻照片档案和电视录像档案的管理问题。 决定《齐齐哈尔日报》社保存的新闻照片(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齐市视察的照片、市里重 要活动照片、龙沙冰景照片等),市电台保存的重要新闻电视片(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来齐 的电视新闻、龙沙冰景、扎龙自然保护区电视片及市里重要活动的电视片),列为市的重要 声像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据齐齐哈尔等13个市、县档案馆统计,从1980年至1985年除接收 进馆文书档案29196卷以外,还接收了录音带、录像带、照片等声像档案749卷(盒、册), 以及科学技术、重点工程项目、科研成果、地方名优产品、知名人士、名胜古迹、宗教、家 谱等方面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为了丰富馆藏,1983年10月,省档案局对全省二、三级单位及其档案状况进行专题调查 。经调查的有省委、省政府各部、办、委、局所属单位和派出单位,其中属于准局级68个, 属于县团级685个,属于科级135个。中共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直属机关团体以及所属的企事 业单位,其中属于县团级的企事业单位有218个,属于科级的企事业257个,共计475个。肇东 县是比较大的县,该县县委、县政府直属的部、委、办、局所属的公司、站、厂(场)、学 校、医院、研究所等有461个。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省、地、市、县档案馆应将 这些单位的档案列入接收的范围。同年,东北三省档案工作协作会议后,着手抓这些单位的 建档工作,为接收档案做准备。
    此外,省、地、市、县档案馆根据有关规定,1983年开始接收组织部门移交的,属于本 级管理的1966年以前去世的干部档案,包括烈士档案,以后逐年接收。在接收档案过程中, 一些地区还对各类档案的收集范围作了新的规定,包括:1.科技档案,凡属反映全地区以及 县的重要科研成果、重点推广应用的项目、地区和省以上优质产品及自然概貌、水文、气象 、水利工程、土壤、资源普查形成的文件材料;2.经济档案,凡反映全地区、县经济体制改 革、重要的工农业生产活动,推广生产责任制、工商登记档案等;3.声像档案,全地区内重 要活动照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以及文字说明材料;4.基层微观档案,反映一个社会侧 面并具有典型意义的一个工厂、商店、学校、医院、文化艺术单位,一个乡、村屯、街道, 有代表性的专业户、重点科技户、土地承包户档案;5.专门档案,反映本地区地名普查、人 口普查、村镇建设、编史修志、文艺、教学、书稿、审计、会计档案等;6.历史档案和革命 历史档案;7.知名人士档案,含本地历届领导人、军师职以上干部、著名专家、作家、演员 、运动员、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以及重要历史人物传记等;8.本地名胜古迹、文物档案;9 .家谱档案;10.少数民族档案及其他方面的档案材料。根据新的收集范围,肇东、肇州、 绥棱、兰西等县档案馆收集进馆的科技档案、著名人物档案、文艺档案共有1159卷(册)。 牡丹江市档案馆于1983年接收原牡丹江行政公署档案12498卷(其中永久保存的4985卷,长期 保存的3621卷,短期保存的3892卷)。
    1985年,全省各级档案馆为了进一步丰富馆藏,采取一些相应措施开展档案收集工作。 黑河地区档案馆接收应进馆的档案2700卷,复制录像带3盘,录音带200盘,照片500张,资料 40余种500余册。绥化市档案馆从113个二、三级单位接收档案1137卷,另外还接收商业人员 登记档案38卷,反映本地区1985年特大水灾录像带和照片等声像档案。肇东县档案馆在县农 业局收集到1963年以来反映农村经济收益与分配方面的统计表6000余册,经整理组成882卷。 还从个人手中征集有关名人档案、专业户档案13卷,照片17册(329张)。收集1985年全县水 灾情况录像带2盘。双鸭山市接收1980年市直党政机关、群众团体档案4390卷。到1985年末, 据全省84个县以上综合档案馆统计,馆藏文书档案3024个全宗,1995702卷,科技、专业、声 像等各类档案48698卷,资料423527册。与建馆初期相比,不仅馆藏档案数量增加3.6倍,而 且形成档案内容较为丰富,结构日趋合理的馆藏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