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声像档案编目
全省各级档案馆都保存着一定数量的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影片、唱片、录音带、缩微
胶片、磁盘等。各级档案馆建馆以后,在接收文书档案同时,收集到一定数量的照片。一般
只是作一些文字标注,没有做过系统整理。对于背景、人物不清楚的照片,没有进行考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现代新技术普遍应用于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卫
生等各个领域,形成的声像档案不断增加。1980年以后,陆续收集进馆一部分照片、录音带
、录相带等,并进行相应的整理工作。哈尔滨市档案馆对馆藏的241幅照片进行系统整理后,
装订成10册,并按照片上所拍摄的事件、人物、时间、地点,加注文字说明。齐齐哈尔市档
案馆对馆藏的录音带、录相带,按照形成单位登记编号,并依照进馆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编目。还将录音带进行分类并逐盘注明讲话人、日期、内容以及录音带盘数编号等。各档案
馆对馆藏照片的整理,主要是按事件、人物、问题结合年度进行分类。并将一个事件或一个
人物、一个问题的多幅照片集中一起汇集成影集册,进行排列、编目。每幅照片均注有文字
说明(人物姓名、身份、背景等),每本影集册的前面附以照片目录。对底片的整理与照片
整理同步进行,其编号与照片编号保持一致,每幅底片也注有文字说明。龙江、五常、虎林
、通河等县档案馆按照声像档案形成的时间、内容加以分类、整理,组成案卷。绥芬河市档
案馆对于收集的照片普遍进行一次筛选,剔出没有保存价值的和重份的照片,按其所反映的
内容分类,分为上级机关领导人参观视察、外宾参观考察、旅游观光、外事往来、重要会议
、城市建设等类。有的类下设若干项。勃利县档案馆把馆藏10余盒老干部回访的录音带,整
理成为文字材料作为声相档案的附件加以保存。
省档案馆和大庆市档案馆从1980年开始对馆藏档案进行缩微拍照工作,形成一定数量16
毫米和35毫米的底片与拷贝片。在缩微拍摄前,每个全宗都编制簿式全引目录,制成缩微品
以后,在档案目录上填写缩微号,编制缩微目录。一个全宗的缩微胶片按画面统编一个流水
号,并编制胶片的卷盘号以便检索。
1984年12月,中共黑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馆《关于开展声相档案收
集、管理工作的报告》,开展了声相档案的收集工作。1985年,黑河市档案馆对收集进馆的
120幅照片、9盘录音带进行整理编目。呼兰县档案馆对馆藏的声相档案进行系统整理,241幅
照片装订成10册,并按各个专题加注文字说明,方便了管理和检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