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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馆库建设

  黑龙江省各级地方国家档案馆,在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建馆时,都是利用旧房舍、旧仓 库做库房,而且大多数市、县档案馆库房不足,破旧简陋,不适宜长期保管档案。“文化大 革命”时期,为适应档案战备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黑龙江省地处边境的特殊情况,馆库建设 集中到建筑档案战备后库上来,档案馆库房面积小,保管条件差,是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进入80年代,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馆藏量大量增加,全省半数以上档案馆库容饱和,急需 建筑新库房,改变档案库房破旧简陋的落后状况。省和一些市、地、县挤出资金扩建或兴建 新馆舍,档案保管条件初步得到改善,但因历史欠帐大,馆库建设进展缓慢,很不适应档案 事业发展的需要。
    一、馆舍
    1957年7月,省档案馆筹备处成立后,负责省档案馆的筹建事宜。省人民委员会(简称省 人委)拨出100余平方米的旧房作为临时馆舍。1959年,为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省委批准建筑 省档案馆,从党费中拨出55万元作为建筑经费,并计划和省委办公楼一起合建。1960年,根 据中共中央关于压缩基本建设战线的指示精神,省档案馆建筑未施工即停,经费全部退回省 委党费管理委员会。同年,省委决定从新建的宿舍楼拨出396平方米,作为省档案管理局办公 室和省档案馆筹备处档案库房。1962年,据省档案馆筹备处和55个市、县档案馆统计,全省 档案库房(全部是旧房)面积为4483平方米,其中55个市、县档案馆库房面积4087平方米, 平均每县档案馆用房仅为74.3平方米。
    1964年2月,在国民经济调整,许多基本建设工程停建的情况下,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 档案局联合发出通知,指示各地在国家分配投资中,对各级档案馆用房所需的投资,根据情 况作出具体安排,列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3月20日,省计划委员会、省档案管理局转发这一 通知,并同时下发补充通知,对馆舍建设做出规定:各市、县档案馆所需房屋,主要应从现 有的房屋中调剂解决;原有或调剂房屋确实破漏,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主要应靠维修解 决,凡维修能解决的,就不要新建。所需维修经费,由各市、县自行安排;如维修调剂仍不 能解决,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勤俭建国的精神,适当增建一些必要的房屋。但标准不能过 高,所需投资由市、县自筹解决,并报省批准纳入自筹计划。自筹解决不了时,报省档案管 理局审查同意,提出安排意见报省计委考虑安排。各地贯彻通知精神,从国民经济调整的大 局出发,本着勤俭建国的精神解决档案库房问题。一些库房条件较差的县,从旧房中调剂库 房,有的进行维修,库房面积略有增加,保管条件有所改善。黑河地区和所属逊克、嘉荫、 孙吴、爱辉、呼玛等5县,根据边境地区县、社档案后撤的要求,在北安联合建起黑河档案馆 ,面积420平方米。
    1964年,经省委、省人委批准,省计委拨出100万元,列入1964年地方自筹计划,建筑省 档案馆馆舍。1965年10月19日,一座新型的省档案馆馆舍建筑正式落成,交付使用。省档案 馆馆舍按30年容量设计,其中库房五层,建筑面积3065平方米;办公楼为三层,建筑面积20 70平方米。库房建筑坚固,可防水、防光、防潮、抗震。馆舍布局结构合理,内设有接收除 尘室、修复室、干燥室、暗室、接待室、阅览室、陈列室、检索工具室、资料室。这是全国 省级档案馆中建筑最早的新型的馆库。1966年,省档案馆馆舍建筑设计及平立剖面图被国家 档案局推荐给阿尔巴尼亚,作为新建档案馆的参考。
    1966—1979年,根据档案战备工作的需要,全省集中物力和财力建筑档案战备后库,地 、市、县档案馆馆舍建设长期无力解决。除少数市、县在建筑当地党委、政府办公大楼时调 剂部分房间作为馆库外,绝大多数市、县档案馆原有房舍没有扩充和改善,有的几经搬迁, 保管条件仍无根本改变。有不少档案馆舍还是原来档案室的规模,挤在机关办公室里,有的 库房透风漏雨,潮湿度大,危及档案的安全。据1979年统计,全省没有档案库房或库房破陋 的有10多个县,因库房面积小,许多档案不能接收进馆的有30多个县。
    1980—1983年,随着全省档案工作恢复整顿的完成,档案工作进入全面发展阶段,馆舍 建设开始列入议事日程。省档案局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馆库建设有了一定的进展。
    一是馆库建设纳入地方基本建设计划。1980年7月,根据档案库房紧张,保管条件差,影 响开展工作的情况,全省档案馆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很好地研究解决档案库房问题。1983年 5月,省委、省政府批转《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纪要》,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解决库房 建设的困难。各地馆库用房所需投资,由各地安排纳入国民经济建设计划。1985年8月16日, 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地方各级档案馆建设统一纳入地方基建计划的通知》 后,省计委、省档案局于9月19日转发上述通知,要求各地、市、县计委把各级档案馆库房建 设纳入地方基建计划,所需资金在地方基建投资内统筹安排,力求搞好档案馆库房建设,切 实改善档案保管条件。
    二是加强馆舍建筑的指导,推动馆库建设。1981年,庆安县筹集12万元,建筑县档案馆 新馆舍,建筑面积560平方米,库房面积320平方米,馆舍前面两层为办公用房,后面三层为 档案库房。这是1958年县档案馆建馆以来,全省建筑的第一座新馆舍,起了率先示范作用。 省档案局介绍庆安县的做法,《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档案通讯》也发表文章介绍,一些 地、县档案局、馆专门组织人员前往庆安参观学习,对全省库房建设工作起了推进作用。为 使档案馆舍建筑科学合理,有利于档案保护和科学管理,省档案科学研究所于1983年10月会 同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研究设计了1000平方米、650平方米县档案馆建筑设计方案,并下发供 各地参考。设计方案对档案馆选址规模、开间布局、墙体层高以及通风、消防、照明等都提 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一些内容被起草全国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所吸收。
    三是扩建维修档案库房,改善馆容馆貌。1981年,省档案馆为缓解库房紧张情况,在原 档案库房一侧续建865平方米,使省馆库房面积达到3930平方米。同年,还扩建办公室8间, 建筑面积192平方米。各地、市、县档案馆也先后扩建维修了库房。呼兰县档案馆1981年扩建 库房30平方米,并对原有库房进行维修。大兴安岭、伊春、龙江、巴彦等地、市、县经过调 剂,库房面积有所扩充,档案保管条件初步改善。虎林县档案馆把多年混杂的大库改建为一 库三室,并进行了修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油刷库房墙壁、地面,改善了馆容馆 貌。
    四是新建了一批市、县档案馆馆舍。继庆安县新馆舍落成后,全省第一座市级档案馆— —大庆市档案馆于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1983年,嫩江地区档案馆新建了总面 积650平方米的馆舍。佳木斯市也建成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档案馆舍。1985年9月,呼玛县新 建的600平方米的档案馆交付使用。在此期间,桦南、望奎、桦川、饶河、兰西等县也先后建 成新馆舍。这些馆舍基本上按档案管理要求设计施工,建筑坚固,结构合理,安全适用,可 防火、防水、防光、防潮,基本达到了三库(永久、长期、定期)六室(资料室、检索工具 室、接待室、阅览室、技术室、办公室)的要求。到1985年,全省10个市、县建筑新馆舍共 1万余平方米。其中1985年就新建3798平方米。据1985年末统计,全省档案库房总面积为279 10平方米,其中省馆库房面积3930平方米,地、市档案馆库房面积8577平方米,县(旗)档 案馆库房面积15403平方米。
    二、后库
    1964年9月,全国档案工作会议提出档案战备的要求后,全省从当年11月份即开始着手进 行战备部署。1965年4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备战的指示,省档案管理局召开全省档案战备工 作会议,布置选择地点、建立后方档案库(简称后库,亦称战备库)和准备物资等具体事宜 。5月21日,省档案管理局提出档案后库的地点要靠山、分散、隐蔽,远离交通线,远离边境 。既要做到安全保密,又要节约,尽量利用现有房屋。这次建立后库,主要是省档案馆、省 直机关、地、市及边境县,内地县暂不建后库。9月至11月间,省档案管理局从行政建房资金 中投资7.5万元,在小白实验林场青山营林区(铁力县),建筑省档案馆后库550平方米,其 中库房两栋,面积400平方米,宿舍一栋,面积150平方米。当年11月5日竣工后,委托省属小 白实验林场代管。在此期间,一些地、市、县的档案后库也开始兴建。齐齐哈尔市投资3.3 万元,建筑后库250平方米。
    1969年,战备形势日趋紧张,而后库建设进展缓慢。省革委办公室于9月召开全省文书档 案战备工作会议,要求抓紧后库建设,落实档案转移地点。此后,档案战备工作在全省全面 开展起来。到1970年5月,全省已建成和正在建筑的后库有44个单位,占47%,已经有固定点 或准备建设新点的24个单位,占26%,还有26个县(旗)没有定点。省档案局派人到绥化、黑 河、牡丹江、合江、嫩江、齐齐哈尔等地、市进行检查,发现档案后库建设抓得不紧。一些 市县在后库未建成的情况下,利用现成的房屋做临时后库,有的简陋破旧,有的为草房,不 符合存放档案的要求。6月2日,省革委转发省档案局《关于全省档案战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要求加速档案后库建设,要根据“靠山、分散、隐蔽”的原则,尽可能进山进洞,做到防 火、防潮、安全。省档案馆在铁力县的后库,因靠近铁路、不够隐蔽和不安全,又另选新点 。借用尚志县山区红卫机械厂550平方米的工人宿舍为临时档案库房。根据当时战备的需要, 经省核心小组批准后,省里投资100万元,后又追加50万元(自筹74万元,党费76万元),在 距哈尔滨市240公里的山区重新建筑省档案战备后库(开始称九一七厂仓库,后改为黑龙江省 曙光研究所)。山洞库房面积1300平方米,地面库房1000平方米,办公室、宿舍、车库等其 它建筑面积300平方米。1970年8月开始施工,1973年10月建成交付使用。各地、市、县档案 战备后库建设也进展较快。至1972年10月,全省82个地、市、县中,大多数都建了档案战备 后库,后库面积计万余平方米,其中地下、半地下后库2777平方米。有13个地、市、县利用 原有房屋作后库,面积1653平方米。到1973年,松花江地区除阿城县外,地区和12个县都建 筑了后库,共计2203平方米,其中地区和7个县新建后库1711平方米,4个县借用后库492平方 米。嫩江地区地直和各县建后库1830平方米,其中地上库面积1325平方米,地下库面积505平 方米。到1974年,据全省96个地、市、县(旗)统计,已有68个地、市、县(旗)建立或借 用房屋作为档案战备后库。
    1974年12月,在尚志召开全省档案战备工作会议后,省委办公室于1975年1月批转《黑龙 江省档案战备工作会议纪要》。会议提出档案战备后库建设,纳入整个战备工程规划,建设 后库的原则为从实战出发,因地制宜,靠山隐蔽,不脱离群众。既坚固适用,又注意节约; 既保证战时安全,又便于平时利用。后库建在战时指挥部或在本地小三线基地内,暂时借用 三线企业现有房屋的,仍以自己修建为宜。内地县尚未建后库的,可依托三线点的工厂、农 林场、“五七”干校修建库房。边境县除在本地三线内建设档案后库外,还应考虑战时转移 后撤第二库的建设。这一时期,后库建设因地制宜,形式多样,除本县自建外,有的县和地 区联合建库,也有的边境县和内地县联合建库,有地上库,也有建筑地下洞库。同时,不仅 加快建库进度,而且后库建筑质量大大提高。一般为砖瓦结构的坚固库房,可防火、防盗、 防潮湿,达到省里提出的要求。各地后库一般都靠山隐蔽,交通方便,距离地、市、县所在 地一般50公里左右,最近的25公里,最远的250公里。到1976年,各地、市、县已建档案战备 后库面积11244平方米,借用原有房屋做战备后库的918平方米。其中山洞库和地下库1902平 方米,地面库7045平方米,地面库和地下库结合的后库2297平方米。到1978年,地、市、县 战备后库总面积增加到15539平方米,其中地下库达2963平方米,地面库11872平方米,借用 原有房屋695平方米。其中钢筋水泥结构6428平方米,砖瓦结构8731平方米,土石草木结构2 80平方米,土洞100平方米。
    1980年以后,随着战备形势缓和,一些地、市、县陆续将转移到后库的档案撤回馆内, 原来没有建后库的县停建,借用三线企业房屋的又移交给原企业,有的县将后库放弃。到19 83年,全省保留档案后库52处,共计10815平方米。其中洞库8处,地面库33处,地面库兼洞 库11处。1985年,全省档案后库共9843平方米,其中地、市、县档案后库4136平方米,县( 旗)档案后库493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