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 护
一、温湿度控制
五六十年代,黑龙江省一些保管条件较好的档案馆,就把控制和调节库房的温湿度,使
其达到保护档案的适宜或接近适宜的状态,作为档案保护的重要工作来抓。库房温湿度的控
制标准为温度14—18℃,相对湿度为45—60%。为搞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一些档案馆采用干
湿球温度计、毛发湿度计测量和掌握库房温湿度变化的情况。根据黑龙江省气温低,雨量偏
少,全年2/3时间干燥,1/3时间湿度偏高等特点,一般采用自然通风、密闭门窗或用生石
灰、氯化钙吸湿等办法,解决库房温湿度问题,改善温湿度的状况。有些县档案馆库房条件
差,没有暖气设备,冬季冷冻,夏季高温,温差很大,对档案保护极为不利。1965年,省档
案馆新建档案库房,为控制温湿度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库房入口设置过渡间,库房的门窗可
以密闭,库房内设有自然通风装置,可以调节室内空气,冬季有水采暖和加湿设备,可以调
节室内空气,室内温度一般保持在16—17℃,相对湿度为60—65%,符合保护档案的要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工作遭到破坏。各级档案馆大批干部被调走,有的只
留下几名干部“看堆”、“守摊”,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无人过问。1969—1978年,根据档
案战备形势的需要,全省有60多个地、市、县把档案转入山区档案后库保管。多数是临时借
用的旧房屋,在山区,特别是夏季阴雨连绵,室外空气湿度大,一些接近地面的柜里的档案
出现发霉现象。此后,一些市、县新建了战备后库,库房潮湿问题等亦未得到解决。伊春地
区档案局于1973年7月给地委呈报《关于一一六档案库严重潮湿和部分档案变质的紧急报告》
,反映档案库自1972年使用以来严重潮湿的情况,雨天库内存水约有3毫米左右,大部分档案
柜腿架在水里浸泡着,木制档案柜已长白绿斑,卷盒已长绿毛,要求将档案转入城内保管。
其间,由于后库严重潮湿,一些地、市、县经请示地方党委同意,陆续将档案运回馆内库房
。到1974年末统计,全省还有15个地、市、县的档案在后库保管。继续在后库保管的档案,
为解决潮湿问题,采取安装暖气和电扇通风,重新铺地板,或对库房进行维修等措施,库房
温湿度条件有所改善。鹤岗、孙吴、讷河、方正等市、县将档案装入塑料袋内密封,再放入
档案柜保管,对防潮湿有一定的作用。省档案馆后库潮湿问题也很严重。春、夏、秋三季湿
度一般在70—80%之间,夏季阴雨天湿度高达90%以上。为降低湿度,在每年春、秋两季地面
库采取开门、开窗办法,进行自然通风降湿,但仍不能彻底解决潮湿问题。1975年洞库建成
后,采取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增设多道门隔潮等措施,降低库内湿度。到1977年春,已将
湿度控制在35—85%左右,温度夏季在7°—8℃左右,冬季4℃左右,基本接近恒温状态。19
78年4月,档案转入洞库,库内温度为4℃,湿度为62—75%。之后,又通过采取冬通风、夏封
闭和安装2台吸湿机降湿等措施,基本上达到恒湿恒温的要求。1978年4月,省档案局制定《
战备地下库管理制度》,规定要遵守“冬季通风,夏季封闭,春秋两季看天气”通风的规律
,使库内经常保持适宜保管档案的温湿度。在夏季封闭期间需要进库时,除特殊情况外,一
律在夜间气温低时进入,进一道门,关闭一道门,以防外面潮湿空气流入库内。实践证明,
这些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79—1985年,档案工作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全省档案馆工作得到了加强,库房温湿度
管理工作也有一定的提高。一是添置吸湿机、通风机等先进设备,为控制和调节温湿度创造
了条件。1979年全省文秘档案工作会议提出购置现代化设备,改变落后状况,多数档案馆都
根据实际需要陆续添置吸湿机、通风机或电风扇等设备。1982年,省档案馆后库安装3台吸湿
机,使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53—65%之间。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在1980年和1981年先后购置2台
去湿机进行库房除湿。仅1983年统计,去湿机工作1136小时,吸水量达835.9公斤,有效地
将库内湿度控制在63%以下。1985年,齐齐哈尔市档案馆技术人员与齐齐哈尔无线电一厂联合
试制成功DSY—3A去湿机自动控制仪。该机能根据库内湿度的需要自动开启、停止,为库内湿
度的测量和控制带来方便。该馆还添置自动通风设备,及时调节和控制暖气门阀,把库房温
度控制在20℃以内。二是新建库房采取相应的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库房温湿度问题。1981年
,庆安县档案馆新馆建筑时,为了保温和防潮湿,库房的北墙涂有2厘米珍珠岩,水泥地面上
涂了一层塑料涂料。为调节温湿度,每个库房留有两个自然通风口,根据需要可有计划地开
关门窗和通风口,使库内温湿度得到调节。桦南县档案馆1982年建馆时,地面下设有50厘米
高的空间防潮层,并将地面刷油漆,墙壁设有通风孔。大庆、呼玛、望奎等10多个市、县在
建馆时,都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为控制和调节库房温湿度提供有利的条件。三是推广典型,
交流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1979年,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在
库内外安置干湿球湿度计,监视温湿度的变化,通过密闭或通风的方法,使库内保持了适宜
的温湿度。1982年10月,嫩江地区档案局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召开档案保护技术现场经
验交流会,推广他们的经验。省档案局把该县作为联系点,将他们的经验在全省推广,促进
了各级档案馆温湿度管理工作。1984年9月,省档案局发出《关于转发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关
于档案保护技术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推广该馆摸索和掌握库房温湿度变化的规律,因地
制宜,土法上马,先后采用生石灰、氯化钙吸湿等措施,控制库房湿度的经验。各级档案馆
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产生较好的效果。1985年8月,
省档案科学研究所召开库房温湿度测试与调节专题座谈会,介绍推广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庆安县等3个档案馆的经验。到1985年末,全省多数档案馆基本上都做到坚持库房温湿度监测
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测试,按时填写记录。省和一些市、地档案馆已积累了多年数据,根据
温湿度变化的情况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控制和调节库房温湿度,使之有利于档案的
保护,延长档案的寿命。
二、防火
五六十年代,各级档案馆库房基本上都是机关办公用房,不符合库房防火规范要求。但
各级档案馆都认真贯彻省、县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的精神,把防火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
抓,在库房设置沙箱、沙包,并注意库房内电路的检查维修,及时消除隐患,从未发生过火
灾事故。1965年建成的省档案馆新馆舍,是当时全省防火条件最好的档案馆。档案库房按二
级防火标准建筑。每层库房的外门为钢板门。第二道门装配具有防火性能的铁皮门。每层库
房分成大、中、小三种房间,屋与屋之间以防火墙、防火门隔离,使每间库房为独立的防火
单元。库房内的楼梯亦作封闭式处理。外墙设有防火铁爬梯,院内有消防车道。每层库房安
置了消火栓,并配备沙箱、灭火器,为安全防火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文化大革命”中,大多数档案馆的档案几次转移,不少市、县的档案长期存放在临时
后库或简易库房,保管条件极差。但各级档案部门始终都注意抓防火工作。1972年,贯彻《
黑龙江省党政档案管理试行通则》的精神,建立防火组织和防火制度,规定库房内严禁吸烟
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杂物、私人物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对库房火源、电源、门
窗等进行检查,以保证档案的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平时注意防火,遇有火情能够奋不顾身保
护档案。1974年5月21日12时至18时和5月27日夜23时,绥棱县城距档案库房不远处两次发生
大火,档案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县档案科的人员临危不惧,分别用40分钟、30分钟的时间,
两次及时把220箱档案安全转移,保证了档案的安全。《黑龙江通讯》发表了省档案局、绥化
地区档案局联合调查组写的调查报告,表彰绥棱县档案科人员在大火中抢救档案的事迹,要
求各地档案干部向他们学习。各地、市、县档案部门引以为鉴,对库房档案管理工作普遍进
行一次检查,推动了全省档案库房防火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省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和提高,各级档案馆采取一
些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防火工作。首先是完善和健全防火组织和防火制度,把防火纳入日
常工作,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省和一些地、市、县档案馆都建立防火责任制,明确防火分工
和责任区,加强防火用具的管理,定期检查,发现缺损及时补充。同时,加强对电源的管理
,每日下班前进行检查关闭。其次,为搞好防火,各级档案馆普遍购置了二氧化碳灭火器和
其它消防器材,常备不懈。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在库房安装自动断电装置,杜绝电线起火的潜
在危险。大庆、庆安、望奎、呼玛等一些新建档案馆舍,按防火标准建筑,采用防火墙、防
火门等防火措施,为防火提供方便条件,更好地保护档案的安全。在防火的同时,一些县还
注意防水。1984年8月21日,黑龙江水破堤涌进嘉荫县城,县档案馆内水深达1.78米。在破
堤前3天,县档案馆即已把档案安全转移到县政府招待所楼上,未造成损失。
三、防盗
各级档案馆建立后,特别重视防盗工作,一般都制订值班制度,坚持夜间值班。1960年
,根据省、县档案馆暂行通则的要求,为确保库房的安全,不少档案馆还采取加固库房门窗
等措施,加强防盗工作。1963年,省里还为边境地、市、县拨专款购置材料加固门窗。1964
年,省档案馆建筑新馆舍,库房外门均安装钢板门,一、二楼库房窗户内部安装折叠式防盗
窗,并设有自动报警铃,对库房的安全起了重要作用。1966年末,由省军区派警卫班专门负
责省档案馆的警卫工作,保卫库房的安全。
1969年,根据当时的战备形势,全省67个地、市、县将档案转移到后库保管,大多数县
档案部门都加强保卫和保密的措施,配备保卫人员,坚持昼夜值班。省档案馆领导亲自负责
,带领10名干部分成班组,对转移到后库的档案昼夜持枪警卫。1970年1月,省档案局和省革
委保卫组、组织组共同制定保卫档案后库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后库的保卫工作。1970年5月,
省档案局派专人到绥化、黑河、牡丹江、合江、嫩江等地区和齐齐哈尔市对后库档案保卫情
况进行检查,并给省革委写了报告。6月2日,省革命委员会《批转省档案局关于全省档案战
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各地贯彻报告的精神,解决了个别县忽视保卫工作的问题,加强保卫
保密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枪支。1973年,推广牡丹江地区和尚志等县后库保卫人员与当地武
装民兵搞联防的经验,对全省档案部门后库保卫防盗工作起了促进作用。
1974年12月,全省档案战备工作会议后,后库保卫工作贯彻专门机关、专职人员和群众
相结合的方针,各级公安机关把档案后库列为保卫的重点之一。后库值班人员、保卫人员与
所在地或附近的工厂、农林场和生产队的民兵组织建立联防制度,经常取得联系,遇有情况
相互支援。经省委领导批准,由省统一给后库配备了枪支,从而加强了档案后库的保卫工作
。鹤岗市档案后库1976年还在后库外围方圆400平方米架设高压电网,外加一层刺线,可起到
防盗的作用。爱辉县后库四周筑起保卫墙200延长米,并架设电话专用线。
1980—1985年,各级档案馆陆续将档案从后库转移到馆内保管,防盗保卫工作的重点也
由原来的后库转移到馆内库房。庆安、大庆、望奎、佳木斯、嫩江等地、市、县新建的档案
馆对防盗采取一定措施,档案库房安装铁门、铁窗和保险锁。未建新馆的地、市、县普遍加
固库房门窗,铁皮包门,安装铁窗或窗户外安装铁栏杆。一些条件较好的档案馆购置了报警
器。齐齐哈尔市档案馆声控、光控、行程开关三用自动报警器,可在发生情况时及时报警。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安置的电子报警器是较先进的设备。该机器有几个监视场,分
别安置在4间库房和1间资料室内。若发生盗情,报警器即自动报警,并能显示出盗窃者进入
那间库房,使库房安全得到保障。各级档案馆在添置必要设备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
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漏岗失职者严肃处理。1981年11月11日晚,桦南县档案科警卫赵某漏
岗,流窜犯罪分子乘机砸锁进入库房。经公安机关现场侦察和科学鉴定,认定是两个流窜分
子出于经济盗窃目的所为。经清点核对档案和勘察,库内档案未发现损失和破坏。这次漏岗
失职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和县档案科分别决定给赵某行政拘留15天和党内警告处分,以教
育本人。为吸取教训,桦南县档案科重新坚固门窗,严格了值班制度。
1983年《档案馆工作通则》发布后,各级档案馆在制定本馆工作细则中,把防盗工作列
入档案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切实加强防盗工作。有些馆还专门制定档案库房保卫制度
,每日设值班人员若干人,昼夜负责警卫和库房安全检查,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确保档案的安全。至1985年,全省未发生一起盗窃档案事故。
四、防虫
档案害虫的防治,是档案保护技术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60年代初期,各级档案馆根据
《档案馆工作暂行通则》的要求,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档案库房
的防虫工作。一般防虫采取的措施,主要是档案入库前进行除尘,对可能感染害虫的档案进
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在档案柜里放置卫生粉和卫生球;建立清洁卫生制度,经常清扫,保持
库房及其环境卫生。省档案馆当时规定每周清扫一次,半年大清扫一次。实践证明,上述这
些措施切实可行,对防虫很有成效。
1972年,贯彻《省党政档案管理试行通则》,把防虫列入档案保护工作的重要方面。各
地都根据通则精神,坚持执行清洁卫生制度,保持库房卫生;采取药物驱虫的措施,常年在
档案柜放置樟脑防虫剂或樟脑晶块,保证档案不受虫害。70年代,转移到后库保管的档案,
由于受潮、受高温,加之封闭不严,有的发现了害虫。如1973年省档案馆在地面库的卷柜和
案卷中发现有瓢虫,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档案馆1978年前发现库房有毛衣鱼虫,鹤岗市档
案馆发现库房有盖虫。通过及时在档案箱放置樟脑晶块,基本上解决了虫害问题,以后几次
进行检查,未再发现虫害。
黑龙江省地处北温带,属于大陆性气候。夏季气温相对较低,湿度亦不高。因而档案库
内温湿度容易控制。各县档案馆通过搞好库房温湿度的管理,保持对档案害虫不利的生态环
境,使档案害虫无法生存。80年代初,各级档案馆普遍施放樟脑晶块防虫,由于常年使用樟
脑晶块,污染库房空气,有的档案馆又试用防虫新药“灵香草”,不仅防虫效果好,而且无
污染。到1985年,全省各级档案馆由于采取各项措施防虫,未发现有虫害损坏档案的现象,
保证了档案的安全。
五、防鼠
70年代初期,一些地、市、县的档案转移到战备后库保管后,为防止老鼠损坏档案,开
始把防鼠列入档案保护工作的一项任务。当时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在库房内投放鼠药,收到较
好的效果。进入80年代,根据《档案馆工作通则》关于防鼠的规定,一些地、市、县档案馆
进一步加强防鼠工作。甘南、龙江、呼玛、林甸、肇州、肇东、虎林、海林、林口、方正、
孙吴等县档案馆,把防鼠作为档案保护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投放药物防鼠。方正县档案馆
为防鼠患,库房做了活动门坎,暖气管道过墙处用水泥沙浆抹严,防止老鼠钻入库房。省档
案馆每年在库房投放一次药物防鼠,基本上杜绝了鼠害。齐齐哈尔市档案馆第二库房以防鼠
为重点,库房外门用薄铁皮封包防鼠,在库房放置鼠胶和鼠药,效果亦较好。为防止鼠害,
不少档案馆还规定库房内不准存放食品等杂物,杜绝老鼠生存的条件,以维护档案的安全。
六、防尘
在50年代建馆初期,全省各级档案馆在接收进馆档案时,一般都对档案进行除尘,除尘
后才入库保管。这对防止灰尘对档案纸张材料的侵蚀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当时基本上都用
机关办公室做库房,条件较差,防尘工作主要是靠平时做好库房清洁卫生工作,以降低库内
的含尘量。一些档案馆形成每周除尘一次,半年大除尘一次的制度。1965年,省档案馆建筑
新库时,对地面、墙面和楼梯均进行技术处理,有效地防止地面、内墙表面起尘。为防止灰
尘浸入库房,窗户进行密封。为重点保护省委、省政府全宗的档案,采取装入档案盒保管的
措施,防尘效果较好。
60年代末至70年代,一些地、市、县的档案转移到后库保管,库房条件较差,有些档案
受潮和受灰尘侵害。为解决这个问题,不少档案馆将档案装盒后再装箱保管,或用塑料袋密
封存放,不仅防潮湿,而且也同样起到了防灰尘的作用。
1980—1985年,随着一些地、市、县档案馆库房保管条件的逐步改善和现代化设备的添
置,防尘工作有了较大的进展。省档案局制定的1980—1985年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
档案要做到七防(防火、防盗、防湿、防虫、防鼠、防尘、防光)。1983年,各级档案馆贯
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馆工作通则》,把防尘列入库房管理工作议事日程,防尘工作普
遍受到重视。新建的地、市、县档案馆库房,在选址、建筑等方面,都考虑防尘的要求,采
取了防尘的措施。有些馆将库房窗户密封或地面铺橡胶板等,都起到防尘的作用,有利于延
长档案的寿命。
七、防光
60年代,地、市、县档案馆基本上未开展档案防光的工作。1964年省档案馆新馆建筑时
,开始采取防光的措施。库房布置成南北向,西向不开窗,外扇窗户均安乌玻璃,可以过滤
掉一定数量的紫外线,亦不影响库房的采光。但由于当时建库没有经验,库房窗户高1.70米
,宽1.80米,规格过大,致使夏季库内阳光强烈,导致温度升高,库房过分干燥。1978年,
省档案馆发现不少档案纸张发脆,特别是靠近窗户的档案柜里的档案有些纸张已失去的拉力
,严重影响档案的寿命。为防强光,省档案馆于当年购置1800尺白色亚麻布制做了档案库房
窗帘,后改为灰色防雨绸对窗户进行封闭,解决了强光照射库房的问题。
70年代末,一些地、市、县档案部门也开始注意库房防光的问题,并采取一些措施。19
79年,省档案局制定1980—1985年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档案保管防光的要求,库房要有
防光的设施。各级档案馆基本是采取挂窗帘的措施,用一层或两层布窗帘遮阳,使阳光不直
接照射到档案柜架上,以达到防光的目的。有的档案馆除挂了黑红两层布窗帘外,还安装了
木制大闸板,也起了防阳光的作用。地、市、县新建馆舍从选址到布局,也都考虑防光的要
求,为防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