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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修 裱

  一、裱糊
    裱糊是对已经破损的档案抢救和治理的重要手段。1965年,省档案馆就着手进行这项工 作,派出一名干部到中央档案馆学习裱糊破损档案的技术,并购置裱糊设备和材料,成立修 复室,开始进行实验性的修裱工作。
    1969年和1970年,省档案馆先后从省革委清查敌伪档案办公室和辽宁省档案馆接收大批 东北沦陷时期的敌伪档案和清代、民国时期的历史档案。不少市、县也先后接收一些清代至 民国时期的历史档案。据统计,全省各级档案馆保存的历史档案共有40万卷。这些档案由于 历时久远,保管不善,部分档案破损情况严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纸张褪色,字迹扩散等问 题,需要进行抢救修复。省档案馆需要抢救的历史档案有1.6万卷。1973年,为适应抢救破 损档案工作的需要,省档案局在克山举办全省档案干部训练班,专门设置档案保护技术课, 传授档案修复技术知识,培训修裱技术人员,为开展修复档案工作做了准备。
    1975年,省档案局首次提出对破损严重的历史档案进行抢救的要求。1976年,省档案馆 和庆安、龙江等县档案馆裱糊工作正式开始。1976—1979年,省档案馆裱糊历史档案2万张, 并积累一定的经验。1980年共裱糊280卷,12797张,其中纸张大部分老化,失掉纤维性能, 全部托裱加固的一级破损档案377张;纸张部分老化,进行部分托裱加固的二级破损档案668 5张;纸张少部分破损,进行修补处理的三级破损档案5735张,有效地延长了档案的寿命。1 981年,省档案馆提出增加设备,加快破损档案裱糊速度的要求,将以前半日裱糊改为全日裱 糊。全年裱糊191卷,共26796张,其中一级破损档案33448张,二级破损档案12173张,三级 破损档案11175张,超额完成年初提出的裱糊2万张的任务。嫩江地区于1982年10月在杜尔伯 特蒙古族自治县召开档案保护技术现场会,推广了该县的经验。据统计,该地区各县平均有 200卷历史档案遭腐蚀氧化,纸张变酥发脆,字迹褪色、扩散,会后各县陆续开展了档案抢救 工作。1983年,贯彻省档案局“尽快抢救已变质破损、字迹扩散的档案”的通知精神,省档 案科学研究所对各级档案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调查,为开展档案抢救工作提供了依据。
    1984年9月22日,为抢救和保护重要历史档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拨给黑龙江省一次性 档案抢救补助费30万元。省档案局决定拨给省档案馆10万元,其余20万元下拨给藏有历史档 案的各市、县档案馆。并要求各级档案馆充分利用国家拨给的抢救经费,制定抢救方案,有 计划地积极进行抢救工作,推动了全省历史档案抢救工作的开展。
    1985年,为做好档案抢救工作,保证裱糊质量,省档案局于4月上旬在呼兰召开了抢救历 史档案工作研究会,以会代训,传授修裱技术。省档案馆技术处总结10年来工作经验,编写 了1.5万字的《档案修复技术》讲稿,讲授档案修复技术知识,对每个学员进行裱糊操作辅 导,并做了技术示范,效果较好。1985年5月,省档案局下发《抢救历史档案工作研究会议纪 要》,指出由于历史档案形成时间较久,保管条件较差,致使破损严重,如不采取措施加以 抢救,有些档案将有毁掉的危险,抢救工作迫在眉睫。各级档案馆要抓紧对历史档案破损卷 的抢救工作。要求不足1万卷的,最迟到1986年底搞完,有1万卷以上的,应在1987年底搞完 ,最迟1988年结束。这次会议为全面开展档案裱糊工作打下基础。一些馆购置裱糊设备,迅 速开展裱糊工作。为指导这一工作开展,省档案局到拜泉县档案馆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的 基础上,制定《整理抢救历史档案试行办法》(草稿)。9月,省档案局在拜泉县召开抢救历 史档案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拜泉县抢救历史档案的经验,通过《整理历史档案试行办 法》。办法规定,对历史档案的修裱一律使用宣纸。对纸张大部分老化,纤维性能失掉和砖 状的案卷,要全部托裱加固,对纸张部分老化并虫蛀较多但比较集中的,要部分托裱加固, 对少部分破损,纸张纤维性能基本完好的,要进行修补处理,对尚未破损,无需裱糊,但折 绉、污垢严重的案卷,要进行平整、除尘等技术处理。各级档案馆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裱糊 抢救历史档案工作全面开展起来。省档案馆技术处的干部多次应邀到地、市、县档案馆进行 技术指导,传授裱糊技术,受到各地的好评。他们起草《裱糊工作制度》、《裱糊工作程序 》、《裱糊质量要求标准》等规章制度,使裱糊工作程序化。1985年,省档案馆裱糊档案14 462张。据1985年末统计,省档案馆已抢救破损较严重的档案83144张。双城县档案馆也是抢 救档案工作较好的县,馆藏历史档案共69759卷,其中变黄发脆的813卷,霉烂的1988卷,虫 蛀的88卷,采取干湿托相结合的办法裱糊23283卷。到1985年末,据拜泉、双城、穆棱、宾县 、嘉荫、克山、尚志、呼玛、五常等12个县档案馆不完全统计,已裱糊历史档案195072张, 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复制
    70年代,为适应档案战备的需要,既保证档案的安全,又便于平时利用,一些档案馆开 始对重要档案进行复制,建立双套制。1976年,省档案馆利用静电复印机复制档案和资料6万 余张。1977年,又对伪满警务统治委员会全宗档案进行复印,计42394张。1978年,对解放战 争时期中共黑龙江省委、中共合江省委等10个全宗1008卷革命历史档案进行复印,全部搞了 双套制,对保护档案原件,延长档案的寿命起了重要作用。在此期间,一些地、市、县档案 馆也进行档案复制工作,大多是采用手抄或打字的方法进行复制。宾县对1955年以前和1960 —1961年字迹不清的档案进行复制。尚志县将土改时期一些重要档案复制留馆内利用,档案 原件转移到后库保管。
    1979年4月,伊春地区档案局对地区档案馆的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褪色变质现 象的档案7418卷,占馆藏档案总数的50%。其中一类是已变质,纸地变糟,字迹模糊的档案共 14836份,占全部档案的10%;二类是开始变质,纸地变黄,字迹扩散的档案共有17803份,占 全部档案的12%;三类是破损严重,文件缺边少沿或中间部分破损,纸地氧化变脆的共10385 份,占全部档案的7%;四类是易变质的,纸质拉力不够,油印质量不佳,或用复写软纸打印 等情况的档案有23738份,占全部档案的16%。5月15日,伊春地区档案局派人携带损坏严重的 典型案卷专程到省档案局汇报。省档案局对案卷进行分析鉴定,认为档案变质的主要原因是 文件制成材料质量低劣、年久氧化和档案后库保管条件太差,档案受潮湿后变质。省档案局 当即指示,伊春地区转移到后库的档案变质的情况是严重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 果断措施及早抢救和防治。6月1日,伊春地区档案局向地委呈送《关于库房档案变质情况及 解决意见的请示报告》。经地委批准,档案局购置复印机、打字机、托裱用具等必要的设备 ,对档案立即进行抢救。对一类的案卷进行打字或手抄,对二类的案卷进行复印,对三类的 案卷进行裱糊,对四类的案卷采取预防措施,缓期复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年,省档案 局向全省转发伊春地区档案局的报告,要求各级档案部门检查本馆馆藏档案的情况,对变质 褪色的档案及时采取抢救措施。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也是开展复制抢救工作较早的档案馆 之一,从1979年即采取复印和翻拍等方法抢救病变档案。齐齐哈尔市档案馆从1981年开始进 行档案抢救工作,分别进行裱糊和抄写。1981年,省档案馆(含局复印数)复印档案共34万 张。
    1982年7月,国家档案局发出《关于复制褪变档案注意事项的通知》后,根据通知的精神 ,各级档案馆在复制档案中注意了保证复制件的质量。一般手抄档案都选用质量较好的书写 纸和碳素(黑)墨水或英雄(上海)、鸵鸟(天津)等高级兰黑墨水。打字的档案一般采用 蜡纸打字、油印。并注意校对,对复印的档案注意检查复印文件的质量。1983年,为保证抄 写档案的质量,肇东县档案馆采用机关干部利用业余时间抄写抢救档案,给予一定抄写费的 做法,效果较好。省档案馆在1983—1984年也组织本馆干部利用业余时间抄写解放战争时期 有关重要全宗字迹不清和用复写纸誊写的档案,给予适当的报酬,加快了档案抢救工作的进 度,保证了复制档案的质量。
    1984年,省档案局根据全省档案抢救工作进展迟缓的情况,要求各级档案馆对字迹褪变 ,纸张变黄发脆的档案,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抢救。为配合开展抢救档案工作,省档案 科学研究所在1982年和1983年对各级档案馆档案保护情况一般性普查的基础上,对6市、3县 、1个地区共10个档案馆馆藏档案状况进行了重点调查,特别是有针对性地检查了50年代至6 0年代初期形成的档案10393卷,结果发现这部分档案纸张和字迹程度不同地发生病变的占90 %以上。这一情况很快引起一些档案馆的重视,推动了全省档案复制抢救工作。
    1985年,省档案局抢救历史档案工作研究会后,各级档案馆贯彻这次《会议纪要》精神 ,档案抢救工作在全省很快出现新的局面。呼兰县档案馆把馆藏新中国成立前和建国初期档 案有1800卷存在不同程度纸张老化、变质和字迹无色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后,立即引 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县委、县政府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县直机关有关单位抽调人员 参加复制和抢救档案的工作,加快抢救工作进度,共抄写214卷,6927张。1985年6月,省档 案局在《档案情况》上介绍呼兰县按系统抽调人员,归口抢救档案的做法,促进了全省的档 案抢救工作。呼玛、穆棱、宾县、林口、嘉荫、青冈、克山、肇州等20多个县档案馆都很快 行动起来。除裱糊历史档案外,主要是抢救复制革命历史档案和五六十年代纸张变脆、字迹 失真的病变档案。除克山、肇州、虎林、萝北、宾县、双城6县采用静电复印机复印或复印与 手抄相结合办法外,一般都是采用手抄的办法复制。鹤岗市档案馆领导带头,集中全馆人员 集中时间抄写档案,6、7两个月份即完成抢救档案的任务,共复制档案40卷。到1985年末, 据27个市、地、县档案馆统计,共抄写复制档案3314卷,136719张,复印档案1599卷,1306 4张。据省档案馆1985年统计,几年来共复制档案568320张,手抄2501张,精装重要党刊资料 341册,档案复制抢救工作取得显著成果。